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首页 >>文章

聚众斗殴罪是如何认定的

聚众斗殴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公然藐视国家的法纪和社会公德,企图通过实施聚众斗殴活动来寻求刺激或者追求某种卑鄙欲念的满足。犯罪的动机,已经不是完全为了某种个人的利害冲突。那么,聚众斗殴罪如何认定?司法实践中,应该怎样来认定此罪呢?详细内容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聚众斗殴罪是如何认定的

结伙斗殴行为和聚众斗殴罪有很多相似之处,但两者具有本质不同,主要区别有以下三点:

第一,构成的主体不同。聚众斗殴罪的构成主体是聚众斗殴的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者;结伙斗殴的构成主体是结伙斗殴的参加者和聚众斗殴的除了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者以外的参加者。

第二,在客观方面的表现不同。聚众斗殴罪的行为主体在客观方面具有组织、策划、指挥或者积极参加聚众斗殴的行为;结伙斗殴行为的主体都是斗殴行为的参与者,没有组织、策划和指挥。

第三,造成的后果不同。结伙斗殴行为对社会造成的影响要比聚众斗殴罪对社会造成的影响小。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规定:“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1)多次聚众斗殴的;

(2)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3)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4)持械聚众斗殴的。

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怎样来认定聚众斗殴罪

(一)聚众斗殴罪与群众中因民事纠纷而互相斗殴或者结伙械斗的界限

主要表现在后者不具有流氓犯罪的动机、目的,不是流氓活动,在群众中的互相斗殴或械斗中犯故意伤害罪(包括轻伤、重伤)、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等罪的,构成何罪就认定何罪。

(二)聚众斗殴罪与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罪的界限

1、犯罪的动机、目的不同。聚众斗殴罪是基于流氓动机,在实施各种流氓活动时破坏公共秩序,后罪则是基于某种个人动机、目的,用聚众闹事方式,要挟国家机关或有关部门,以满足个人的要求为目的。

2、犯罪形式不同。聚众斗殴罪可以聚众进行,也可以单独实施,后两种罪只能聚众实施。

(三)聚众斗殴罪与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的界限

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这说明在聚众斗殴活动中,一旦造成他人重伤、死亡的,一律按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这是对犯罪的一种转化型规定。

实施聚众斗殴犯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而且一旦造成他人重伤、死亡的,一律按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涉嫌聚众斗殴罪,我们建议您尽快联系专业的辩护律师,律师的实务经验丰富,能够更好地维护您的权益。以上就是对聚众斗殴罪是如何认定的这个问题的解答,要是你还有不清楚的地方,请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 相关内容
·刑事判决由哪个机关执行
      法官作出的刑事判决有多种情况,包括单独判处主刑、单独判处附加刑、判处主刑与附加刑等等。针对不同的刑罚,具体的执行机关不同。那到底刑事判决由哪个机关执行呢?本文马上为您做详细解答。......


·诈骗罪立案前退赃的情形有哪些
      诈骗罪立案前退赃的情形有哪些从司法实践来看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1、发现暗中送的或者家属代为收受财物而退还。在现实生活中,有的行为人为谋取某种利益,在对方不接受财物的情况下,采取暗中送......


·编造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判多少年?
      很多人由于利益以及其他原因。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造成社会动乱民心恐慌,这种行为严重扰乱了社会治安,严重者对人身安全及公共安全造成危害,构成刑事犯罪。那么,编造传播虚假恐怖信......


·犯罪中止的处罚是怎样的?
      在刑事犯罪形态中,不仅有未遂、既遂还有中止,此时需要根据实际的情况作出认定才行,而我国对犯罪中止的处罚是相对要轻一些的。那究竟犯罪中止的处罚是怎样的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在下文......


·遗嘱信托何时成立?
      遗嘱信托的成立分两种情况:如遗嘱人与受托人没有签署委托协议,遗嘱人死亡后,其指定的受托人同意就任的,遗产信托成立;如遗嘱人与受托人签署了委托协议的,遗嘱人死亡时,遗产信托成立。......

