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首页 >>文章

深圳最新非法集资诈骗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集资诈骗在近年来呈现高发状态,并且由于集资诈骗的手段令人难以防范,许多投资者在集资诈骗中遭受到巨大的经济损失。集资诈骗是一种违法行为,只要集资诈骗的金额达到一定标准的,就会构成犯罪。那深圳最新非法集资诈骗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一起通过以下文章来了解一下吧。

一、深圳最新非法集资诈骗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刑法条文]

第一百九十二条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第二百条 单位犯本节第一百九十二条、第一巨九十四条、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第二百八十七条 利用计算机实施金融诈骗、盗窃、贪污、挪用公款、窃取国家秘密或者其他犯罪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定罪处罚。

以上的情节严重、情节特别严重,分别是指数额巨大或者具有其他严重的情节,以及数额特别巨大或具有其他特别严重的情节。这就是说,非法集资诈骗的数额并不是本罪量刑的唯一依据。在具体科刑时,既耍考虑集资诈骗的数额大小,又要考虑行为人的犯罪情节,如是否一贯进行非法集资诈骗,是否为组成集资诈骗集团的首要分子,给被集资人造成的经济损失,给社会造成的影响等等,以及犯罪分子的一贯表现、罪后态度和退赃的情况,综合评价其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程度,区别对待,予以量刑。至于数额巨大、特别巨大的起点,参照最高人民法院l996年12月16日《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个人集资诈骗20万元以上,单位在50万元以上的,便可认定为数额巨大;个人诈骗在100万元以上,单位在250万元以上的,则可认定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二、集资诈骗罪的立案标准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的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个人集资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

这主要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个人集资诈骗数额累计达到10万元以上的。所谓“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是指犯罪行为人在主观上具有将非法募集的资金据为己有的目的。所谓“诈骗方法”,是指行为人采取虚构集资用途,以虚假的证明文件和高回报率为诱饵,骗取集资款等手段。

2、单位集资诈骗,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其行为属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

(1)携带集资款逃跑的;

(2)挥霍集资款,致使集资款无法返还的;

(3)使用集资款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致使集资款无法返还的;

(4)具有其他欺诈行为,拒不返还集资款,或者致使集资款无法返还的。对于实施上述非法集资的行为之一,数额达到10万元以上的,公安机关就应当立案侦查。

希望对您有所帮助。集资诈骗的行为应受到法律的制裁,一般集资诈骗的刑期为五年以下,但如果金额巨大,且有严重情节的,最高会被处以无期徒刑。集资诈骗的量刑期限与涉案金额有关,金额越高,量刑越重。


■ 相关内容
·如何界定敲诈勒索罪与抢劫罪的界限
      敲诈勒索罪主要表现为采取威胁、要挟等方式,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强行索取他人公私财物。司法实践中,如何正确的认定敲诈勒索罪呢?实践中敲诈勒索罪容易与抢劫罪混淆,那么敲诈勒索罪与抢劫罪的界......


·关于职务犯罪的相关法律规定是什么?
      当代社会,职务方面的犯罪在我国并不少见,这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一定程度上也反映了我国对于这方面的打击还不够严重,因此需要国家加强力度进行打击职务犯罪,那么关于职务犯罪的相关法律规定是......


·集资诈骗判刑后钱怎么办
      集资诈骗是涉嫌金钱一类的犯罪,犯罪嫌疑人如果通过集资的方式诈骗了他人的钱财,就会以集资诈骗罪被判处相应的刑罚,但是很多人有一点疑问,如果犯罪嫌疑人被以集资诈骗罪判了刑,那么诈骗的钱......


·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诉讼法主要规定的都是程序方面的问题,而像我们生活中比较常见的民法刑法规定的都是比较实体方面的问题,实际上您对于刑事诉讼法的是时效不是特别的清楚,比如说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的法律规定......


·企业非法收童工犯法吗?
      根据国家相关的法律规定,禁止任何企业或者单位非法雇佣童工,童工一般不满16周岁,如果任何企业或者单位雇佣童工都会受到相应的处罚。国家制定了相关的规定来保护童工,那么根据国家规定,企业......

