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首页 >>文章

无锡市故意伤害罪量刑标准,如何处罚故意伤害罪

行为人要是对他人人身进行损害,并且造成了轻伤及其以上损害结果的,那么就会以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那么在无锡市,这个故意伤害罪的量刑标准是如何确定的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1、构成故意伤害犯罪的,按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二级的,量刑起点为有期徒刑一年;致一人轻伤一级的,量刑起点为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2)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重伤二级的,量刑起点为有期徒刑四年;致一人重伤一级的,量刑起点为有期徒刑五年。

(3)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一人重伤,造成六级严重残疾的,量刑起点为有期徒刑十一年。

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根据伤害后果、伤残等级、手段的残忍程度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以其中最重伤情确定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增加相应刑期确定基准刑:

(1)增加轻微伤一人的,增加一个月至二个月刑期确定基准刑;

(2)增加轻伤二级一人的,增加三个月至六个月刑期确定基准刑;增加轻伤一级一人的,增加六个月至九个月刑期确定基准刑;

(3)增加重伤二级一人的,增加一年至二年刑期确定基准刑;增加重伤一级一人的,增加二年至三年刑期确定基准刑;

(4)造成被害人六级至三级残疾,每增加一级残疾,增加六个月至一年刑期确定基准刑;造成被害人残疾程度超过三级的,每增加一级残疾,增加一年至二年刑期确定基准刑;

(5)其他可以增加刑罚量的情形。

3、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可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基准刑在十年有期徒刑以上的,可增加基准刑的10%以下;同时具有两种以上情形的,累计不得超过基准刑的100%:

(1)持枪支、管制刀具或者其他凶器伤害他人的;

(2)因实施其他违法活动而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

(3)伤害他人身体要害部位的;

(4)事先有预谋的;

(5)雇佣他人实施伤害行为的;

(6)报复伤害他人的;

(7)造成两处以上重伤或轻伤的;

(8)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4、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可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基准刑在十年有期徒刑以上的,可减少基准刑的10%以下:

(1)因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民间矛盾激化引发的;

(2)因被害人对引发犯罪有过错或对矛盾激化引发犯罪负有责任的;

(3)犯罪后积极抢救被害人的;

(4)其他可以从轻处罚的情形。

5、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不适用缓刑:

(1)不积极主动赔偿或者未尽力赔偿被害方经济损失的;

(2)持具有杀伤性凶器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的;

(3)致二人以上重伤或者多人轻伤的;

(4)其他不适用缓刑的情形。

从相关法律的规定中可以知道,故意伤害犯罪侵犯的是给他人的身体权,同时这样也就是法律保护的法益。在追究犯罪分子刑事责任的同时,还要对伤者作出相应的赔偿。如果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 相关内容
·遗弃罪自诉代理人的职权有哪些?
      遗弃罪是自诉罪,由于遗弃罪的刑法上的罪名,故而对于一般没有学习法律的朋友来说是没有能力独自进行辩护的,故而会委托律师代为处理诉讼案件,我国法律规范对单立人的职权四有严格规定的,你是......


·聋哑人犯罪会被判刑吗?如何处罚?
      在我国乃至全世界都有大量的聋哑人存在,因为他们的缺陷,他们失去了一些同正常人一样的工作、生活能力,因此一些聋哑人因为生存,或受到哄骗而走上了犯罪的道路。那聋哑人犯罪会判刑吗?在我国聋......


·非法集资罪判一年多合理吗
      非法集资罪是指个人或者是单位没有通过国家的审批,擅自就股票等项目进行集资的行为。非法集资是属于一种严重违反法律的事情,而且违反的是我国刑法,因此在适用法律的时候会判处有期徒刑。那么......


·财产侵占罪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对于涉及侵占罪的当事人及其亲属而言,为了更好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区分清楚此罪与彼罪是非常必要的,因为罪名的确定是影响量刑的第一要素,直接影响审判结果。而在对侵占行为做出认定的时候......


·网络经营者的显著性提示义务
      经营者的显著性提示义务即要求经营者对交易信息中的重要内容以足以引起消费者注意的方式予以告知。例如,某些网络中,对于付费项目的提示完全不具备显著性,使得消费者可能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做......