·权利解读——复制权
      复制权又称重制权,是著作权财产权利中重要的一项权能。我国著作权法原第52条修改为:“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多份的权利。”去掉了“临......

·拆迁征地纠纷是否有诉讼时效?
      拆迁征地纠纷是否有诉讼时效?【拆迁征地纠纷是有诉讼时效的】在行政诉讼中,《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九条关于诉讼时效的规定不能僵化的解读,我们应该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深入分析。根据《最......

·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期满后还会执行死刑吗?
      刑事审判活动中,在宣读判决书的时候,有些犯罪分子的量刑是死刑,但执行却是死刑缓期两年执行,那么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期满后还会执行死刑吗?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

·现在北京二套房政策是什么?
      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收入的增多物价的涨幅也比较大,房屋的价格这些年来一直很高,国家为了控制房价的过快增长进行了多轮调控。北京市在2017年3月刚刚对房市进行了新的调控,这次调控对二套房的影......

·盗掘古人类化石、古脊椎动物化石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盗掘古人类化石、古脊椎动物化石罪,是指盗掘国家保护的具有科学价值的古人类化石和古脊椎动物化石的行为。本罪属选择性罪名,具体包括盗掘古人类化石罪和盗掘古脊椎动物化石罪......

·单位与劳动者只签订试用期合同是否有效
      在试用期内,劳动者并不属于单位的正是员工,但此时不签订一份书面的协议,劳动者也觉得对自身利益无法保障,在这种情况下有的单位就会与劳动者签订试用期合同,那现实中,只签订试用期合同是否......

·解聘补偿金从哪发出
      公司在前进的路上需要良好的发展,就需要员工的不断配合以及积极工作的态度,而当公司不需要这个员工的时候,就需要解聘,然后给予解聘补偿金。今天,我们就为您讲述一下关于公司解聘员工后,解......

·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保险赔偿怎么办?
      在实际生活中,我们常常在互联网、电视、报刊杂志等媒体上看到许多关于交通事故的新闻,有些交通事故甚至导致多人受伤乃至死亡,给受害者及其家人带来伤痛和损失,此时,保险赔偿会有效缓解受害......

·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二)
      发包方:_____  承包方:_____    上述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共同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第一章 合同一般规范    第1条 词语涵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由建设工程施......


■ 法律问答
·政府拆迁时补偿款没有及时到位,就要求我房屋及树木。政府可算违
·宁乡市看守所王煤大道附近的邮编
·xx市西城区看守所的在押犯人每月的费用一共多少钱是犯人家人出
·南街店面拆迁获得赔偿缴税问题
·私家车能不能保全,要走什么程序,需要什么手续?
· 多久会判下来,医疗事故鉴定都做完了还需要什么程序多久会判下来、
·发票,会因为1300元的税票而起诉我们吗
·律师你好: 我7月5号在长城法庭开庭审理的买卖纠纷,到现在
·重庆大足看守所现在可以上账送衣服了吗?
·街道工作9年后分配到大集体到退休时怎么算工龄?
·请问一下计生的事。我儿媳本来生了二台,离婚后一人分一个小孩,
·受伤致锁骨骨折内固定的相关法律常识
·我哥前去世后我嫂子去八月份哄着我爸把房子过到她名下了可是我嫂子不按她说的办钱不出
·你好,我在工地上指挥吊车,挂沟,我人还没有走开,吊车突然起钩,吊物横扫打到我小
·工伤小脚趾骨折
·你好,请问我只有借条是否可以起诉被告还钱
·工伤小腿骨折一般赔偿多少,住院费给交一万多了,根本没啥大问san
·葛律师你好,我现在居住合肥,老家潜山的去年我发现老公在潜山和
·请问一下交通事故认定结果多久才出来
·我是女方男方婚内出轨并且情节很严重请问能否通过法律解决
·被网上骗了怎么办
·电动三轮逆行,我骑摩托与我相撞,电动三轮有多大责任
·我们这儿的老板,我们干4天的功,然后公休天,旷工一天,旷工扣三天工资。后结工资的话,他们把休
·购买保险时被业务员误导(夸大收益)现在想全额退保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