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首页 >>文章

受贿罪阅卷笔录是什么意思

可能您在影视剧当中也有见到过,我国公安机关人员在办案的时候,需要询问犯罪嫌疑人,或者讯问证人的时候都会做笔录的。包括律师在必要的时候,都需要有笔录在案。当然,案件进入到审判阶段的,阅卷笔录也是非常重要的依据。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受贿罪阅卷笔录是什么意思?

一、受贿罪阅卷笔录是什么意思?

办案人员或辩护律师在阅读案件卷宗时所作的记录。有保证诉讼活动顺利进行的作用,对查阅卷宗、复查案件、核对证据、弄清事实、进行辩护、总结经验、提高办案效率和质量均有重要作用。

二、检察院关于受贿罪的办案流程是什么?

1、立案前的审查和立案

人民检察院对于控告、检举、自首、移送、交办和自已发现的违法犯罪材料,应当及时进行审查,并分别情况,进行处理。

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即填写《立案请示报告》,经检察长批准或检察委员会决定,制作《立案决定书》。按照案件管理制度的规定及时报上级人民检察院备案。上级人民检察院认为不应当立案的,应用书面形式及时通知下级人民检察院予以撤销。下级人民检察院有不同意见时,可以提请上级人民检察院复议。复议结果应及时通知下级人民检察院执行。

经审查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具有刑事诉讼法第十一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予立案的,经科、处长或检察长批准后,应制作《不立案通知书》,将不立案的原因和理由通知控告、检举单位或控告、检举人.控告、检举单位或控告、检举人不服,可以申请复议,复议的结果,应当通知控告、检举单位或控告、检举人。

2、侦查

立案侦查的案件,应当制定侦查计划,经主管科、处长或检察长批准后实施.侦查计划的内容包括:应查明的问题和追查的线索、侦查的方法、步骤、措施、时间、注意事项、参与侦查人员的职责分工等。

从事侦查工作的人员,凭人民检察院的证明文件向有关单位和人员收集、调取证据。对于不能调取的证据,可以拍照、复制。

对不需要拘留、逮捕的被告人,可以传唤到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检察院指定的地点进行讯问,也可以到被告人所在单位或住处进行。对在押的被告人,应填写《提押证》,前往看守所进行讯问,或者提到人民检察院讯问。

3、侦查终结

对于已侦查终结的案件,应由承办人写出《侦查终结报告》,提出提起公诉、或免予起诉或者撤销案件的意见,对于共同犯罪案件中不构成犯罪的被告人,应提出不起诉处理意见。经检察长或者检察委员会审查决定后,分别制作《起诉书》、《免予起诉决定书》、《不起诉决定书》《撤销案件决定书》并按照规定报上级人民检察院备案。

对于免予起诉案件的赃款赃物、违禁品、作案工具等,须经检察长批准后予以收缴,并填写收缴赃款、赃物清单和《没收决定书》一式两份,一份交被告人,一份存档,并在《免予起诉决定书》的附注栏内注明。对被告人免予起诉决定后,应将免予起诉决定书送交被告人及其所在单位。如其在押,应当立即通知公安机关释放。免予起诉案件的附带民事诉讼,可以对被告人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并监督当事者双方达成协议。在执行协议中发生的纠纷,当事人可以自诉到人民法院审理。

受贿罪的阅卷笔录,就是指办案人员和辩护律师阅读案件的卷宗的时候所做的记录。这样做也是我国刑事诉讼法当中的要求,案件卷宗对于整个案件的审判和律师的辩护,都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有的时候,在阅读案件卷宗的过程当中,就可能会发现案件的漏洞或是其他问题。


■ 相关内容
·滥伐林木罪是刑法中的多少条
      滥伐林木达到一定标准的就会构成《刑法》中规定的滥发林木罪,那么您知道滥伐林木罪是刑法中的多少条吗?而滥伐林木罪与盗伐林木罪之间又有哪些区别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滥......


·盗窃罪上诉会加重处罚吗
      盗窃案件中,如果被告人对一审法院的判决不服的话,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是可以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的。那么盗窃罪上诉会加重处罚吗?相信很多人都想了解这方面的内容,下面就让我们为您做详细解......