·无单放货的诉讼案由选择
      对于无单放货,多数国家法律和司法活动表明,允许当事人选择依何行诉。英国法允许当事人选择,甚至允许同时以两个理由起诉,但承运人仍按合同规定承担责任。一些大陆法系国家(包括法国)已经允许......

·怎么界定醉酒刑事责任能力
      行为人在醉酒状态下,意识不清楚此时有可能会做出一些犯罪的行为来。在辩护的时候,有的律师就以此为突破口,认为醉酒的时候是不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此时需要对醉酒刑事责任能力进行界定,究竟......

·关于离婚案件的证据材料有哪些?
      一、离婚案件的当事人在提起诉讼或答辩时,必须提供下列证明材料:1、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工作证或户口簿)等。2、委托代理人参加诉讼的,授权委托书应写明委托代理权......

·常见的企业融资方法有哪些
      常见的企业融资方法有哪些企业发展需要资金,但是资金短缺会限制企业的快速发展,这个时候企业可以通过融资的方式来解决资金短缺的问题,融资需要讲究方法,方法不对融资导致企业融资困难,或者......

·战时造谣扰乱军心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战时造谣扰乱军心罪,是指非军职人员在战时情况下,制造谣言,迷惑群众,动摇军心的行为。(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战时宣传舆论秩序。战时激发官兵的斗志,保持部队高昂......

·公司法竞业限制条文易被混淆的问题有哪些
      公司法竞业限制条文易被混淆的问题有哪些?为了维护市场经济安全,我国现行法明确规定,公司等企业单位的就职人员,不得参与损害公司利益的经济活动,也即不能参与竞业活动,否则经相关人士举报......

·已续签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劳动者要求变更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应否予以支持?
      有些劳动者为了能够继续在单位工作,不得不接受用人单位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不合理要求。在短期合同履行期间,劳动者是否可以提出要求将有固定期限改为无固定期限合同?在最高人民法院就河北......

·当医疗费超过抚养费时怎么办?
      随着人们思想的渐渐开放和追求幸福的思想逐渐成熟,越来越多的夫妻会选择自愿结束不幸福的生活而离婚,而离婚往往伴随着孩子的抚养问题,没有直接抚养的乙方根据法律要求承担孩子相应的抚养费,......

·劳动合同法对企业的影响是怎样的
      劳动者在劳动关系中一般处于弱势地位,所以,劳动合同法主要是保护劳动者的权益。自劳动合同法实施以来,完善了劳动合同制度,明确了劳动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不管是对劳动者还是企业都产生了......


■ 法律问答
·出车祸 肇事司机不跟那个人修车有什么后果
·离婚了让他还钱可以吗,我还想问一下我们没有共同财产一分也没有借条当初因为没想到离
·刑事拘留期间会被传讯吗,刑事拘留必须有书面通知吗?期间会被传讯吗?公安机关说已寄
·请问行政处罚纳入征信了吗?
·已订婚,想退婚,该如何?
·有什么好办法能证明两人是兄弟关系
·陈律师,有人在我不知惰的情况下私自把我的农村经济合作社股权转
·我妈在帮老板绞肉时不小心把手指绞了,只剩下大拇指完整的,食指没有,另外三个只剩一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女方提出离婚,男方死活不同意,怎么办?
·本人与杭州xx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自2016年1
·感觉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侵犯 我应该怎么做
·商铺租赁纠纷,房东与一手承租人甲签订了一份为期一年的租赁协议
·恶意串通的不合情理又违背合同法的证人证言,法院是否可认定
·我是电焊作业的在没有犯的情况下突然公司领导要掉动我的工作岗位而且也不是电焊这方面的该怎么
·QQ红包发错人了,怎么收回?
·我支付宝转账转给对方25000多,然后对方曾在我不知情的情况
·如果女人被对方故意用指甲抓伤脸部,二十多处,最长的五厘米的,真皮被抓破,流血
·正式工作7个月未上保险的问题
·000结婚的010老婆有外遇,当时抓住,我跟她和谈离婚,她不同意,,于7
·你好,我在网上借钱1500元钱,到000元,一个星期要510元,这是高利贷吗
·这套房子我有权要求重新分割或要求补偿
·久拖退股金!打电话不接。2017年合股
·于都交通事故民事赔偿诉讼律师费多少?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本人与今年一月分租该房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