南京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首页 >>文章

东莞军人离婚律师怎么帮助分割财产?

我们都知道对军人离婚法律是有特殊的规定的,因为军人作为国家的守卫者因其身份的特殊性,所以在法律上有具体的适用内容,那么或许会有这样的疑问“东莞军人离婚律师怎么帮助分割财产?”因此,我们为您收录下列的内容帮助您的了解。

军人离婚时财产的分配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及有关法律划定,分清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共同财产,坚持男女同等,保护妇女,儿童的正当权益,照顾无过错方,尊重当事人意愿,有利出产,利便糊口的原则,通情达理地予以解决。

军人因为履行特殊义务,他们除日常工资外,还包括伤亡保险金,伤残津贴金,医药糊口津贴费,复员费,改行费等。

军人离婚时这些财产如何分配, 必需先分清哪些财产属夫妻共同财产,哪些属个人财产。

个人财产各自所有,共同财产一般均匀分配。

1、军人伤亡保险金等财产的分配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合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题目的解释(二)》的划定,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津贴金,医药糊口津贴费属于个人财产。

离婚时,应确定为军人个人所有。

2、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用度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均匀值,所得额为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时,一般由夫妻均匀分配。

"均匀值”指将发放到军人名下的上述用度总额按详细年限均分得出的数额。

详细年限为人均寿命70岁与军人进伍时的实际春秋差额。

军人离婚与其复员改行并不一定同步入行,此时军人的配偶只享有对复员费,改行费的期待权,将来一旦军人复员后改行,其原配偶可以哀求分割复员费,改行费。

3、军人所获住房补贴的分配 住房补贴指戎行以货泉形式给予军职以下军官,文职干部和士官住房消费的经济补偿。

《戎行职员住房资金治理暂行办法》划定, 计进个人账户的住房资金,属于戎行职员个人所有。

准确解决这个题目,必需弄清戎行住房补贴的性质。

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文职干部,士官住房补贴暂行办法》第二条划定:"本办法所称住房补贴,是指戎行以货泉形式给予军职以下军官,文职干部和士官住房消费的经济补偿。

"很显然,既然计进个人账户的住房补贴是以"货泉形式”给予军人的"经济补偿”,就应当和工资等收进属平等性质,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住房补贴,应当是夫妻的共同财产。

但《戎行职员住房资金治理暂行办法》划定,住房资金包括住房补贴等项目,"计进个人账户的住房资金,属于戎行职员个人所有”。

有的人就把"属于戎行职员个人所有”的划定理解为住房补贴是军人的个人财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这样的理解是错误的。

戎行做出这样的划定,是考虑到国家实行住房补贴的目的是确保军人的住房。

但详细到夫妻双方如何处理这部门财产,戎行不需要入行规范,应当由夫妻双方共同商定或按国家的法律入行规范。

所以,军人的住房补贴应当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合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题目的解释

通过上述内容我们了解了,军人在离婚时其财产的范围与普通人有所区别,东莞军人离婚律师要能够在合理的范围内给出离婚分割财产的建议,并且军人的离婚诉讼程序多半采用简易程序,这样的做法是考虑到军人职业的特殊性,保障军队的稳定和团结,通过上述文章的内容您或许已经解决了这个问题。如果还有疑问请在线咨询本网的律师为您解答。




■ 相关内容
·两个孩子离婚后抚养权怎么判
      一、两个孩子离婚后抚养权怎么判离婚案件中就孩子抚养问题,法庭会根据不同情况作出不同的判决:1、如果双方可以就孩子抚养协商一致,按照双方当事人的意思出具判决书;2、如果双方不能就孩子抚养......


·现在女人离婚要付抚养费吗?
      在我国现金社会,离婚现象越来越普遍。随之而来的相关社会问题也逐渐变多,比如离婚社会抚养费的支付问题。那么,有人会问了,现在女人离婚要付抚养费吗?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


·夫妻财产协议文本是怎样的
      夫妻在婚后也是可以就财产作出协议约定的,这样也是对自身利益的一种保障,当然如果能够在婚前就对财产进行协商公证的话,最好不过。既然协商了,那么就要签订一份夫妻财产协议。下面,我们为......


·女方过错方离婚财产分割能分多少?
      生活中我们经常可以听说关于结婚之后出轨在家庭,不管是哪一方出轨都会比家庭带来巨大的创伤,也就意味着双方肯定会走向离婚的道路,在离婚的时候,关于财产的分割有过错一方和无过错一方有不同......


