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首页 >>文章

因迁户变更抚养权要什么手续?

这几年我国的离婚人数在增加这就意味着我国的离婚问题也就会越来越多,在离婚的时候主要的问题就是关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因为离婚对于孩子的影响是巨大的,将会直接影响到孩子以后的正常生活,那因迁户变更抚养权要什么手续?下面就对此问题进行详细的介绍。

一、因迁户变更抚养权要什么手续?

户籍问题到派出所咨询,抚养权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解决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

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二、抚养费给付期限

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18周岁为止。但有两种情况例外。

第一,16周年以上不满18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

第二,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

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读的。

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条件的。

抚养费不单指生活费,《婚姻法》解释(一)第21条明确规定:“抚养费”包括三项,即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所以,在离婚时,除生活费外,要充分考虑教育费和医疗费,在抚养费的标准(20~30%比例)范围内争取较高的比例。

三、抚养费给付方法

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8条规定: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第9条规定: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根据以上规定,抚养费的支付方式一般是按月支付,按月打入孩子抚养费的专用账户或在探视孩子时支付,实践中,很多当事人都要求对方一次性支付抚养费,因为这样一来省去要钱的麻烦,二来可以折抵给付对方房款。但是,是否采用一次性的支付方式,法院要看对方的实际支付能力,以及对方当事人的态度。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不同意一次性支付的,法院不会判令其一次性支付。

一般孩子的抚养权只能归父母中的一方所有,如果是协议离婚,那么就会通过商量的方式来进行解决孩子抚养权,如果因为千户造成变更抚养费的情况,可以先商议解决商议无果叫到法院起诉解决,确保孩子的健康成长。


■ 相关内容
·购买小产权房,拆迁时有补偿吗?
      1.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委会颁发,所以叫做“乡产权房”,又叫“小产权房”。2.购买城镇中......


·国家赔偿范围包括哪些?
      国家赔偿范围包括哪些?一、国家赔偿范围包括哪些?国家赔偿的范围是国家赔偿法的核心问题。它是指国家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中的侵权行为所承担的赔偿责任的范围。它要解决的是国家......


·净身出户离婚协议书范本怎么写?
      从法律角度上讲,夫妻在离婚进行财产分割的时候并没有净身出户的说法,但如果是夫妻协商分割财产的话,则可以约定一方净身出户,通常是有过错的一方净身出户。那此时的离婚协议书怎么写呢?我们......


·上海离婚财产分割纠纷律师费用如何计算
      对于夫妻离婚的财产分割,需要有法律机构采取审核的措施,来确定夫妻双方的财产分割比例,同时在财产的分割过程中,需要离婚双方同时在场对整个过程进行有效的见证,同时夫妻可以在法律顾问机构......


·交通事故中医疗费用的计算
      交通事故中有关医疗费的确定是按合理、必要的原则据实计算。法律规定,医疗费用的计算,应当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例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予以确定。由此应该注意......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原则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是交通事故责任人对事故损害后果承担赔偿损失和负担医疗费用的义务。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必须遵循以下原则:1、财产损失全部赔偿的原则。就车、物损失而言,这是指事故直接损失的......

·可以出租的房屋要符合什么条件
      有的人想要将自己空闲的房屋出租给他人,但此时却不知道自己的房屋是否能够进行租赁,要是违反了国家规定进行租赁的话,则就有可能承担不利的后果。那么实践中,可以出租的房屋要符合什么条件才......

·刑事辩护律师事务所函
      律师事务所函【】第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本所接受的委托,指派律师担任你院办理的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的辩护人。特此函告律师事务所(章)年月日...

·劳动合同有什么内容?
      劳动合同是国家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必须要在规定时间内与劳动者订立的一种合同。当然,劳动合同肯定有自己的一些独特的内容,这样才能对双方的合法权益做出保障。那究竟劳动合同有什么内容呢?我们......

·政府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政府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我们都知道,如果家中的土地被政府征用了,政府就要按照征地补偿标准给予你一定的补偿。那你知道,政府征地的补偿标准到底是怎样的吗?接下来我们将在下文中为你详细讲......

·行使合同撤销权的期限为六个月吗?
      行使合同撤销权的期限为六个月吗?一、合同撤销权的期限为六个月吗?合同撤销权的期限并不是六个月,而是一年。《合同法》第55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一)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

·丈夫去世遗产如何继承
      丈夫去世遗产如何继承?这种情况下很少有有遗嘱存在的情况,多少按照法定继承,一般同一顺序平均分配遗产,符合条件的也可以多分或是少分、不分遗产。关于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

·洗钱罪的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
      1、洗钱罪的刑法规定及司法解释刑法的基本规定第一百九十一条 【洗钱罪】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

·劳动者被无故扣工资怎么办?
      即使用人单位需要扣劳动者的工资,但此时也要做到师出有名,而不能违背相关法律的规定来扣工资,这样的行为只会被认定为违法的。那要是劳动者遇到被单位无故扣工资的话,此时应该怎么办呢?我们......


■ 法律问答
·我们该怎么计算赔偿呢,由于小车在旁不知道是让别的车还是怎样突然摆动车头将旁边我叔
·本人8月19号买的摩托车,过完户,原车主说好的过几天把备用钥
·现在能去石家庄市看守所送东西吗
·gongshang,可以让法院下发债权文书
·结婚8年,一男一女,20年共同买一套房子首付22万,其中男方
·赔偿细节谢谢各位律师给出解答,谢谢
·我们都没有正式的工作,娃两岁之前是我带,之后是他和他妈带,她家里有一院房,我婚后一多因他们对我之
·拿着公司的营业执照可以免费办理健康证
·合伙开店各50%,现在对方要安她的方案散伙要我执行
·高律师您好。请问我们厂拆迁了。搬到别的地方了。如果我们不跟着
·二十几叔叔把老房子卖给我但没有过现在房子的拆迁款被叔叔领走我有什么办法可以拿回?
·宅基所有权问题。求解
·把人肋骨打断一根,构成轻伤了吗?
·离婚诉讼,婚前买的有房和车
·女方是天台人,男方是上海人,在上海领的结婚证,现双方在国外,
·你好,想咨询一下,两人离婚了,房子是两人的,名字,想改成一个人的名字需要对方做什
·你好刘律师,有一案件想与你协商和解。
·请问有江西省九江市永修县的律师吗?
·借钱买机器,四年未还,第二年打条子的是写的欠条,近三年了,是
·本人之前在一家KTV上班,因为离职时候担保有合作单位(广告公司)签单所以被扣押一
·你好,咨询一下,在胶南买的二手经济适应房是集体产权的吗?
·彭某租房损失纠纷
·我是否有权利要求公司支付这个费用?非常感谢
·能否代写诉状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