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首页 >>文章

俗话说国有国法家有家规,对于工程建设国家也是出台相应的管理政

俗话说国有国法家有家规,对于工程建设国家也是出台相应的管理政策,但是放到每个省市来说国家的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只是一个通用的没有针对特定省市的特殊情况,所以省市也会根据自己的情况制定。那么甘肃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又有哪些呢?下面是我们收集的部分甘肃省工程质量检测管理条文。

甘肃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条文

第二十九条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定期或不定期的对检测机构的人员设备配置、技术资料归档、检测质量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对检测机构或检测人员的违规行为,记入不良质量行为档案,并通过公众媒体及时向社会公布。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不定期对检测机构的检测工作进行日常的监督检查。

第三十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实施监督检查时,有权采取下列检查措施:

(一)、进入检测机构的工作场地和施工现场进行抽查;

(二)、要求检测机构或委托方提供相关的资料;

(三)、就有关监督检查事项询问有关人员;

(四)、组织进行比对试验以验证检测机构的检测能力;

(五)、发现有不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标准要求的检测行为时,限期责令改正。

第三十一条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质量监督机构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检测机构达不到资质标准的,应责令限期改正,逾期达不到资质标准的,上报资质管理部门撤回其资质。

第三十二条检测机构有下列不良行为之一的,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或停业整顿:

(一)、检测仪器未按计量规定定期检定的;

(二)、转包检测业务或接受挂靠从事检测业务的;

(三)、发现有危及工程结构安全和重要使用功能安全的问题时,未及时向工程所在地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报告的;

(四)、检测技术档案管理混乱,检测资料不具有可追溯性的。

检测机构有下列不良行为之一的,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降级或吊销资质证书。

(一)、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造成质量安全事故的;

(二)、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和鉴定结论的;

(三)、超越资质范围承担检测活动的;

(四)、涂改、出借、转让、出卖资质证书的;

(五)、不按规定收费,扰乱检测市场秩序的。 检测机构的责任人员有上述所列行为的,由发证机关吊销上岗证书,五年内不得重新考取本行业上岗证;检测机构在申请增加检测类别及升级之前一年内有上述所列行为的,检测资质管理部门不予受理。

第三十三条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投诉和处理制度,公开投诉电话、地址和电子邮件信箱,受理社会对检测机构的投诉。对经核查情况属实的依据规定权限对检测机构作出相应的处理决定,超出权限的上报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并于60日内将处理意见答复投诉人。

第三十四条各地不得设置规定限制和排斥外地检测机构到本地区从事质量检测。

第三十五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工作人员、检测机构和委托方以及相关责任人员违反本规定,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建设部《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规定的罚则进行处罚。

有句老话叫因材施教,因地制宜。在大的国家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范下,每个省、市、县根据自己特点如地形条件、地质情况等指定自己的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本文是截取一部分甘肃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有需要了解更多的可以咨询我们的律师。


■ 相关内容
·当在外工作的人员生活水平提高后,都会考虑买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
      当在外工作的人员生活水平提高后,都会考虑买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才算是真正的安心,但是他们常常在买房的过程遇到一些专业性词语并不是特别的了解,今天我们就来学习一些房子上房是什么意思,希......


·土地租赁协议工商局有备案吗?
      土地租赁协议工商局有备案吗?为了使土地能够快速的进行流转,土地出租是大多人选择流转的一种方式。那么土地租赁协议是出租房和承租方必须签订的一项书面合同,该合同由合同双方各持一份,那么......


·洛阳最新工伤鉴定结果多久可以拿到?
      我国处于法制社会阶段,各社会主体都希望自己的权益能得到保障,在受伤时,也希望得到用人单位的经济补偿。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存在着企业单位拒不支付经济赔偿金的情形,此时职员可以通过申请工......


·公司劳动争议调解办法具体内容是什么
      公司劳动争议调解办法具体内容是什么一、劳动争议协商《劳动法》第八条 发生劳动争议,一方当事人可以通过与另一方当事人约见、面谈等方式协商解决。第九条 劳动者可以要求所在企业工......