·刑事案件审查起诉期限是多久
      刑事案件审查起诉期限是多久一、刑事案件审查起诉期限是多久《刑事诉讼法》第138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盗伐林木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盗伐林木罪是一种较为严重的刑事犯罪,其不仅非经合法批准而秘密砍伐,而且行为人还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侵犯了国家、集体或个人对林木的所有权。刑法为打击这种犯罪,将盗伐林木罪的最高刑罚设......


·现今,中国的道路交通发达,随之而来的交通事故也在增加,其中也
      现今,中国的道路交通发达,随之而来的交通事故也在增加,其中也存在不少的交通肇事逃逸或者面对巨额赔偿时,肇事者的无力支付,但为了最大程度保护受害者的权益,我国设立了专门的道路交通事故......

·工业类合同(三)
      目  录  前言  1)定义  2)公司名称、法定地址  3)宗旨、经营范围  4)注册资本和投资  5)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  6)权利、债务和责任  7)董事会  8)经营管理机......

·盗脏物是否适用善意取得?
      从物的物理性质上来说,盗脏物与其他的物品并无二样,如果不适用善意取得制度,那么交易的安全性很难得到保障,我们每个人去买东西都要小心盘问物品的来源是否正规,这样极不利于交易的快速安全......

·取保候审保证书内容有哪些
      取保候审保证书内容有哪些取保候审当中如果是进行保证人保证的话,那么此时保证人需要向相关机关提供一份保证书,即取保候审保证书。那么这个取保候审保证书内容是什么呢?我们在下文中带来两......

·男女结婚的条件都是怎样的
      生活中,即使男女情投意合,如果不按照规定办理结婚手续,领取到结婚证的话,共同生活中一起的也仅仅是属于同居关系,这样的关系不受法律的保护。因此在符合结婚条件的情况下,还是办理结婚手续......

·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怎么处罚
      在社会生活当中,不是所有的过失犯罪都可以被原谅的。有些情况下,可能因为行为人的过失,而给国家单位或者是他人造成了严重的损失,在这种情况下,也是需要面临相应的法律责任的。比如说在签订......

·假冒专利罪的案例分析
      1、假冒专利罪的案例被告人周某,男,某玻璃工艺制品厂职工卢恩光就其"双层艺术玻璃容器"发明设计获......

·保证期间的种类
      保证期间按形成方式可分为约定保证期间和法定保证期间,按保证的性质又可分为一般保证的保证期间和连带责任的保证期间。      一、约定保证期间和法定保证期间 ......

·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可以请求撤销的期限
      根据《专利法》第四十一条规定,自专利局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六个月内,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都可以请求撤销该专利权。...

·我国公民在购房以后,如果真的发现房屋质量存在问题的话,肯定是
      我国公民在购房以后,如果真的发现房屋质量存在问题的话,肯定是需要和开发商针对房屋质量问题进行协商的。最后如果双方针对房屋质量问题,得出一个具体的协商方案的话,应该签订房屋质量协议书......


■ 法律问答
·农民用他人的名字代替住院报销合作医疗费用
·加盟灯饰的协议书是什么具体内容呢
·我与女方协议离婚,小孩抚养权归我,小孩户口在女方户口上,女方现在不同意迁出小孩户
·我是陕西省宁陕县江口镇,有一个叫汪蓓被新疆塔城警察带走现在下
·学校有责任赔偿吗,小学学生在来上学途中
·厂家发布墙体广告工商部门处罚我应该吗
·一辆货车把我工棚的大门碰坏了,现也20多天都没解決
·车子被刮擦未及时发现,交警无法出证明
·打借贷官司可以吗?
·您好,我想问一下,我父亲煤矿退休工人工龄三十以上,现
·关于劳动合同期满补偿疑问
·因工受伤人员60岁后是否应继续享有国家抚恤津san
·个体工商营业执照上的负责人能否变跟
·债务,我们是04年承包的*公寓的建筑
·离婚财产分割。我能委托你处理吗?
·做主播的时候有一个大哥给我转了2000多块钱那时候我们是
·拖欠工资怎么要回?,我们公司拖欠几个月了工资
·对方欠钱1800不还,我只有对方的名字和电话,可以起诉对方吗
·已婚男人和女人同居三,算违法吗
·没签合同可交社保,老板现辞退你,我们有保障吗
·最近和物业签署一份小区车位租赁协议,只有小区物业负责人签字,请问这份协议是否有效?
·你好,我想问问拖欠工资,该怎么办?
·防卫过当造成的意外伤害,急急急!
·工伤 理赔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