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首页 >>文章

聚众斗殴罪犯罪中止量刑在我国是怎样规定的?

聚众斗殴行为确实是比较常见的一种行为,同时它也是非常严重危害社会的一种行为。因此我国刑法上也规定了聚众斗殴罪,但是实际上很多相关的规定您并不知道,那么,聚众斗殴罪犯罪中止量刑在我国是怎样规定的?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聚众斗殴罪犯罪中止量刑在我国是怎样规定的?

聚众斗殴罪,是指为了报复他人、争霸一方或者其他不正当目的,纠集众人成帮结伙地互相进行殴斗,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

《刑法》第24条第一款规定犯罪中止的概念是:“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犯罪中止存在两种情况:一是在犯罪预备阶段或者在实行行为还没有实行终了的情况下,自动放弃犯罪;二是在实行行为实行终了的情况下,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

从 中国刑法的规定来看,第24条第2款规定:“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显然,中国刑法也同许多国家的刑法 一样,对中止犯,是“应当”从宽,并且,从宽的内容也差异极大,中止犯至少可以得到减轻的待遇。各国对犯罪中止的处罚均远轻于对犯罪未遂的处罚。这是一个 奇怪的现象,东西方文明的激烈冲突,各国法文化传统以及刑法价值观的巨大的差异,在这一点上都烟消云散。各国立法者庄严宣布:对中止犯就应大幅度从宽处 理。尤其在中国刑法中,犯罪中止不仅比犯罪未遂、犯罪预备的处罚轻,而且与整个刑法所规定的其他法定从宽情节相比,也是独一无二属于最轻的。

聚众斗殴犯罪中止量刑参照聚众斗殴罪的量刑标准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二、聚众斗殴罪的相关刑法条文

第二百九十二条【聚众斗殴罪】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三、聚众斗殴罪的相关法律

1、法定刑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的 聚众斗殴1次,双方参与人数达到5人,6个月-1年6个月有期徒刑。

2、法定刑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 聚众斗殴3次的;聚众斗殴双方达到20人以上、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持械聚众斗殴的,4年-5年有期徒刑。

3、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根据聚众斗殴人数、次数、手段、后果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增加相应的刑罚量:

(1)每增加轻微伤1人,可以增加1个月-2个月刑期;

(2)每增加轻伤1人,可以增加3个月-6个月刑期;


(3)聚众斗殴次数超过3次,每增加1次的,可以增加6个月-1年刑期;

(4)聚众斗殴人数超过20人,每增加3人,可以增加1个月-2个月刑期;

(5)聚众斗殴造成交通秩序混乱的,可以增加6个月-1年刑期;

(6)有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四种情形之一,每增加一种情形,可以增加1年-2年刑期。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相应增加或者减少刑罚量:

(1)组织未成年人聚众斗殴的,可以增加基准刑20%以下;

(2)聚众斗殴致公私财物损毁的,可以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

(3)因民间纠纷引发的聚众斗殴,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

首先,我们在这里需要告诉您对于聚众斗殴中止,但我国刑法上确实有着明确的规定。其次就是聚众斗殴中止的话,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减轻处罚。可能您对于某个地方还是不太清楚建议咨询律师。


■ 相关内容
·拘传只适用于哪些材料
      拘传只适用于哪些材料有的时候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会对案件中的一些人进行拘传,但这并不是任何人都可以被拘传的,那么我国法律规定的拘传只适用于哪些人呢?可能您不是很清楚,接下来......


·无期徒刑减刑后实际执行的刑期有多久?
      即使犯罪分子被判处了无期徒刑,但只要其在监狱中认真进行劳动改造,依然是可以减刑的,但是无期徒刑减刑后犯罪分子并不能释放,还要继续执行剩余的刑期的。那么,无期徒刑减刑后实际刑期还要执......


·职务侵占罪的数额如何认定
      公司、企业工作人员要是对单位财物有侵占的行为,要想定罪处罚的话,就需要先对其所得的财产数额进行认定,也即对职务侵占罪的数额进行认定。那这到底是如何进行的呢?相信很多人都不太清楚,下面......


·四川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在当今这个信息时代,很多事情都涉及到个人信息,可见,公民的个人信息变得越来越重要。就目前而言,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是普遍存在的,这在一定程度上已经触犯了国家法律。现在仅以四川省而......


·16岁是不是童工
      在我国,实施的是九年制义务教育。但是在一些经济落后的地区,依旧有孩子不上学,不接受教育。孩子是家庭的希望,是祖国的未来,接受教育,才能为祖国的明天更好的贡献力量。在劳动法中有明确规......

