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首页 >>文章

赞助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赞助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现如今,许多大学生的创业项目或者小型团体的项目需要拉赞助,这就牵扯到需要设计和签订赞助合同。赞助合同不仅在制定的时有诸多的注意事项,在履行和变更条款等情况也有许多需要注意,于是很多人关心赞助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其实合同有许多类型,但这些合同的注意事项大同小异,下面就看看我们的介绍吧。一、关于合同生效条款的注意事项《合同法》从第13条到第24条详尽规定了合同订立的要约与承诺两步骤,赞助商与高校社团可依据相关的总则规定就合同的订立、双方的权利义务进行磋商以及了解法律对合同的构成要件的规定。在此阶段,双方当事人通过真实自由的意思表示,促成合同的形成。至25条“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法律完成了对一般情况下合同成立的规定(在此,对病态的瑕疵合同不做探讨)。此外,《合同法》第44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也就是说如果赞助合同未附条件,自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时合同即告生效。合同生效时起,双方当事人受到合同规定的约束,不得实施与合同义务相悖的行为。高校和赞助方在合同生效时起,即享有合同权利也相应的履行合同义务。合同的生效意味着订立阶段告一段落,合同的履行开始。二、关于合同的履行、变更与转让条款的注意事项《合同法》第60条第1款,“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也就是说在合同的履行中,双方严格的遵守合同的约定,本着最大的诚信和善意原则去履行义务。在合同内容的完整方面,合同并不是一个完善到已不需任何修补的合同。“不管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初始阶段具有多么大的想像力,考虑到合同履行期间可能出现的一切情况是不可能的。”因此《合同法》第61、62条对合同中约定不明问题的处理方式进行了规定,使赞助协议在约定不明的情况下有了处理的法律依据。同时,《合同法》第77条第1款,“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在赞助协议中,若双方当事人对合同之内容有约定不明或者有待补充的情况下,可以经当事人协商一致,在不违背法律强制性规定的情况下,对合同的内容进行变更。合同在生效后仍可以变更是契约自治、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的进一步体现。在实务中难免会出现各种各样的情况,导致一方合同权利义务的转让,本部分79到90条对合同的转让进行了规定,赞助协议双方可依据相关规定对转让事项进行规范。三、关于合同的终止及违约责任条款的注意事项《合同法》规定合同的终止可通过第91条中规定的6种方式完成。合同终止后仍有后合同义务的存在,合同法第92条对一般合同有规定,但我国合同法对违反后合同义务的合同无明文规定,学术界的一般见解是依债务不履行承担责任。在赞助协议中,一般的协议约定的权利义务得到实现而终止合同,双方可通过合意约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合理的合同终止的时间。《合同法》10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其他相关条款也对违约情形以及责任进行了明确的约定,赞助协议中发生的违约行为可依照本部分处理。但是我们必须明确的是赞助协议具有公益的性质,赞助商在对高校社团进行赞助时,其进行的并非一种对价相等的交易。依据交易习惯和规则,相应的,在协议洽谈和签订中,对双方的违约赔偿责任的规定都不应太过苛刻。以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会在举办“才艺大赛”与赞助商签署的赞助协议为例,协议中仅约定“双若未按协议履行义务,则应支付对方占标的额3%的违约金(标的仅为现金,不含物品)”,而该份赞助协议的现金部分仅为3000元,协议的总的标的额却达到了10000元。赞助协议双方都本着约定较为宽松的责任的态度在完成整个交易过程。因此一般不便在合同中约定较为严厉的违约责任,这样才符合各个主体的实际情况及合同签订的现实意义。相信上述介绍对于您了解赞助合同注意事项和如何设计赞助合同有所帮助。其实许多类型的合同设计和签订的过程中需要注意的事项是相同的,主要要表达清楚自己的项目内容和诉求,以及违约要承担的后果,如果遇到特殊情况无法自行解决,还是建议您咨询相关律师寻求解答。



■ 相关内容
·合同的终止与中止有什么区别
      合同的终止与中止有什么区别一、合同的终止与中止有什么区别在司法实践中,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合同的终止区别于合同的转移以及合同的中止。1、合同权利义务的终止不同于合同的转移。合同的终止,是......


·保证金在合同生效后自动转换为租金可以吗?
      保证金在合同生效后自动转换为租金可以吗?合同双方当事人签订租赁合同的同时可能会约定保证金,保证金是独立于租金之外的,其实就是提前放些钱在出租方,一旦承租方违约或者损坏物品时,防止承......


·代理合同纠纷要怎么解决
      代理合同纠纷要怎么解决市场上的合同的类型可以是千千万万的,只要是属于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并且合同的条款也是遵守我国的合同法的话,那么双方签订合同以后,就必须严格的按照合同当中的条款来......


·合同和信息管理措施有哪些
      合同和信息管理措施有哪些合同和信息管理措施有哪些?一、总则:1、为加强本公司的合同档案管理,根据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司合字第号)的规定,制定本办法。2、合同档案的保存期限为......