·什么是酌定不起诉
      酌定不起诉,是指符合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某种情形时,人民检察院可以斟酌具体案情和犯罪嫌疑人悔罪表现来确定,或者是提起公诉,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或者是放弃追诉,终结诉讼。刑事诉讼......

·国有土地使用证用途是什么
      国有土地使用证用途是什么国家的发展和人民的生活,都离不开土地。但是,在我国,土地是国家的资源。您可以办理所有的证件以后合理使用。虽然办理土地使用证的流程可能会比较麻烦,但是,您一定......

·离婚协议的签订事项要注意什么
      不管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都需要一些重要的文书,协议离婚中是离婚协议书,而在诉讼离婚当中则是离婚起诉书。那么当事人在离婚协议的签订事项上面需要注意什么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

·工伤认定管辖规定是怎样的
      其实在工作当中,如果遇到工伤的话,不管是对于劳动者还是用人单位来说都是非常不利的。所以说现如今我国的各单位已经非常注意这一问题了,不管如何遇到工伤以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都一定要积极......

·新婚姻法46条的内容有哪些?
      新婚姻法的出台有利于男女双方更好地履行权利与义务,也能更好地保护婚姻。对我们来说,了解新婚姻法的内容还是很有必要的。比如你知道新婚姻法46条的内容有哪些吗?又该如何来?接下来请跟随我们......

·事业编制醉酒驾车会被开除公职么
      事业编制醉酒驾车会被开除公职么我国对于国家公职人员的审核是比较严格的,除了国家公职人员以外,我国的事业编制人员也是属于国家单位,因此,在一定程度上来说,毕竟是和普通的劳动者是不一样......

·个人申请破产能不用还债吗?
      个人申请破产能不用还债吗?在民间借贷领域,双方签署了借款合同后,经常会发生债务人无力还款,导致违约的情况。同企业一样,个人也可以申请破产,要求破产保护。一些债务人想通过破产来逃避债......

·全款公证买房有什么风险?
      1.全款公证买房,是指卖方与买方签署《房屋买卖合同》后,不办理权属转移登记,买方向卖方支付全部购房款,卖方与买方或者第三方办理售房委托公证,委托买受人或第三人办理房屋买卖手续。2.......

·房屋工程质量问题分类是怎样的
      房屋工程质量问题分类是怎样的?近年来,我国房屋工程行业发展的很快,各地都在修建大量的商品房。房屋工程的质量好坏关系到房子的使用寿命和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如果施工过程中存在管理上是......

·签购房认购书要注意什么问题
      在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之前,买方一般先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认购书。认购书虽然是临时的,但也具有法律效力,可以对当事人利益提供保障的。不过需要在签订购房认购书的时候注意其中的一些问题......


■ 法律问答
·她会不会拿着我的户口本 干什么啊??、
·企业名称变更是还还要可以用老的企业名称人事生产经营活
·警车追我朋友车的尾他要负责吗
·:甲方租赁:乙方建筑器材,欠租金不给,约租金15O万元,欠货
·房屋遗产继承,其中一个不愿意,什么证件也不提供,其余
·交通事故刚开始到交通大说事全责。开车驾吏员说全责。现在不成认
·你好 我想请问我们购买了一个挖然后有两种付款方①全额付san
·离婚协议书补充协议
·您好,在网上贷的款,还不起怎么san
·我是高场的想问你多次家暴,俩人合不来确定离婚,这种情况怎么办
·单位自管公房拆扦居住十几职工怎么
·集体土地转让到个人土地要哪些手续
·律一师你好,诚请您能帮到我,窑洞装修水泥墙掉落,瓷砖贴斜进行
·法律质询,我在十几岁的时候我爸妈离婚
·我想把车子暂时(大概半,因为我的居住证没有下来)过户到我姐夫名下,但他担心出了事
·你好我一个朋友去年被捕我是今年释放人员能去看守所看我朋友去吗
·全年无休14年补偿金
·我是江西省南丰县东坪幺人修路把我家老房子拆了一平方补二十元。请问这样合理吗?
·楼上深夜回来动作很大,扰民,该如何解决?
·离婚,你好,你好,可以起诉要求离婚的,只要感情确已破
·石材加工噪声污染,小区门面房开了家石材加工‚环保部门来测分贝说不超标
·别人发的我照片还有孩子的说我是小三我让他还我清明
·一百元一的意外险,胫骨平台粉碎性骨折能赔多少钱san
·在交通事故中,肇事方无力支付伤者的医疗费用该怎么办?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