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首页 >>文章

怎么认定聚众斗殴罪 认定标准是什么

聚众斗殴主要是指出于私仇、争霸或者其他不正当目的而成伙结帮地殴斗。在现实生活中,这种行为也有可能构成聚众斗殴罪。那具体该怎么认定聚众斗殴罪呢?我国法律上,聚众斗殴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呢?针对以上内容,下文将一一为您展开相信阐述。

一、怎么认定聚众斗殴罪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秩序。所谓公共秩序,不应简单地理解为公共场所的秩序,而是指在社会公共生活中应当遵守的各项共同生活的规则、秩序,在实际生活中,聚众斗殴犯罪可以是在公共场所,例如在公园、影剧院中,也可以是发生在较僻静的私人场所。因此,无论是在何种场所进行聚众斗殴犯罪活动,均应视为侵犯了公共秩序。

(二)客观要件

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纠集众人结伙殴斗的行为。聚众斗殴主要是指出于私仇、争霸或者其他不正当目的而成伙结帮地殴斗。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但并非所有参加聚众斗殴者均构成本罪。只有聚众斗殴的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者,才能构成本罪主体。所谓首要分子,是指在聚众斗殴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犯罪分子;所谓其他积极参加者,是指除首要分子以外的在聚众斗殴中起重要作用的犯罪分子。对于一般参加者,只能依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追究行政责任,不能构成本罪主体。

(四)主观要件

本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犯罪。犯罪的动机,一般不是完全为了某种个人的利害冲突,也不是单纯为了取得某种物质利益,而是公然藐视国家的法纪和社会公德,企图通过实施聚众斗殴活动来寻求刺激或者追求某种卑鄙欲念的满足。行为人在思想上已经丧失了道德观念和法制观念,是非荣辱标准已被颠倒。这种公然藐视社会公德和国家法纪的心理状态,是聚众斗殴犯罪故意的最明显的特点。

二、聚众斗殴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一)聚众斗殴罪与群众中因民事纠纷而互相斗殴或者结伙械斗的界限

主要表现在后者不具有流氓犯罪的动机、目的,不是流氓活动,在群众中的互相斗殴或械斗中犯故意伤害罪(包括轻伤、重伤)、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等罪的,构成何罪就认定何罪。

(二)聚众斗殴罪与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罪的界限

1、犯罪的动机、目的不同。聚众斗殴罪是基于流氓动机,在实施各种流氓活动时破坏公共秩序,后罪则是基于某种个人动机、目的,用聚众闹事方式,要挟国家机关或有关部门,以满足个人的要求为目的。

2、犯罪形式不同。聚众斗殴罪可以聚众进行,也可以单独实施,后两种罪只能聚众实施。

(三)聚众斗殴罪与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的界限

二者区别的根本标志在于犯罪动机。聚众斗殴罪中的杀人、伤害行为,虽然与其他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行为一样,都侵犯了他人身体健康,但是它有一个显著的特点,即在杀人、伤害行为中,通常表现为为了称王称霸,充英雄好汉而惹事生非,与对方争个高低。

(四)聚众斗殴罪与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的界限

聚众斗殴罪与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两者在客观方面有相同之处,如犯罪形式都是聚众,但两者存在明显不同。

首先,犯罪动机不同,前者大多是为了争霸一方、私仇宿怨和寻求精神刺激等流氓动机而破坏公共秩序,后者则多是为了实现个人某种不合理的要求,如分房、调工作等而破坏公共秩序。

其次,情节要求不同,前者不要求情节严重,后者要求情节严重,必须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否则不构成犯罪。

最后,两者犯罪方法不同,聚众斗殴罪的犯罪方法一般是暴力方法,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除了暴力方法外,还可以是非暴力方法。

经过上文的解答,相信您也知道怎么认定聚众斗殴罪了吧。应注意的是,聚众斗殴犯罪往往同时会造成公民的人身权利和公私财产权利受到侵害的结果。但是,其所侵犯的主要不是特定的个人或者特定的公私财物。因此,正确认定聚众斗殴罪就成了关键。更多聚众斗殴罪方面的知识,可以上网站进行具体了解。


■ 相关内容
·单位犯罪责任具体是怎样的
      单位犯罪之所以区别于个人犯罪,不仅仅是一个主体的问题,而且在整个犯罪构成上,都具有不同于个人犯罪的特征,因而单位犯罪是一种特殊的犯罪形态。既然构成了犯罪,那自然是要承担责任的。究竟......


·诈骗罪和信用卡诈骗罪之间区别有哪些
      由于信用卡诈骗罪属于比较特殊的诈骗犯罪,因此实践中,有不少人无法准确区分诈骗罪和信用卡诈骗罪,导致在认定犯罪的时候出错。那到底诈骗罪和信用卡诈骗罪之间区别有哪些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几年?
      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会接到骚扰电话和短信,给生活造成了不小的困扰,其中还包括很多诈骗信息。这都是因为我们的个人信息遭遇泄露导致的。我国最新的刑法修订案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这个罪名进行......