·如今我们在城市里面购买房产,不仅仅是要购买实际住房的面积,同
      如今我们在城市里面购买房产,不仅仅是要购买实际住房的面积,同时还要为小区公摊的面积支付一定费用,也就是说房产证上面写的房屋面积,其实是算上了公摊面积的。公摊面积有大有小,那实践中,......

·每个月的抚养费是多少合适
      父母离婚的并不影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而此时一方实际抚养子女,那另一方就需要支付抚养费了。但这种情况下很多人都搞不清楚究竟每个月的抚养费是多少合适呢?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

·随着中国经济发展,发达国家的一套健全养老医疗体系我们也开始借
      随着中国经济发展,发达国家的一套健全养老医疗体系我们也开始借鉴,因此中国式的养老医疗体系——五险一金就出现了。这个体系针对的是养老、医疗以及住房等等的问题,对于未来解决社会矛盾、缓......

·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支付方式有哪些?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的 探望权如何保障?
      抚养费的给付方式一般有两种:按月给付和一次性给付。按月给付是一方收入较为稳定,按月给付更有利于保障子女正常的生活。一次性给付是一方收入不稳定或者居住地不固定,可能存在长期拖欠抚养费......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下达后死亡如何处理
      您都知道交通事故发生而致受害者死亡,若肇事者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肇事者就构成交通肇事罪,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那么受害者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下达后死亡怎么处理呢呢?下面由我们为您讲......

·离婚诉讼案件及离婚案件开庭审理的程序
      与一般的民事案件相同,离婚案件的审理程序也可分为三个阶段,即审理前的准备;开庭审理;作出判决。审理前的准备,是指人民法院在接受原告起诉,决定受理案件以后,在开庭审理之前,为保证案......

·如何无责解除居间合同?协议解除有哪几种?
      如何无责解除居间合同?协议解除有哪几种?一、如何无责解除居间合同无责解除居间合同在一方出现合同违约条款中情形的时候另一方可以提出无责解除居间合同,具体的还需要合同的双方进行商量。......

·提交上诉答辩状的时间是什么时候?
      提交上诉答辩状的时间是什么时候?一、定义答辩状是被告(人)、被反诉人、被上诉人、被申请(诉)人针对起诉状、反诉状、上诉状、再审申请(诉)书的内容,在法定期限内根据事实和法律进行回答和辩驳......

·非法经营罪辩护词怎么写
      非法经营罪在我国法律上是有明确规定的,要是构成该罪可能会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因此很多犯罪嫌疑人在涉嫌非法经营罪时,往往都会请律师为自己辩护争取减轻处罚。下面,我们为您带来了一篇......

·汽车保险常见问题
      一、只要一出事故保险公司的免赔率就是20%吗?此概念是错误的!在机动车辆保险赔偿中,为了增强被保险人及驾驶人员的交通安全责任心,对造成交通事故的保险车辆实行绝对免赔比例,即免赔......


■ 法律问答
·我儿子在牡丹江打架把对方打成轻伤,
·我在网上贷万块钱,我签了协议他们先让我50快钱的费用,我我不交他们要起诉我,请问这个是
·未婚成男女在宾馆开房同住一室,触犯法律吗?
·请问一楼的厨房阳台顶部的下水管,这个下水管是我家在用,是开发
·待岗解除合同的补偿规定,您好!建议申请劳动仲裁
·你好,因嫌疑人的老板出事,员工因此被抓进去了,现在关押在看守
·我现在是一名在校大学生,在校外报了一个IT培训机构,然后我不想去了,可是钱已经给
·我家宝宝快两个月了,我老公是给我们招的上门女婿,自从孩子生下来,如果离婚孩子会判
·去加油站加油,给的现金,加油站工作人员经过几个人的手后说是假
·怎么在线上转钱给犯人
·上班路上骑车摔伤算工伤吗
·现单位不给签合同上保险,我自己把养老保险挂在别的单位交,然3946136918我把保险钱给这个
·承诺:担保偿还债务18年6月11日写的没写什么时候偿还现在是
·你好律师:交通事故今年8月底已开庭,什么时候出判决结果,大概
·自建房遇鄰居無理投訴,要求賠錢才讓動工!怎麼辦
·请您有什么办法就说吧,我父母离婚8年了
·去年六月份我借给人家十四万加上前年五万共十九万说好六月底还的
·我有同学向我借了一万块钱,但是他的学习不好,这个借条上不通顺,他不归还我一万块钱
·我的手打工给碰伤了,找谁去
·请问家庭协议能在作为有效证据san
·公司在公共办公区域安装录音设备,违法吗?
·我人在美国,我父母在厦门,猫咪和我父母在一起,我母亲的手机被
·我们乡镇卫生院向聘用一名极好的乡村医生是否合法
·去年8月3号,到今年元月二号,在永康维灏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打工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