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首页 >>文章

新婚姻法女人是不是处于不利地位?

新的婚姻法出台后,产生变化的一些内容,特别是关于离婚房产分配的问题,引起了社会大众的普遍关注,尤其是造成了大多数女性的一片哗然,觉得新婚姻法中婚前男方购买房产不参与分配、婚后双方财产购买的男方房改房也不参与分配,这些规定过于偏袒男方,对出于弱势的女方尤为不平,那么,新婚姻法女人是不是不利呢?

新婚姻法的规定,体现了夫妻之间是完全平等的,法律明确规定,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登记结婚后,根据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财产方面的规定是,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明确规定:

第四条 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家庭成员间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第五条 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第八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九条 登记结婚后,根据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综上所述,新婚姻法女人并没有不公平之处,结婚自愿是男女双方自由平等意志的共同体现,既然选择了对方,并决定组建家庭,那么就应该以维护家庭的共同利益为根本,而不是去计较婚姻关系破裂后财产怎么分割的问题,而且新婚姻法中关于婚前购买房产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参与离婚财产分割的规定,不仅对男方有效力,对女方同样是如此,只是按照我国的传统习俗,结婚是一般由男方负责购买房产,因此才会造成看上去对男方更有利,其他相关的一些规定也莫不如是。


■ 相关内容
·个人与企业房屋租赁合同有哪些注意的地方
      房屋租赁合同是现在租赁合同中比较常见的合同,但是在租赁过程中您对签订的租赁合同的内容有详细的了解过吗?与房屋租赁合同签订中注意事项知道多少了?下面我们通过个人与企业房屋租赁合同来讲解......


·最新云南省文山州丘北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
      最新云南省文山州丘北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  云南省国土资源厅批准《昆明市征地补偿标准(修订)》,各市政府下发相应的征地补偿标准,并确定时间开始执行。爱土拆迁律师团将云南省文山州......


·随着我国房地产市场的持续火爆,房屋价格也不断攀升,尤其是作为
      随着我国房地产市场的持续火爆,房屋价格也不断攀升,尤其是作为江浙一带富庶之地的杭州市,房屋价格增幅在全国排名靠前,加上当地居民经济收入水平较高,许多人出于小房换大房、旧房换新房、为......


·被强行征地怎么办,征地的流程是怎样的?
      被强行征地怎么办,征地的流程是怎样的?地方强拆房屋、强行征地等事情在当今社会已经屡见不鲜了。那么如果你家中的土地被强行征地怎么办,却没有给你一个合理的补偿,您知道该怎么办吗?这个问题......


·商品房预售合同价格纠纷的处理
      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投资数额大、履行期限长,所以,从商品房的开工建设到交付使用往往需要很长的时间。在这段时间内,可能会由于市场行情的变化而引发商品房的价格纠纷。一方面,预售方常以建筑材......

·(现汇)外贸合同书(一)
      ……市    __年__月__日  俄罗斯莫斯科市____外贸公司(下称外贸公司)与中国哈尔滨市____公司(下称公司)签定本合同如下:  一 合同的标的;价格和总价  外贸公司在......

·建筑施工企业投标报价的方法
      确定一个最优报价是提高竞标能力的关键之一。在最优报价条件下,施工承包商既有中标机会,又能获取较为可观的利润。  1、不平衡报价法。这是指一个工程项目的总投标报价基本确定后,如何......

·非法集资和民间借贷有什么区别
      非法集资和民间借贷有什么区别一、非法集资和民间借贷有什么区别非法集资是指单位或个人未依照法定的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

·离婚孩子抚养费的支付标准是怎样的?
      在夫妻双方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之前,需要就孩子的抚养权、抚养费等问题进行协商,协商一致后,需要以协商的内容为基础,拟定离婚协议书。对于抚养费的约定,需要参照相关法律规范对离婚孩子抚养费......

·股份转让的限制性规定
      (一)股东大会召开前三十日内或者公司决定分配股利的基准日前五日内,不得因记名股份转让而进行股东名册的变更登记。(二)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  (......

·滥用职权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故意逾越职权或者不版行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由于......

·财产刑及涉财裁判的执行程序
      第二百一十九条被判处罚金的罪犯,期满不缴纳的,人民法院应当强制缴纳;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可以裁定减少或者免除。第二百二十条没收财产的判决,无论附加适用或者独......

·全国各高级人民法院级别管辖标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法发(1999)11号通知的要求,以下高级人民法院已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了本辖区各级人民法院分级受理第一审民事、经济纠纷案件级别管辖标准,并报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现......

·刑事再审案件能否准许公诉机关撤回起诉?
      再审是对案件的纠错程序,不应准许公诉机关撤回起诉。我国《刑事诉讼法》对公诉机关能否撤回起诉未作明确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九章“公诉......


■ 法律问答
·老宅基地被征用,户口不在能得到赔偿吗?
·关于自家商铺(有购房协议无产权证)被别人拿去银行抵押贷款,现
·涉嫌故意伤害!有检察院不起诉判决书!在这种情况下派出所的犯罪记录可以消除吗以消除
·你好!我和老婆吵架她抱着儿子玩失踪手机一直关机,我找过她家人说没见到,担我知道她
·损坏违章建筑,损坏违章建筑该如何赔偿?该委托哪里进行评估
·遮影费,我家的房子被对面刚盖起的楼房遮住了阳光该怎么和他们要赔偿
·公益广告撞伤头,前几天出去耍的时候.不小心撞到了路边的路
·办2胎准生证怀孕以后能办吗
·关于伤情鉴定,我妈和邻居发生纠纷被邻居打伤(用拳头打头部)
·您好,在网上贷的款,还不起怎么san
·离婚协议能不能变更,你好
·今零点我开车过红绿灯时,我右转弯,转大了转到左边车道上,又丛左边车道上掉头行到停止线上。怎么罚款
·我的兄弟系武钢全名职工.工亡厂方拒绝其子女頂职回原单位合理吗?位
·请问一下交通事故认定结果多久才出来
·经济纠纷有借条
·你好,本人在父亲在10前转让了房产给了我亲戚,当是只是我父亲
·电话消售保健品被抓”公司老板也进去了说是诈骗”你能说说怎么办
·我在一家家具公司上班。干了十多工作岗位近期老换岗。我该怎么办。还有过去老加班一加班就十点多,最
·2015年江苏省高级法院判决书分析认为申、被申双方签订是承包
·湖北的身份证可不可以在福州办护照
·工伤的认定,满60
·两个脚趾骨折腰椎压缩性骨折能获多少赔偿?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话动罪
·公司转型遣散费有没有机会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