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康土地使用证办理需要提交的材料有哪些?
南康土地使用证办理需要提交的材料有哪些?
购买土地会获得土地的使用权的证明材料,但是这这土地使用证要求办理人自己前去办理,如果不办理土地使用证,在法律上来说不仅不承认土地的使用权,还违反了相关的法律,那么南康土地使用证办理需要提交的材料有哪些?下面就和我们一起从下面的文章中简单地了解一下吧。
一、南康土地使用证办理需要提交的材料有哪些?
(一)初始登记所提交的材料
1、个人办理乡、镇国有土地初始登记应当提交必要的材料:
建设用地批准书原件、规划许可证复印件、身份证,户口复印件、个人申请、各项费用缴纳凭证。
2、单位办理乡、镇国有初始登记应当提交必要的材料:
建设用地批准书原件、规划许可证复印件、法人代表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申请报告、竣工验收报告、测绘报告、缴纳凭证。
3、个人办理宅基地初始登记应当提交必要的材料:
建设用地批准书原件、规划许可证复印件、村委会证明、身份证,户口复印件、个人申请。
(二)变更登记所提交的材料
改变土地权利,需要的材料:
权属变更先过房屋所有权证,然后30日内申请办理土地证。
1、个人申请土地变更登记,应当提交的材料:
土地变更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户口复印件、土地权属来源证明、 房产证复印件(原、新)、房地产转让合同。
2、单位申请办理土地变更登记,应当提交的材料:
土地变更登记申请报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各项费用缴纳凭证、土地权属来源证明、房产证复印件(原、新)、房地产转让合同、上级部门的有关材料。
(三)设定登记所提交的材料
1、开发公司办理总证应当提交的材料:
建设用地批准书原件、规划许可证复印件、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竣工验收报告、房屋测绘报告、申请报告、个人或法人代表人身份证明、缴纳凭证。
2、个人办理小证应当提交的材料:
建设用地批准书复印件、房产证复印件、总证复印件、身份证,户口复印件、个人申请、商品房买卖合同。
(四)其他登记所提交的材料
1、个人办理继承登记应当提交的材料:
公正书、土地权属来源证明、房产证复印件(原、新)、个人申请。
2、个人办理补办登记应当提交的材料:
声明作废的证件、房产证复印件(原、新)、个人申请、身份证、户口复印件。
(五)抵押登记所提交的材料
1、个人办理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应当提交的材料:
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担保合同书、房屋评估报告、出让金缴纳凭证、个人申请、身份证,户口复印件。
2、单位办理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应当提交的材料:
国有土地使用证、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担保合同书、房屋评估报告、出让金缴纳凭证、申请报告、法人代表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
根据我们的介绍,您应该对南康土地使用证办理需要提交的材料有哪些这个问题有了一个简单初步的了解了吧。一定要按照相关的规定和步骤来做事,准备好相应的材料,去相关的部门进行办理,这样在法律上来说,你的土地使用证明才是合法有效的,受法律的保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