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首页 >>文章

怎样做工伤认定 工伤认定的程序是怎样的

对于部分劳动者来讲可能知道什么是工伤认定,一般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人身受到了损害的,此时需要进行工伤认定,确定是否构成工伤事故,如果构成那么接下来受伤劳动者才能获得相应的工伤赔偿。不过实践中究竟应该怎样做工伤认定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工伤认定的程序是怎样的?

1、工伤认定申请主体

(1)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认定:当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的的场合,用人单位应当依法申请工伤认定,此系其法定义务。

(2)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申请工伤认定:在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场合,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可直接依法申请工伤认定。据此,此种申请必须满足一个前提条件,那就是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而非职工一发生事故伤害或者一按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时就可以由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直接申请工伤认定。此种场合的直接申请工伤认定就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来说,是其民事权利而非义务。同时,法律授权工会组织也享有工伤认定申请权,以维护受伤害职工的合法权益。

2、工伤认定管辖

(1)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具体的说,应当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依规定应向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根据属地原则应向用人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

3、认定申请时限

(1)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认定时限:30日,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算。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至于何为“特殊情况”及何为“适当延长”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酌情认定、决断。上述期间内,用人单位未申请工伤认定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申请工伤认定始得直接申请工伤认定。

(2)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申请工伤认定时限:1年,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算。该期间为除斥期间。

二、怎样做工伤认定?

1、工伤认定材料提交

(1)填写由劳动保障部统一制定的《工伤认定申请表》

(2)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

(3)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当场或者在1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2、受理或不予受理

(1)受理条件:

①申请材料完整

②属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

③受理时效尚未经过

④申请主体适格。

上述四个条件须同时满足,否则,申请将不会被受理。

劳动保障部门受理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2)不予受理: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证据的调查核实

(1)劳动保障部门根据需要可以对提供的证据进行调查核实

(2)劳动保障部门调查核实,应由两名以上人员共同进行,并出示执行公务的证件

(3)调查核实时,依法行使职权并履行法定保密义务

(4)根据工作需要,委托其他统筹地区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相关部门进行调查核实。

(5)举证责任:

①原则上,适用谁主张,谁举证。否则,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

②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情况下,由该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用人单位拒不举证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以根据受伤害职工提供的证据依法作出工伤认定结论。

4、工伤认定决定

(1)认定决定包括工伤或视同工伤的认定决定和不属于工伤或不视同工伤的认定决定

(2)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但是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的,15天内应作出决定。

(3)工伤认定决定应当依法载明必记事项

(4)工伤认定决定应加盖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伤认定专用印章。

5、送达与抄送

(1)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工伤认定决定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工伤认定决定送达工伤认定申请人以及受伤害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和用人单位,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2)工伤认定法律文书的送达按照《民事诉讼法》有关送达的规定执行。

6、复议或诉讼

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用人单位对不予受理决定不服或者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7、资料存档

工伤认定结束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将工伤认定的有关资料至少保存20年。

法律中规定单位申请工伤认定的期限为事故发生之后的30日之内,但如果是受伤劳动者提出申请的话,则时效就会长一些,通常为事故发生之后的一年之内。而认定部门在受理了认定申请之后,也需要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结果。关于怎样做工伤认定的问题,我们就为您介绍到此,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 相关内容
·怎样认定自动解除劳动关系工伤待遇?
      最近一段时间,很多地方的劳动者都发生了工伤。您都知道,如果发生了工伤,第一时间要进行工伤等级鉴定,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如果自动解除了劳动关系工伤应该怎么办呢?怎样认定自动解除劳动关系工......


·确认劳动关系去哪里,确认劳动关系的依据有哪些?
      确认劳动关系的方式有很多种,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我们在工作生活中不用和对方签订劳动劳务协议,因为也有很多情况下是无法证明相关劳动关系的,而且有劳动劳务协议合同的话处理这些事情会方便很多......


·作为单位的员工,与单位之间是一种隶属的关系。因此,很多时候需
      作为单位的员工,与单位之间是一种隶属的关系。因此,很多时候需要根据单位的安排来做事,这就包括单位安排员工加班的情况。但这是不是就意味着单位能随意安排员工加班呢?相信很多人都不是很清......


·1、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依法所确立的劳动过程
      1、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依法所确立的劳动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关系。用人单位,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同时。也包括国家机关、事业单......