·医院如何应对医疗纠纷?
      医院如何应对医疗纠纷?如今,人们在患病时,除了身心备受煎熬,还要付出大笔的钱财,同时还有可能在治疗过程中产生医疗纠纷。作为医院来说,个人行为并不能代表医院行为,面对众多的患者甚至还......

·多因一果造成的工伤如何认定?
      《工伤保险条例》中对“工作原因”未作出明确的规定,导致在司法实践中对“工作原因”的认定难以把握。一般认为工作原因包含两个要件:一是劳动者受伤与履行工作职责相关,二是劳动者受伤与履行......

·交通事故现场分类
      交通事故现场分为原始现场和变动现场两大类。  (1)原始现场  是指现场的车辆、伤亡人员、牲畜及与事故有关的痕迹、物体没有受到破坏或变动,仍保持事故发生过程的原有状况。 ......

·大家在平时的生活里面偶尔会碰到交通事故,在此时大家首先想到的
      您在平时的生活里面偶尔会碰到交通事故,在此时您首先想到的就是通知交警部门进行处理,出具交通责任事故认定书,接下来就可以求偿了。有的时候也会遇到责任方不肯赔偿,这时应该怎么办?下面就......

·夫妻离婚财产分割诉讼费是多少
      离婚纠纷中基本上会涉及到财产的分割问题,离婚财产分割可以协议分割,也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进行分割。协议分割没有特别的规定,双方自愿协议并且签字生效就可以了,很多人不是特别了解诉讼分......

·事实婚姻与非法同居有什么不同
      从历史发展来看,就男女之间在婚姻关系之外建立的同居关系,以前在我国称之为事实婚姻,而现在则没有事实婚姻的说法了,统一为非法同居。纵向上,事实婚姻与非法同居是一脉的,但他们之间还是存......

·工伤认定书失效时间是多久?
      国家对劳动者的保障制度越来越完善,目前我国的工伤保险是国家要求用人单位强制办理的,这使得员工在工伤事故之后可以获得工伤赔偿。不过,获得工伤赔偿的前提是先获得劳动保障部门的工伤认定书......

·房价增长速度越来越快,很多市民的经济能力已经跟不上增长速度了
      房价增长速度越来越快,很多市民的经济能力已经跟不上增长速度了,所以纷纷选择了贷款买房。但是贷款买房手续十分繁琐,如果不借助其他机构的力量,公民个人去贷款买房可能多多少少会遇到一些困......

·起诉离婚房子归孩子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当今社会,结婚的多,离婚的也不少,更是在有孩子的情况下离婚,于是越来越多的夫妻在离婚中协议将共有房产给孩子。当房子给了孩子后,有人觉得麻烦或者没有时间去办理过户,在这种情况下,今后......


■ 法律问答
·退休职工去世后的抚恤金和丧葬费
·您好!我是昌图县农民!我想知道土地确权后多出的土地收费合理不?如果合理应该怎样收费?我家原始分地因
·公积金,我去年离得职,我去年离得职,离职单没了,怎么取公积金啊
·刘老师您好,向您咨询下医疗事故,我老婆前段时间去医院看病,看
·我姐之前的男朋友,以买房为由,跟我借了钱,到目前为止,叫他把那些资料发给我,也一直未发,现已到还款日
·您好,我在一家监控公司就职,在工作中安装摄像头时从三米高的屋
·打着外盘期货名誉被骗
·我和我前妻分居五年,我们没有结婚证,有个女儿二十四岁,当时分
·因感情纠纷导致*人
·在江苏常州世纪装饰公司上班,因工友不慎导致左手食指严重受伤,
·请问农村房屋,是父母建造的,房屋产权证上名字写的母亲的,兄弟
·我辞工三个月我自动离职然后老板说我没交接好我又去交接了然后工资没给我该怎么san
·婆婆欺负精神病患者儿媳妇算咋滴,起诉人要钱不
·我儿子赵磊被关在滦平县看守所我不知道什么原因,请问我怎么能
·你好,我想在乐昌坪石起诉离婚,我人现在住佛山,要怎么起诉
·公司在镇江老板跑了,公司上海负责人为公司以个人承诺担保偿还债
·我应有的继承份是多少呢,谢谢
·我媳妇因医疗事故
·本人96年结婚,现住南京鼓楼区童家巷。婚前妻隐
·我是否构成了窃取商业机密罪?
·臧律师,你好!看了你在山西因拆迁案例,有几个关于我们这拆迁的
·工伤在家工地不给工资
·我被骗了13万
·因小孩淹死,放跑了别人养的牛哇,还打烂别人的车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