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首页 >>文章

征地补偿标准几年调整一次?

征地补偿标准几年调整一次??现如今,中国的农村和城市的经济两级分化严重,所以针对这一问题,国家对农村实行了征地补偿政策,并且为了更好的处理农村中不断出现的新的土地问题,国家还对政府征用土地赔偿标准定期的进行调整。那么现在我们就来说说,政府征地补偿标准几年调整一次。一、征地补偿标准几年调整一次 由人民政府统一制订,并根据国家规定和各地经济发展状况,每两年调整一次。关于政府征用土地赔偿标准详细内容请阅读下文。二、政府征收土地赔偿标准
?《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二百四十三条?【征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以上就是征地补偿标准几年调整一次的详细内容,通过对上述内容的阅读,我们知道征地补偿标准两年调整一次。补偿费的金额也有明确的规定,必须与征地的面积,还有征地的种类成正比。若对以上的内容还有不了解的地方,可以详细的咨询的专业律师。



■ 相关内容
·个人土地流转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个人土地流转合同范本是怎样的?个人土地流转合同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


·变更合同履行地点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变更合同履行地点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变更合同履行地点的法律规定有哪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章规定:第七十七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


·土地使用证抵押借款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土地使用证抵押借款需要注意哪些问题?随着社会高速的发展,人们的消费水平在逐步提高,消费观念也正在一点点发生着变化。抵押借款就是一种全新的金融观念,而这种新的观念,正在逐渐被更多的人......


·征地补偿费用标准是什么
      征地补偿费用标准是什么征地时国家对该地区的一个发展建设最初的步骤,为了公共利益以及保障公民的权益,我国制定了相应的征地补偿费用标准。那么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呢,征地补偿费如何计算......


·退休劳动关系终止合同是否有补偿金
      在我国,目前法定退休年龄是男满60周岁,女满50周岁,如果到了法定退休年龄,退休者对劳动合同的终止问题心存疑虑。随之一系列问题也就浮出水面。那么,退休劳动关系终止合同是否有补偿金,下面......

·建筑工程设计合同其实是属于建筑工程合同中的,是发包方和承包商
      建筑工程设计合同其实是属于建筑工程合同中的,是发包方和承包商双方之间签订的合同,建筑工程的设计质量是建筑工程质量非常重要的一环,所以对于民用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应该谨慎,在签订时应该注......

·公司注册资金多少有什么区别
      公司注册资金多少有什么区别一、公司注册资金多少有什么区别一般来说区别不大,公司注册需要满足最低注册资金要求即可,而改革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没有最低限额。目前,在我国要想取得金融机......

·拖欠货款拿不到怎么办
      拖欠货款拿不到怎么办一、拖欠货款拿不到怎么办债务人拒不履行给付欠款的义务,债权人可以去法院起诉,要求法院依法判决债权人按期还款。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

·最新云南省大理州洱源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
      最新云南省大理州洱源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  云南省国土资源厅批准《昆明市征地补偿标准(修订)》,各市政府下发相应的征地补偿标准,并确定时间开始执行。爱土拆迁律师团将云南省大理......

·公司破产清算抵押物的效力
      公司破产清算抵押物的效力随着市场的发展,竞争也越来越激烈,一些公司竞争失败的就会破产,公司破产的过程是很复杂的,需要清算资产和抵押物。公司破产清算抵押物需要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确保......

·公司注册资本增资流程是怎样的
      公司注册资本增资流程是怎样的您都知道,注册公司时,是需要投入一定数额的资本的,但是当后期公司发展的越来越大,我们想要对公司注册资本增资的时候,你知道公司注册资本增资的流程是怎样的......

·工程质量共同监管协议范本
      工程质量共同监管协议范本现在在各项工程建设中,工程质量是您都普遍关心的东西。在国家现行的法律文件中,也有一些关于工程质量的法律规定。由此可见,工程质量的重要性。在此,我们不得不说......

·招摇撞骗罪与诈骗罪的区别有几点
      现实中,如果行为人实施诈骗行为的同时,也冒充了国家工作人员的话,此时就不会再以诈骗罪定罪处罚,在达到规定的标准的情况下,往往认定构成招摇撞骗罪,而这个招摇撞骗罪也是属于特殊的诈骗犯......

·如何对职务侵占罪主体进行认定
      任何一起犯罪都是由具体的主体来实施的,当然对于某些比较特殊的犯罪,法律上面要求的犯罪主体也是比较特殊的。在审查犯罪之前,需要先对犯罪主体进行认定。那么对职务侵占罪的犯罪主体来讲,实......


■ 法律问答
·老人照顾问题,老人遗嘱问题
·第一份草签合同是以房产证为准的,第二份正式合同以网签合同为准的,对方已经交定金和
·文登市文城镇河埠庄村我在文登市义务小商品批发市场买的
·我同我女朋友在一起快三了,现在孩子快一周岁了,沒有结婚证,现在她不愿同我一起小孩
·拘留所电话号码 可以让亲人接电话吗
·签字是否等于认同,放弃追究的权利?
·贫困户生病经医院救治不渝
·我问一下,多次猥亵残疾幼女,请问能判多少san
·离婚后被前夫债务人起诉婚姻续存期间共同债务
·误工费,营养费有具体要赔多少?
·退休申请书,写退休申请单位让我加上非管理岗位退休
·养老和医疗保险要交多少才能在退休后享受
·我缴过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公司是不是可以不给缴纳五险?
·关于农村房子的土地证房产证
·公司答应交社保,但是一直没交合法吗
·一个大家公认的好人被流氓打得十级伤残,久久没人处理案
·外国身份证怎么才可以在中国使用
·您好,请问企业关闭,补偿金算法里平均工资包不包含加班费?
·抚养费,你好,你好,我07年协议离婚。自愿不要抚养费,
·马关看守所邮编号是多少?
·这责任应当由谁负责?,罪犯在看守所或监狱自残致死怎么办?这责任应当由谁负责?
·公司不按照规定给上保险,签合同,如何申请仲裁
·我去年9月份上的诉到现在也没有回复我!怎么回事
·外地财产 如何保全,外地财产如何保全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