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首页 >>文章

年满60岁劳动关系认定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年满60岁劳动关系认定的相关规定是什么1、年满60岁劳动者受法律保护。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规定,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应当退休。但这并不意味着达到退休年龄的公民就不具备劳动合同主体资格。我国劳动法只规定禁止录用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但没有规定劳动者的年龄上限。对于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没有享受退休待遇者,如果他们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继续劳动是他们生存的需要。因此,将他们置于劳动法的保护之下是符合我国的立法精神的。2、体现保护弱者合法权益的原则。对于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没有享受退休待遇的人,将其视为劳动法意义上的劳动者,具备建立劳动关系的主体资格,有利于保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到用人单位参加劳动的人,大多数是生活比较困难的农民和其他低收入人群,他们没有参加社会保险,年老时没有退休金可领,属于社会中的弱势群体,为了生存需要,不得不继续工作。对这类群体,国家应当加大保护力度,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劳动法意义上的劳动者与民法上意义上的提供劳务者的一个重要区别是,法律对前者的保护力度更大,用人单位需要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劳动者可享受相应的保险待遇。因此,将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没有享受退休待遇的人与用人单位的关系界定为劳动关系,更能体现法律以人为本的内涵和司法的人文化关怀。3、劳务关系和劳动关系的区别。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该司法解释明确了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继续就业后,与用人单位的关系只能是劳务关系而非劳动关系。从理论上来讲,对于达到退休年龄后享受退休待遇的人,具有生活保障,没有必要再为其提供双重社会保险障。因此,在司法中,应当将他们认定为不具有劳动者的主体资格,不能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4、保持与现有社会养老制度的一致性。对于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享受退休待遇的人,如果确认他们还具有劳动者的主体资格,则会造成劳动与社会保障体系的冲突。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是为了保障离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劳动法律关系中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均要按一定比例向社会保险机构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用,退休后按月享受基本养老金。因此,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退休人员是无法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用的。综上所述,年满60岁劳动关系认定关键还是要看劳动者是否已经开始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如果还没有开始享受、或者根本享受不到养老保险待遇,那么,基于保护劳动者和弱者合法权益的原则,应认定为劳动关系;如果已经开始享受养老保险待遇,那么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和社会养老制度,应该认定为劳务关系。



■ 相关内容
·双倍工资包含加班费吗?
      单位未与当事人崔女士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对此,用人单位理应进行赔偿,尤其是用人单位要向崔女士支付双倍工资。然而对于双倍工资是否包含加班费的问题双方却产生了分歧。用人......


·广义中工程质量的概念是指什么?
      广义中工程质量的概念是指什么?对于任何一具有专业性的术语而言,都是由狭义与广义之分的,工程质量最为建筑工程中的专业名词,自然也有次区分。通常来说,我们只需要了解狭义的规定即可,故而......


·确定劳动关系仲裁时效是多久?
      有些用人单位违规操作,并不和职工签署劳动合同,这对于职工的权益造成了伤害,如果后期发生劳动纠纷,职工必须首先得确定双方劳动关系。经过协商不成的,职工可以向仲裁机构提出确定劳动关系仲......


·雇佣童工导致死亡如何进行赔偿,法律依据是什么样的?
      童工由于其身体发育并不完全,而且在工作经验及应急处理问题等发面是远远落后于成年工人的,所以在日常的工作当中很容易便会出现一些意外情况,有些可能会致残,如果情节严重的话还可能造成死亡......


·要求提交公开声明
      一、现将本文书的制作要点介绍如下:1.应按统一的格式填写。2.要求提交公开声明应符合填表注意事项中所列各项要求。二、格式:要求提交公开声明请按照本表背面“填表注意事项”正......

·现在买房子其实不一定要一次性支付全款,作为购房者即使自己不足
      现在买房子其实不一定要一次性支付全款,作为购房者即使自己不足,在承担了首付款之后剩余的房款其实也是可以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的。而此时通过分期付款的方式买房,自然流程上面也与全款买房不......

·什么是紧急避险?
      紧急避险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而采取的损害另一较小合法权益的行为。其成立的要件有:   1、必须遭受现实的危......

·房屋的所有权、使用权及他项权利
      一、房屋的所有权  房屋的所有权为房屋的占有权、管理权、享用权、排他权、处置权(包括出售、出租、抵押、赠与、继承)的总和。拥有了房屋的所有权就等于拥有了在法律允许范围内的一切权......

·企业改制操作方法14--经营者持股
      1.基本目的:  (1)出资人对企业资产的保值增值的责任先到位。  (2)绑在一个战车上。一荣俱荣,一损俱损。  (3)消除58岁现象。让经营者通过持股,加大了收入,免除了退休以后的窘......

·申请强制拆迁,应该提供哪些资料?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行政强制拆迁,应当提交下列资料:  1、行政强制拆迁申请书;  2、裁决调解记录和裁决书;  3、被拆迁人不同意拆迁的理由;  4、被拆迁房屋的证据保全公证......

·精神损害赔偿如何计算
      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请求......

·遗嘱公证书
      1.格式     (  )××字第××号  兹证明×××(应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和现住址)于×年×月×日在×××(地点或者公证处),在我和×××(可以是其他公证员,也可以是见......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图解(一)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图1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图2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图3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图4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图5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图6...

·误诊要负法律责任吗?
      很多人认为误诊是医生不负责任或技术水平低所致。而医生们对误诊常持敏感的回避态度,误诊是否应承担法律责任呢?误诊现象在临床上较为普遍。据资料显示,包括国外现代化的大医院在内,误......


■ 法律问答
·我想离婚我们也是五十七八的人了
·你好在吗?我是一名宝妈!去到今我和我的老公夫妻关系一直不好!老公老出轨,三前就开始吵架!去
·老公拘留在南京市秦淮区看守所,不知道地址怎么去,假药拘留了4
·入室持*抢劫,要判几刑,入室持*抢劫三次
·想离婚先起诉还是先去名证局,家产怎样分
·起诉离婚我老公出轨导致家庭破裂
·您好郑律师!我去年(2020年8月24)在金阳世纪城(贵州科
·我父亲遇到一个交通事故,现想通过司法程序申请赔偿
·章律师您好!我的房子基地是2006年批准的,过后我在基地上砌
·厂里体俭两次听力不合格,厂里要调离岗位,我不想调,该怎么解决
·欠钱2万多不还,打了欠条,一二再再而三欺骗,现在已经无能为力
·我是房东,店面租给乙方经营面馆,乙方违约强行不符一个月房租1
·内部装修工程未经消防设计审核就擅自施
·老板拖欠工资问题
·我想去陆川。人民法院搞离婚。离婚要出什么证明吗?分居已经三年
·村霸霸占我家土地纠纷
·你好我想问一下鉴定伤残需要哪些材料
·别人把钱存在我的账户上,我没有报警。当别人向我索要钱的时候我答应退款,但是错存人
·我能通过什么方式去找这个人?
·赔偿三四千的交通事故怎么样找律师?
·我们去年底的时候帮商场做了一个灯光项目,然后因为年底暴雨暴雪
·老公初婚我二婚之前有一子判给前夫了、现在我们已经生了一个女儿、还可以生二胎吗
·帮助网络犯罪惠安看守所
·我在下班的路上被车撞了算工伤吗?撞我的一方有赔付,在公司还能申请工伤吗伤吗?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