·存单质押信托贷款风险有哪些?
      存单质押信托贷款风险有哪些?一、办理存单质押信托贷款业务,银行有何风险点?银行贷款的方式很多,信用也好,抵押也罢,只要能够证明能够按时归还本息,银行一定会考虑发放贷款,而存单质押......

·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流程是怎样的
      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流程是怎样的?申办资格:(设立)申请股份有限公司登记应具备下列条件:1、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2、发起人认缴和社会公开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3、股份发......

·用人单位在何种情况下向劳动者加倍支付经济补偿金?
      1、《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

·债务人欠钱跑路会危害家人吗
      债务人欠钱跑路会危害家人吗现如今在社会生活当中,有这样一种老赖,借了别人的钱以后,不按照约定的时间还款。最重要的就是,有些人甚至还会在欠别人钱的情况下,无缘无故的消失跑路,就不计划......

·北京房屋买卖流程有哪些
      北京的房价越来越高,许多人在北京打拼了一辈子但是买不起一个房子,对于准备买房子的人来说房屋买卖流程是一件十分重要的事情,我们要按照流程在规定的时间内来办理,北京房屋买卖流程是什么样......

·诈骗罪一审前退赃可以减轻处分吗?
      诈骗罪犯在审前退赃,根据我国的现有法律条规有规定在何时退赃是会有减轻处罚轻重的标准的,那么诈骗罪一审前退赃可以减轻处罚吗?根据这个问题,我们将为你简单分析一下,希望我的讲解对您能有......

·医疗纠纷司法鉴定程序是什么?
      医疗纠纷是我国近几年的热门话题,如果一旦发生了医疗纠纷了,那就有可能需要我们去进行司法鉴定,那么我国医疗纠纷司法鉴定程序的主要内容是什么,今天我们就为您梳理一下在我国进行司法鉴定需......

·根据民法总则个体工商户的债务如何承担?
      根据民法总则个体工商户的债务如何承担?创业的方式多种多样,除了成立公司之外,许多人还会以经营商铺,也就是个体工商户的形式创业。个体工商户在经营管理过程中同样会有债权债务等问题,但由......

·离婚协议如何办理公证,怎样办理离婚协议公证
      有些当事人在签订离婚协议书之后,为了避免日后反悔,都会选择公证离婚协议书,可是离婚协议书如何公证?在办理公证的时候又有哪些注意事项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一、离婚协......


■ 法律问答
·身份证好像被拉黑,怎么
·可否起诉人人网,在人人网中有80人人豆的余额有一天晚上11点多
·能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到的是不是真实的,会不会有假的
·你好,酒驾撞死人,赔不起钱的话,怎么办?
·撤销权诉讼可以向受益人提偿还诉求么?
·律师好,农村马路修建问题,方便提供电话吗
·朋友推荐我一个名片,我在xx上问她卖80的东西。东西没收到,不理人
·如何解决合适,自己开店于隔壁发生冲突造成对方轻微伤害
·你好我想请您做为我的辩护律师
·女孩主动多次承诺结婚,骗取四万元跑了,
·红包对方没领过了24小时也没退回怎么
·您好我想咨询个案件
·吃K粉是犯法的吗,吃K粉第二次被捉到是犯法的吗?是要坐牢的吗?如果是要坐多久?
·我想问一下我的孩子去监狱探望
·人善被欺。父母在家无缘无故被打住院。怎么走法律程序
·农村石边田已承包给別人,现在村里要收回,承包人不绐承包费怎么
·未婚而先生的小孩能上户吗
·打架,群打架,被抓进看守所了,
·关于房产继承问题,我父亲跟继母结婚快20年了
·潘律师:您好!想请教一下申诉案件情况,盼给予指导为
·合同的问题,我是广西人和一个广东韶关的朋友签订合同购买钩机
·新购的房,发现自己的车库内设有2根排水管是室内而非墙外,在购房前,所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不说明
·王律师你好,我是,拆迁的事儿基本上定型。还有些事情我要
·您好,我在南京,老公在国外,能否到民政局办理手续?他不到现场可以吗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