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首页 >>文章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是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这笔钱数额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是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这笔钱数额一般不会太小,就可能涉及纳税的问题,那么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要交税吗?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要交税吗《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57号)明确规定: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对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而取得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所以,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要交税。二、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应如何缴税1、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财税》第一条的规定:“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178号)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第一条规定:“对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而取得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第二条规定:“考虑到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数额较大,而且被解聘的人员可能在一段时间内没有固定收入,因此,对于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可视为一次取得数月的工资、薪金收入,允许在一定期限内进行平均。具体平均办法为:以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除以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以其商数作为个人的月工资、薪金收入,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按实际工作年限数计算,超过12年的按12计算。”3、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财税》第二条的规定:“个人领取一次性补偿收入时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实际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可以在计征其一次性补偿收入的个人所得税时予以扣除。”4、即(员工获得的经济补偿金等总金额-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乘3-实际缴纳的社保及公积金费用)/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应缴纳个人所得税计算基数,然后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计算应缴纳的税额。5、《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财税》第三条规定:“企业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宣告破产,企业职工从该破产企业取得的一次性安置费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以上补偿,免征个人所得税。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是需要纳税的,但纳税也是相关标准和计算方式的,没有达到一定标准是不用纳税的。当然达到了纳税标准每个劳动者应该积极纳税。如有什么不清楚的,我们建议登录平台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 相关内容
·夫妻分居之后,男方可能处于生活工作的需要,而对外借钱欠债,那
      夫妻分居之后,男方可能处于生活工作的需要,而对外借钱欠债,那此时作为妻子是否有必要帮忙还债呢?关于分居后丈夫的债务妻子要还吗的问题,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一、分居后丈......


·劳动者的工资应该如何支付
      劳动者通过自己的劳动为单位创造效益,单位应该按照法律的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工资报酬。具体来说,劳动者的工资应该如何支付?对于劳动者来说,如果单位不按时支付工资怎么办?对于这些问题,本文......


·涂料工程承包合同书怎么写?
      涂料工程承包合同书怎么写?在工程分类中,涂料工程是十分重要的一个环节,为了避免这个重要的环节出现意外或纠纷问题,承包人和被承包人之间会拟定一份合同,防止有其中一方会毁约或违约,那......


·骨折工伤鉴定九级伤残吗
      工伤,对于不同的工作来说发生几率以及严重程度都是不一致的。室内活动工作者发生几率会小一点,而室外的,高空,深井的工作者发生几率则较高。工伤里面有一项是骨折。那么,骨折工伤鉴定九级伤......


·房产纠纷主要有哪些 房产纠纷起诉状怎么写
      房产纠纷主要有哪些房产纠纷起诉状怎么写一、房产纠纷主要有哪些1、房屋产权纠纷。主要表现为因产权证书的登记、撤销、变更等产生的纠纷。2、房屋买卖纠纷。这是日前房地产纠纷中的热点和难点......

·我们都知道醉驾这个行为是违法犯罪的行为,严重的扰乱了社会经济
      我们都知道醉驾这个行为是违法犯罪的行为,严重的扰乱了社会经济秩序,以及损害了其他人的或者是自己的生命财产安全。这样恶劣的行为,应该及时的惩罚,防止犯过该罪的行为人还是继续犯同样的错......

·2023江苏省诈骗罪最新量刑标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常见罪名的量刑标准,各省市的高级人民法院也尽快的出台了本地区对常见犯罪的具体量刑情况。其中江苏省可以算是其中比较积极的。而其中也对诈骗罪的具体量刑进行了调整,......

·合同管理工作方法具体内容是什么?
      合同管理工作方法具体内容是什么?一、合同管理工作方法(一)合同管理做好以下工作:1、做好合同管理规划工作,加强合同管理体系和制度建设,制定出完善可行的合同管理架构图。任何项目在......

·劳动合同到期后自动顺延效力是什么?
      劳动合同到期之后是需要续期的,但是也存在顺延的情形,关于顺延的合同,我们很多人接触得很少,所以不是很清楚,但是合同顺延的效力跟合同的续签也是不一样的,下面就由我们来告诉您劳动合同到......

·创业公司融资股权分配要注意的问题是什么?
      创业公司融资股权分配要注意的问题是什么创业公司在进行融资的时候,如何将公司的股权分配问题处理好,对公司以后的经营都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虽然现如今公司法当中针对创办公司的门槛有所降低......

·离婚官司可以拖多久
      在我们离婚的时候,可以采取协议离婚的方式进行,也可以选择诉讼离婚的方式进行,可是,如果是诉讼离婚,是需要一定的诉讼的周期的,也就会有很多人问到打离婚官司可以拖多久呢?其实,我们的法律......

·代位继承的法律条文有哪些
      代位继承纠纷在继承案例中的比例已经开始增加,说明代位继承越来越被国人接受。但是代位继承在我国法律中有何规定?具体有哪些法律条文规定了代位继承的内容?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一、......

·结婚后买的车离婚属于哪一方
      如果男女是在领取了结婚证,即缔结了婚姻关系之后才购买比较贵重的物品,就包括房产、车辆,那此时一般会认定这些财产属于夫妻共同所有。因此日后夫妻离婚的话,就可以要求对结婚后买的车进行分......

·结婚男方给女方的彩礼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要求返还
      很多人都不知道,其实就结婚彩礼而言,这主要是男方以缔结婚姻关系为目的人给付给女方的,可以算作是一种婚前附条件的赠与。但要注意的是,在我国是否给付彩礼并不影响婚姻关系的成立。而现实中......


■ 法律问答
·二手房转让合同纠纷
·你好!涉嫌组织领导传销罪被拘留什么时候能办取保侯审?
·别人打架时我去劝阻。结果被一方用力一推造成我腰椎1压缩性骨折了,多处软组织受伤,
·学校寝室收费问题,本人是一名学生
·见面细谈,需要诉说经过,罕见的冤事
·本人女,未婚,之前有个男朋友,因为这个男人,母亲给的五万块钱算花光了,开了一家店
·工伤伤残要多久才可以鉴定?
·离婚抚养费咨询
·要在关埠镇起诉离婚,怎么起
·罚金太高了,我不去取车,会影响我考驾驶证吗?
·宅基地房屋拆迁是否可以参照新拆迁条例
·律师你好,在古巷案件无公平公正该如何维权,需要到上级什么单位
·我们的户口都不在三亚能在三亚办理离婚手续吗?
·向法院提交诉讼的申请书怎么
·如果公司说工作6个月才买保险是否合理?
·律师好,我想咨询一下我和男朋友未婚先孕两次,第一次打胎了,因为不结婚,第二次现在
·婚姻一方因外面有外遇离婚
·产妇子宫破裂,得到多少赔偿
·我该怎么班?,两三个月前我跟相识于世纪佳缘婚恋网站
·老板没工商执照,我工作的时候受伤不能干活了,不能干活期间能否开支
·关于老年人赡养费应该怎么给的问题
·我想查询一下监狱的服务电话?
·请问起诉离婚,如果对方有后台,起诉是不是很麻烦
·暖气不热,请问暖气不热,请问暖气不热,投诉电话也打不进去,怎么办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