·根据相关规定什么是基本的犯罪构成?
      法律上对于相关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做了相关的规定,只有当该行为满足犯罪构成的相关条件,才足以构成犯罪。犯罪构成本身具有相关的特性,包括法定性、主客观统一性等等,通过这几个特性,我们可......

·什么是追诉时效?
      追诉时效是指按照刑法的规定追究犯罪分子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犯罪分子的犯罪行为已经超过刑法规定的追诉时效期限的,不再追究其刑事责任;如果已经被追究了刑事责任,该案件应当予以撤销。追诉时......

·中外货物买卖合同(三)
      合同号:  签字日期:  卖方           中国           公司  地 址:            电报挂号:      电传:  买方           ×国......

·个人借款会存在哪些陷阱
      个人借款会存在哪些陷阱一、个人借款会存在哪些陷阱第一,借据、收据不规范借贷双方提交的借据、收据往往写的不规范,导致文义含糊、不确切,成为双方争议的焦点。例如:1、借贷双方名字......

·战时窝藏逃离部队军人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战时窝藏逃离部队军人罪,是指战时明知是逃离部队的军人而为其提供隐蔽处所、财物,情节严重的行为。(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战时部队兵员管理秩序。战时严格部队的兵......

·劳务派遣争议纠纷中如何追加当事人及增加、变更诉讼请求?
      1、劳动争议案件在诉讼阶段,诉讼请求的增加同当事人的增加一样,有一个不可逾越的仲裁前置程序。《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六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劳动......

·交通事故十级工伤伤残鉴定标准是怎样的?
      由于社会生活具有不确定性,且随着近年来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私家车等类型车辆的增加,导致了交通事故的频繁发生。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受害人会为了得到经济补偿,会向有关机构提出做工伤鉴定的......

·质押合同是诺成合同还是实践合同的内容?
      质押合同是诺成合同还是实践合同的内容?找专长律师:公司经营律师损害赔偿律师婚姻家庭律师合同事务律师债权债务律师质押合同与抵押合同不同,但也有相同之处。质押可以用一些但是,质押合......

·公司法人在公司的权力和义务有哪些
      公司法人在公司的权力和义务有哪些?公司法人指的是在我国依法设立的企业组织,他的特点是拥有独立财产,并且能够承担民事义务,履行民事权利,最重要的是可以以自己的全部资产承担公司债务。根......

·一般南陵离婚抚养费多少?
      离婚是现代社会的高频词,因为离婚率逐日上升等原因。在离婚中会涉及财产分割等问题,对于有小孩子的家庭,如何支付孩子的抚养费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那么法律是怎么规定关于的南陵离婚抚养费多......


■ 法律问答
·補辦離婚證書要在香港還是福清辦呢,已經忘記在福州那裡辦了,可以
·请问~装修公司人找不到了~拿了钱做事做一半~怎么办
·公司实习期与我签订二期劳务合同,实习期一至三个月,如何保证我的正常收
·网络软件约炮约到jj,被打了一顿还被没收了手机
·现在出现中重度耳聋,和公司交涉无效,在公司不管的情况下,怎样
·工伤八级在厦门能赔偿多少
·婚后父母部分出资购买房产离婚父母有权要回出资的钱吗
·我想问哈我们还可以申述不
·急,我与公司签就业协议的时候是口头商定并未在协议上写清楚
·我爸已经网黑名单,对我会有什么影
·空调买来40天用了2天就坏了
·我在看守所关押期间家里给我邮寄给我的钱没有收到,看守所的民警
·武汉个人流动窗口女性退休龄到底是50岁还5岁?
·房产分割,房产证上刚加完的夫妻名字
·孩子是领结婚证之前生的。有出生证明和亲子鉴定上户口时还需要掏钱吗
·高中收取补课费合理吗?除了教育局还应该找哪里投诉
·如果自己离开自己的老公算不算被人拐走?
·你好!我是货车司机,给一个厂拉货运费一直不付,请问能怎么办?
·新婚姻法关于房产问题,您好
·罗律师,想找你办个离婚案件,不知道你有时间吗?
·我在我们当地信用社有一笔贷款可是哪个不是我的签字画呀是他们内部冒
·生育医疗费能报销吗?,我是电信的一名正式工
·法院能撤消对我的行政拘留处罚吗
·继承房产转户之后的债务联系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