·多少钱算是集资诈骗罪?
      我们知道,个人或单位如果需要集资是需要获得相关部门的审批的,如果不具备集资条件而非法集资,会构成犯罪,同时,如果使用诈骗的手段非法集资,非法占有集资款的,会构成集资诈骗罪。那多少钱......


·什么是继承遗嘱公证,公证的程序是怎样的?
      根据我国现行法的规定,遗产的继承分为通过订立遗嘱的方式继承,以及顺位继承两种方式。在现实生活中,通过订立遗嘱的方式继承遗产的情形是较为常见的,此时,为了避免纠纷,在订立遗嘱时,需要......

·盗窃罪罚金的数额规定是怎样的?
      相信您对小偷并不陌生,小偷的行为十分可恶,但由于偷窃的行为较为轻微,所以并不构成犯罪。但如果偷窃财物的价值较高,达到一定的标准,就会构成盗窃罪。我国法律对盗窃罪的处罚是判处有期徒刑......

·入职要交的材料有哪些?
      每个人都有可能找到新的工作进入新的单位但是在您正式变成某个单位的员工之前是需要办理一系列的入职手续的,那么入职要交的材料有哪些?是否需要签订相关协议呢?请阅读下面由网站我们为您带来......

·商品房的广告宣传和合同不一该怎么办
      商品房的广告宣传和合同不一该怎么办不得不说现实中很多购房者都是受商品房的广告宣传吸引,才会实际去了解开发商的商品房。但最终决定购买之后,却发现商品房的广告宣传和合同不一致,要是遇到......

·实施工程质量检测措施的管理部门是那些?
      实施工程质量检测措施的管理部门是那些?由于工程质量若存在瑕疵,不仅对企业的收益存在影响,也会对人们的生命安全造成威胁,故而不仅企业单位会采取一些控制措施,一些管理部门也会采取适当......

·众所周知,维护劳动者权益的重要方式便是签订劳动合同。然而社会
      众所周知,维护劳动者权益的重要方式便是签订劳动合同。然而社会上还有很多未签订的劳动合同的劳动者,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是要对其进行补偿的,有人就有疑惑不签订劳动合同的补偿有年限要求吗?......

·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标准是什么?
      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标准是什么?我国的经济在飞速的发展,建筑业的发展也是我国的生活品质的巨大飞跃,建筑的产生不然能够带动经济的发展,建筑的产生也是必然能够让我国的居住环境得到较大......

·在我国再婚又离婚财产怎么写
      夫妻之间的婚姻关系正式解除以后,是不妨碍各自再婚的。可是有的情况下,再婚也不一定就能够双方互相携手走到最后,再婚又离婚的这一种现象在当今社会来说也不是什么新鲜事。离婚以后的相关事项......

·最新云南省大理州宾川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
      最新云南省大理州宾川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  云南省国土资源厅批准《昆明市征地补偿标准(修订)》,各市政府下发相应的征地补偿标准,并确定时间开始执行。爱土拆迁律师团将云南省大理......

·减轻处罚与免除处罚
      减轻处罚是指判处低于法定最低刑的刑罚。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减轻处罚有两种情况:一是犯罪分子具有刑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二是犯罪分子虽然不具有刑法规定的减轻......


■ 法律问答
·第一次鉴定不够成医疗事故怎么办?
·2020年1月12日说给我定手机。要先付款一半。叫我转帐50
·请问绿色!我们村保安室及大门个人有权利拆除吗?
·您好,我买房时男朋友给了些钱,但没写借条,现要分手男朋友的钱
·制*,一审判刑7年,紧急,5天之内就上诉
·我是一名务工人员,在陆渡镇中有富公司承包了一个小别墅,工程干
·我家祖坟被强拆,请问可以讨回公道吗?
·公司破产,公司要求解除合同但经济补偿金没有下文
·父亲突然去世,留下一处贷款买的房子。
·丈夫出轨离婚孩子分配财产分配
·看见了吗?用银行卡发红包在银行看见了吗?
·工程项目我和朋友私人间的《协议书》她违约了,我何要回血汗钱?
·孩子上高中可以加抚养费吗?以前是五百
·在别人地里偷挖了些茶叶树幼苗,不是很多,会怎么样呢
·怀孕期间和单位签的劳动协议到期了,生育保险怎么报销,万一不续签怎么
·您好律师,朋友的孩子25了,上个2号在停车场坐在车里因车位问题与对方发生口角,对方四人下来要打
·请问离婚需要分居两年才能离吗?帮打需要多少钱
·一年后解除劳动合同原单位已改名怎么办
·给我好朋友担保,现在一直给我下传票,咋办,
·法院有结案率这一说法吗?
·我有一套房改房,产权记是我的名字,但有一个协议说必须工作到退
·邻居不签字就建不成房!,我是高邮市下属一乡镇居民
·夫妻共同财产,我们已有两个小孩
·我朋友办了一张信用卡,信用卡额度15000,他说花了13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