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首页 >>文章

刑事诉讼法的待证事实有哪些?

刑事诉讼案件一般案情较为严重,涉案人员较多案情较为复杂。而我国刑事诉讼法对此类案件有明确的规定和说明,刑事诉讼法的待证事实项目较多,鉴于很多人还不太了解具体又哪些待证事实。下面我们就整理了相关资料来给您作个说明介绍。

一、什么是刑事诉讼证明

刑事诉讼证明,是指侦查、检察和审判人员运用依法收集的证据,为确定案件中某些待证事实所进行的活动。刑事诉讼证明对象,是指需要用证据加以证明的与刑事案件有关的各种问题,既包括需要证明的刑事案件的主要事实,也包括需要证明的与刑事案件有关的其他事实,凡是与追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刑事责任有关的一切需要证明的事实,都是证明的对象。

二、刑事诉讼法的待证事实有哪些?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根据刑法、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以及刑事审判的实践经验,在有关的司法解释中提出,需要运用证据证明的案件事实包括:

(1)被告人身份;

(2)被指控的犯罪行为是否存在;

(3)被指控的行为是否为被告人所实施;

(4)被告人有无罪过,行为的动机、目的;

(5)实施行为的时间、地点、手段、后果以及其他情节;

(6)被告人的责任以及与其他同案人的关系;

(7)被告人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有无法定或者酌定从重、加重、从轻、减轻处罚以及免除处罚的情节;

(8)其他与定罪量刑有关的事实。

概而言之,我国刑事诉法待证事实的具体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犯罪构成的要件事实

首先,要查明构成犯罪的具体行为是否确已发生,是否属于正当防卫、紧急避险或其他不构成犯罪的行为。在一般情况下,这个问题是明显的,不需要证明的。但是,如果对犯罪行为发生怀疑时,就需要证明。如果确有犯罪行为发生,则应查明实施犯罪行为的时间、地点、方法、手段、工具和条件,以及犯罪结果、对社会造成的危害性。刑法具体规定了各种犯罪的构成要件和特征,在抢劫、强奸、贪污、受贿等各种具体案件中的具体证明对象是不同的。所以,对具体案件的证明对象要按法律要求来确定。例如,犯罪结果的危害性大小,不仅对于量刑有着重要的意义,而且对于国家、集体或公民所造成的物质损失大小,还是提起附带良事诉讼,要求被告人赔偿经济损失的根据。盗窃财物数额多少、伤害程度轻重等,还是区分罪与非罪的重要依据,因而对于犯罪行为的各种情节,应当加以证明。其次,谁是犯罪行为的实施者,是否达到刑事责任年龄,有无刑事责任能力,实施犯罪者在主观上有无故意或过失,以及实施犯罪行为的动机和目的。根据刑法规定,行为人只有达到法定责任年龄,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和主观罪过时,才应负刑事责任,因而在刑事诉讼中行为人确切年龄、精神状态、有无主观罪过,究竟是故意还是过失,如果是出于故意的,其特定的动机、目的是什么,等等,对于这些问题发生争议或怀疑时,应当加以证明。

2、作为罪刑轻重的各种量刑情节的事实

这些情节特别是法定情节,对量刑轻重具有直接影响。只有伞面杏明这些情节,才能正确适用法律,做到量刑适当。根据刑法规定,累犯、主犯、教唆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的,等等,都是从重处罚的情节;预备犯、未遂犯、中止犯、从犯、胁从犯、未成年人犯罪、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等等,是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情节。此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犯罪后的态度和表现,是自首、坦白、悔罪、立功,还是潜逃、毁证、灭迹、订立攻守同盟,阻止同案犯交代,以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身份情况,平时表现好坏,有无前科劣迹,等等,这些都与决定其刑事处罚有关,应当加以证明。

3、解决刑事诉讼程序问题需要证明的事实

在刑事诉讼中关于当事人申请回避时对其提出的回避理由,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原因或有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诉讼期限而提出申请的事由,以及违反法定的刑事诉讼程序而可能影响正确判决的事由,等等,也应当加以证明。

4、其他需要运用证据加以证明的事实

上述所列的各种刑事诉讼证明对象,只是根据实践经验加以总结,对一般刑事案件概括性的列举。并不是说,所有刑事案件都要证明这些问题,当然也不能认为,所有刑事案件只证明这些问题就完全够了。由于每个刑事案件的具体情况不同,因而需要证明的问题也有所不同,必须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具体确定每个案件的证明对象。对于关键性问题,属于主要的证明对象的,要多下工夫用证据来加以证明;对于一般性问题,属于次要的证明对象的,也必须查证清楚。总之,对于刑事案件的证明对象,都应当有相应的证据来加以证明,才能做到证据充分、确实,事实清楚,处理恰当。

综上所述,刑事诉讼法的待证事实主要有八个方面:包括案件中的人物身份、犯罪动机、犯罪过程以及其他特殊情况等等。只有把这些待证事实都搞清楚了,才能对案件有一个真正的了解和公正的判决。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咨询,可以登录我们的网站寻求专业律师团队的帮助。


■ 相关内容
·偷税罪改为逃税罪的法律分析
      偷税罪改为逃税罪的法律分析为了更好地处罚刑事犯罪,填补以往法律规定的漏洞,指导司法实践中的司法活动。因此,我国的立法机关在不断的对刑法体系进行修改,《刑法修正案(七)》将偷税罪改为......


