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首页 >>文章

用人单位可以医疗期后解除劳动合同吗?

劳动者在进行一些高度危险的工作时,受到工伤是有很大可能的一种情况。在受工伤之后,用人单位需要承担受工伤员工的医疗费用,还要支付给劳动者相应的赔偿,我国法律也有相关法规定保证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那用人单位可以医疗期后解除劳动合同吗?

一、用人单位可以医疗期后解除劳动合同吗?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一款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其中并没有明确应否对劳动者的劳动能力进行鉴定。但原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六条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除支付经济补偿外,还应当支付不低于6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50%,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100%。《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中也有同样的规定。可见,上述两个文件已经将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作为劳动者因患病而解除劳动合同的必经程序。上述两个文件与《劳动合同法》并不冲突,且目前并没有废止,也就仍然具有法律效力,应当遵照执行。另外,从保护处于弱势的劳动者的角度出发,用人单位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的,也必须告知劳动者有权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由劳动者来决定是否进行。如果劳动者认可,可以视为其病情影响其劳动能力。反之,如果劳动者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则应当进行。需要明确的是,对于处于医疗期内的员工,并非企业绝对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法》只是明确了医疗期内企业不能进行非过错性解除和经济性裁员,并没有规定企业不可以进行过错性解除(第39条)和协商解除(第36条)。所以,对于医疗期内的员工,企业可以其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存在严重违纪、存在严重过错的理由解除其劳动合同,也可以与进行沟通,在支付经济补偿金等相关事宜达成一致的前提下协商解除其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可以医疗期后解除劳动合同吗?一般情况下,如果劳动者在医疗期后仍有从事原来工作的能力的,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医疗期后是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如果如果劳动者在医疗期后失去了从事原来工作的能力,用人单位也应该支付赔偿金。



■ 相关内容
·三级丁等医疗事故赔偿标准
      三级丁等医疗事故赔偿标准医疗事故等级与交通事故、工伤事故的等级是不同的,其中只分为了四级,但是每一级里面却又有分类,针对不同的医疗事故等级,规定的赔偿也是不同的。下面,我们为您介......


·医疗纠纷协商技巧有哪些
      医疗纠纷协商技巧有哪些一、协商前要做好充分准备1、充分考虑不利后果,找出不足,逐一做好应对准备。2、注意收集保管各种证据。3、尽到一定告知义务,如病历及实物的封存、尸检权的告知等。4、......


·浙江省医疗纠纷赔偿的主要内容
      浙江省医疗纠纷赔偿的主要内容一、医疗纠纷造成的原因医疗纠纷通常是由医疗过错和过失引起的。医疗过失是医务人员在诊断护理过程中所存在的失误。医疗过错是指医务人员在诊疗护理等医疗活动中......


·劳动者与医院续签合同申请书范本
      劳动者与医院续签合同申请书范本当在劳动者的劳动合同过期后,存在续约申请问题,当然在医院这种服务大众的部门也会存在写医院续签合同申请书这类问题,那么就由来给您讲解一下续约合同的条件以......


·合同法司法解释四的内容是什么?
      合同法司法解释四的内容是什么由于合同在生活当中的主体是各种各样的,所以在我国的合同法当中针对每一项合同都作出了相应的法律约束。我们就拿企业比较常见的融资租赁合同来说,关于融资租赁......

·土地使用证能加名字吗
      土地使用证能加名字吗中国对土地的管理是非常严格的,对我们来说拥有土地的话也要有相关的土地使用证,拥有房屋的话也要有房屋的房产证,对于土地使用来说,土地使用证能够证明我们的土地使用......

·劳动者能随便被除名吗
      劳动者能随便被除名吗?可能很多劳动者都比较关心这方面的问题,如果单位能够轻易的将劳动者除名的话,意味着此时劳动者的权益是得不到保障的,可以任由单位将其开除。接下来,我们就来具体为您......

·上诉不加刑原则
      1、基层人民法院判处的有期徒刑案件,被告人提出了上诉,经中级人民法院审查,认为应判无期徒刑或死刑。中级人民法院以管辖错误为由,撤销原判,改由中级人民法院作为一审重新审判,是否违反上诉......

·市政桥梁工程质保期是多久
      市政桥梁工程质保期是多久?拥有丰富山水成林资源的城市自然就少不了桥梁的建设,对于高速发展的当今社会成员之一来说,市政工程是一项十分便利于我们的便民服务。市政桥梁工程不仅给我们的生活......

·雇佣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区别
      雇佣合同,当事人一方(受雇方)向对方(雇主)提供劳动力以从事某种工作,由对方提供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的协议。其与劳动合同的区别可从以下几点予以明确。一、主体资格的不同劳动合同......

·死刑执行的方法及场所
      死刑采用枪决或者注射等方法执行,死刑可以在刑场或者指定的羁押场所内执行。如果采用其他方法执行死刑,必须经过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企业改制遗留问题法院受理吗,企业改制有哪些
      企业改制遗留问题法院受理吗,企业改制有哪些问题?在我国可以说法院是解决问题的最后一个途径,所以对于法院受理的案件的范围也被很多的人进行了无限的放大,其实在我国法院并不会受理所有的案......

·养子抚养权归谁 养子女的法律地位是什么
      有些夫妻由于婚后无法生育,因此就到了福利院收养孩子,这样自己的家庭也算是圆满了。但对于收养的孩子,本身就是基于一种法律行为而建立的拟制的父母子女关系,因此要是日后养父母离婚的话,对......

·商业车险主险内容是什么?
      商业车险主险内容是什么?一、商业车险主险内容是什么?1、车辆损失险车辆损失险是指保险车辆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自然灾害(不包括地震)或意外事故,造成保险车辆本身损失,保险人依据保险......


■ 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找一个朋友,但是他电话关机,我要怎么才能能找到他
·这样的信函有效用吗,一份要求交付版权使用费的信函
·牙齿被打松了两颗全是轻微伤吗san
·急求帮助,您好,您好,我是河南郑州中牟县人,我于今年12
·手表的退换问题.,在商场买了快手表回家不喜欢了第二天能否退换?手表没有带过
·我的情况是这样的,我是一电焊工,焊工证是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发的想问一下这样
·劳务纠纷,你好/我想了解一个问题
·有效遗嘱纠纷,某人生前有3个有效的遗嘱
·您好,郑律师。我是南平将口镇人。我爸妈结婚后,我妈户口没有迁
·父母离婚,父亲继承抚养权,之后父亲患病去世,两个孩子怎么办,由谁抚养看管。
·我奶奶车祸赔偿金的分配
·您好!我是阳春市马水镇石下新塘村村民。事情经过是这样的。由我
·生日19990618户口本写的是19990812一个阳历一个阴历我什么时候可以领
·在厂里手受伤了,右手食指骨折,在厂里上班。没买保险,厂没报工
·租房漏水对楼下造成损失
·退伍军人,我是09年从石家庄大专入伍的
·2018年3月1日在和老公结婚以前,本人不知情的情况下
·关于劳动合同违约,你好:我是一名普通员工
·养老保险,在厂工作15年
·怎么快速解决下面的问题?
·请问明天星期天可以接见吗
·洪律师你好!因私人问题,微信里曝光隐私,头像照片是不是属于犯
·常州市西林看守所怎么去?离常州高铁站多远?有公交车吗
·由于快递分拣错误造成没能及时送达怎么解决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