·放行偷越国 (边)填人员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放行偷越国(边)填人员罪,是指边防、海关等国家工作人员,对明知是偷越国(边)境的人员,予以放行的行为。(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海关或边防的正常活动。根据......

·入职连劳动合同都没签怎么办?
      劳动合同可以保障我们员工在工作的最基本权益,是员工与单位确定劳动关系的重要文件。劳动合同是瘦劳动法保护的,就算后期员工与用人单位在用工上有任何纠纷都可以按照劳动合同上的条款来解决,......

·童工是指那种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世界上很多国家都禁止使用
      童工是指那种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世界上很多国家都禁止使用童工。因为童工属于未成年人,身体各方面机能以及心智都未发育完全,无法承受高强度劳作。并且使用童工,不利于未成年人的成长与教......

·女人离婚怎么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现阶段很多人对于结婚生子并不是很慎重,导致了很快结婚离婚,但是孩子和财产分配成了很严重的问题。离婚后不仅要考虑财产的分配,还要考虑孩子谁来抚养的问题。这时候孩子的抚养权到底归双方父......

·什么是听证程序及其适用范围
      听证程序,是指行政主体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辩解,由当事人和调查办案人员对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辩论活动。  并非所有的行政处罚都可举行听证程序,法律只规定了对部......

·现如今,交通事故频发,就有很多是因为驾驶员饮酒之后上路的。饮
      现如今,交通事故频发,就有很多是因为驾驶员饮酒之后上路的。饮酒驾驶是非常危险的,我们知道,酒精对于人脑等方面都有麻痹作用,饮酒之后的人若开车是极其容易发生事故的。所以我国法律有明确......

·盗窃罪公安局立案要多久
      现实生活中盗窃的行为很常见,最常见的就是在街头盗窃手机和钱包等。我们都知道,遇到刑事案件都可以向警方报案,要求立案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但是并不是所有的盗窃都符合刑事案件的标准......

·非婚生子女抚养协议怎么写
      非婚生子女抚养协议怎么写非婚生子女抚养协议书甲方:性别:民族:出生年月:年月日,身份证件类型:证件号码:住址:乙方:性别:民族:出生年月:年月日,身份证件类型:证......

·工程欠款的清欠
      《合同法》第269条规定:“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这表明承包商缔结建设工程合同旨在获取工程款,实现营利目的,故承包商应该牢记营利之目的,改变昔日以工......

·现如今越来越多的人使用微信交流,新兴的微信红包也成为了大家沟
      现如今越来越多的人使用微信交流,新兴的微信红包也成为了您沟通感情的途径之一,不仅逢年过节您互发红包,还经常能看见您在微信群里“抢红包”于是许多不法分子趁虚而入,出现了微信骗红包一天......


■ 法律问答
·请问,怎么办理和外国人离婚
·徐律师,您好!我家在泰州周山汇水购买一套商品房,去年5月4日
·抢夺金项链差不多5000元左右,累犯
·你好,请问民事合同纠纷写了担保需要承担民事责任吗
·女方要把孩子户口起走我不同意
·古诗是否是文化遗产?作者是否有国籍?
·在九十代父亲退休我以老换少上班同在一单位我找关系,以父亲名义在单位以兄妹人口要了
·不知道拖欠工资怎拿不拿得到了已经半年了有29个人的工
·怎么写欠条,怎么写才能生
·我该怎么办,协商不成可以让对方起诉去
·我该怎么办,请帮帮我,各位律师好!    
·我是湖南的,我原来的一个朋友是四川达县的,他在山东招远搞投资
·交通事故保险赔偿
·听人说医疗纠纷可以向卫生部申请五省专家鉴定,不知道这个鉴定是怎么回事san
·我想咨询一下,我们两婚离婚咨询
·想问一下女方是外地的去男方家办结婚证,还需要女方去开大队证明吗?
·假农药问题,您好
·借给朋友钱,起诉成功了,他还是没钱还怎么办?
·没有结婚证可以帮小孩迁户口吗
·下放社保问题,我帮我爸爸咨询的
·我偷了东西怎样处罚我我是少儿san
·我是农村的,我母就我一个女儿,父亲过世多年,母亲由我照顾,并一直住在我家,我现在
·借款百分之三十利天逾期百分0合法
·九级伤残单位有哪些赔偿,大概能赔多少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