·抢劫罪的上诉状的范文
      对于抢劫,很多国家都将其定义为犯罪,在我国更是对于抢劫犯罪有明确的法律惩处制度。对于抢劫罪,法律的量刑有两个判定条件,而对于抢劫犯罪的行为人来说,一份抢劫罪的上诉状也是必不可少的,......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客观方面包括哪些要件?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商品市场一片繁荣兴旺,许多勤劳智慧的创业者通过自己的双手获取了财富,但还有一些法律意识淡薄、投机取巧、动歪脑筋的经营者,通过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来敛财,不仅......


·故意伤害罪重伤二级量刑标准
      在对故意伤害行为定罪的时候,只要看实际造成的损害程度是否达到了轻伤,那么就可以依法定罪了。不过日后涉及到处罚的时候,就要考虑到具体造成的损害情况,对重伤的的处罚自然与对轻伤的处罚不......


·摩托车无证驾驶严重吗?
      摩托车无证驾驶严重吗?您都知道无证驾驶是要受到处罚的。在所有的机动车中,摩托车无证驾驶的机率最大,许多人未取得摩托车驾驶证就随意驾车上路,这会给道路安全带来一定的威胁和隐患。那摩托......

·司法鉴定与医疗鉴定有何不同?
      当患者和医疗机构发生医疗纠纷时,患者可以就受到伤害程度选择第三方机构进行鉴定,这时有司法鉴定机构和医疗鉴定机构可以选择,那么司法鉴定与医疗鉴定有何不同?我们整理了两者的区别,下面我......

·西安征地补偿的标准是多少?
      西安征地补偿的标准是多少?一、西安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1、征地补偿费(含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35000元/亩,由涉及市、县(区)政府按照当地实际情况细化分解并公布后按照公布标准......

·兴泉铁路征地补偿大田段标准是怎样的?
      兴泉铁路征地补偿大田段标准是怎样的?现在全国各地都在大力推进铁路等基础设施建设,福建到江西之间正在建设兴泉铁路,这会占用到不少农村土地,其中大田县涉及范围比较广。对于当地群众来说......

·生活中往往存在辍学的学生出外打工的现象,用人单位出于成本低的
      生活中往往存在辍学的学生出外打工的现象,用人单位出于成本低的考虑,通常会招揽这些学生,这种行为在法律上会被视为使用童工。那么,使用童工的定义是什么呢,法律对使用童工是怎么处罚的,公......

·前夫要求减少抚养费可以么?
      夫妻在离婚之前,应该先就孩子的抚养问题达成统一意见,如果确定给女方,则在协议书中要写清楚,并明确男方支付抚养费的数额。一般来说,抚养费都是按月支付的,有义务的一方不能中断给付。那么......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申请工伤认定能上班吗?
      在当今这个社会,由于工作环境不安全以及个人的疏忽,工作性伤害时常发生,您都知道的是,工伤之后就是工伤的认定。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很多人选择在申请工伤认定的时候继续上班,但是许多人想......

·遗弃罪的案例分析
      1、置年幼的儿子和生活不能自理的丈夫于不顾,独自外出做生意,是否构成犯罪?法律评析:本案涉及对遗弃罪的认定。根据《......

·互联网上商标和域名的保护
      除了可以将商标用于自己的网站上,商标权人在互联网环境下还可以采用一些提升其商标知名度的新方法。例如,商标权人可以将自己的商标以超链接的形式在其它网站上作广告。  网上搜索是互联网......

·群众工伤认定程序是什么?
      受伤在生活中时常发生,一些比较轻的受伤对于受害者没有太大的影响,但是如果是比较严重的手上就会造成很大的影响,而在工作中如果受伤就是属于工伤,在相关部门的认定之后可以得到一定的赔偿,......


■ 法律问答
·你好,想给看守所犯人寄东西怎么寄
·有个做装修的拿着别人公司的营业执照跟房东签的装修合同,在买建材的那里欠了钱,现在这个人找不到了,请问
·你好,我想打一个安装费迟迟不付款的合同,
·你好,能提供外包服务吗?寻找出轨证据
·15年买的房,合同今天三月交房,到今天一查才知道没预售许可证
·你好章律师;我有收到绿城物业委托你下发的律师函,我想问下绿城
·交通案那个停运损失纠纷
·咨询买车质量问题,新车八千公里
·我女?2岁了,她不想跟着我前夫,想跟着我,而前夫又不肯把抚养权给我,怎么?
·无子女无债务纠纷结婚五年分居快一年男方不接电
·我儿子在校外被两个校内学生勾结两个校外人员打成轻伤二级,对方三个不满16周岁司法
·我们①气之下离婚了,协议只写了孩子归男方,男方答应女方的钱,并没有写进去,事后男方没钱给,女方还能和
·抗美援朝复员军人有病在床无儿女但还有兄弟是否看护该兄弟承担?
·我们公司要搬迁我的合同也到期了,如果我不续签的话有赔偿吗
·身份证照户口本照毕业证照片泄露给别人有问题么
·男的跟女友同居了两,觉得不合适就跟她微信说分手,她不同意,她就一直住男的家里不走,赶也不走,男的
·婚姻不和和房产小孩
·我上个星期三*保险鉴了个单,当时我提供的是社保卡,卡上面钱不够,出来到建行往卡里打钱时,我后悔签
·试用期辞职当月工资下月结算合法吗
·嫌疑人被逮捕关在东莞看守所怎么知道他的卡号
·刑事拘留期间会被传讯吗,刑事拘留必须有书面通知吗?期间会被传讯吗?公安机关说已寄
·本人黄文清福建福州人与江苏无锡恒大远豪建材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
·要离婚男方不同意把小孩给我怎么办
·请教各位大状!~,朋友个老公四十好几了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