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首页 >>文章

在我国涉外离婚后房产怎么分配

涉外离婚房产的分配需要适用房产所在地的法律,如涉外离婚时房产在我国,那么就适用我国法律规定,分配方式与我国没有什么差别,反之依然。那么,我们在下文和您聊聊在我国涉外离婚后房产怎么分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现行《婚姻法》第17条到第19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列举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 该法也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有协议分割和判决分割两种做法。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有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

在分割房产时,也会根据分割财产的方法,需要将房产分为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两种情况进行处理。

一、房产作为共同财产时的处理情况

(一)房产作为共同财产,对所有权无争议的处理情况

1、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2、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做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3、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格进行分割。

(二)婚后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修缮、装修、原拆原建,离婚时未变更产权的,房屋仍归头权人所有,增值部分中属于另一方应得的部分,由房屋所有权人折价补偿另一方,比如一方购买房屋时花费50万,经过双方出资装修后,房屋升值30万,总价值80万,那么升值的30万则应该平均分割;进行过扩建的,扩建部分的房屋应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三)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四)根据最新的婚姻法司法解释,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五)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一般会根据实际情况如哪一方负责抚养子女等因素判决由哪一方当事人使用。待当事人就该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房产作为个人财产时的处理情况

夫妻在离婚时仅能对共同财产主张分割或处理,而对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另一方不能主张权利。根据我国《婚姻法》,下列情况认为房屋为一方个人财产:

(一)一方在婚前购买的房屋,在付清了全款并取得房屋产权证,应当认定为夫妻一方婚前的个人财产;

(二)一方婚前或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因继承或接受赠与取得的房产,并且被继承人或赠与人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明确约定遗嘱继承人或受赠与人只为夫妻一方的,应当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在我国涉外离婚房产分配和国内离婚房产分配没有什么差异,房产共有的按夫妻共同财产分配,但是房产属于个人的,则不需要分配,但存在共同还贷,房屋所有人需要支付还贷部分。如需要法律帮助,我们建议登录网站专业律师。


■ 相关内容
·商品房买卖的法律规定是怎么样的?
      商品房买卖的法律规定是怎么样的?现在人们谈论最多的问题,应该就是买房买车,买房,主要就是指的商品房。买房涉及的数额较大,当事人在买房时,应该详细的了解相关的知识,买房需要准备什么样......


·面对中国高而涨的房价,许多人选择购买二手房,但在签订二手房买
      面对中国高而涨的房价,许多人选择购买二手房,但在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时,由于没有约定付款期限或者约定不明,经常发生纠纷。那对于二手房买卖的出卖人和购房人来说,如何预防房款支付纠纷,也......


·房产证是男方名字离婚房子怎么办理过户?
      房产证是男方名字离婚房子怎么办理过户?婚姻如果还可以维持下去,相信大多数人都不会选择以离婚收场。但现实中仍然有许多离婚的夫妻,无论双方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都会涉及到对夫妻财产......


·河北省秦皇岛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河北省秦皇岛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一、河北省秦皇岛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城中村改造是最近几年政府倡导一种提高城市职能,改善城市环境的一项利国利民政策,其拆迁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拆迁、......


·合同应具备的内容有哪些?
      合同应具备的内容有哪些?不管是书面合同还是口头合同,合同肯定是有一定内容的,而这个内容也就是当事人之间协商约定好的。但就合同而言,内容比较多,而其中就有一些必须要具备的。那究竟合......

·合同违约损失赔偿诉讼时效是怎样的
      合同违约损失赔偿诉讼时效是怎样的在平时的生活中您总会和他人签订合同,合同是可以对双方的权利与义务进行约定的,其中包括违约金。当产生违约金纠纷而又协商无果的时候,当事人可以进行诉讼......

·盗窃罪的认定
      根据刑法第264条的规定,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公私财物的行为。    1、盗窃罪的犯罪对象一般限于公共财物或他人财物。......

·在我国商业车险三者保多少
      在我国商业车险三者保多少合适一、在我国商业车险三者保多少合适?你好,如果第三者要得到足够的保障,建议买20万,两年的车最好买“全保”即车损险、第三者责任险、盗抢险、车上人员责任险、......

·离婚后可以拒绝抚养子女吗
      离婚后可以拒绝抚养子女吗夫妻在离婚的时候,需要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以及债务承担等做出处理,其中关系到未成年子女抚养权的,可能有的人会问,离婚后可以拒绝抚养子女吗?对此,我们整理了相......

·医患关系医疗纠纷如何防范?
      医患关系医疗纠纷如何防范?近几年,由于媒体的发达,越来越多的医疗纠纷被媒体所报道,因此医患关系成为人们十分关注的一个问题。对于医院来说,处理好医患关系,防范医疗纠纷是医院管理工作的......

·应该向那个法院提起债务诉讼
      应该向那个法院提起债务诉讼现实生活中,债务人欠钱不还是常有的现象。而对于债权人来说,在遇到债务人欠钱不还时,是可以通过提起债务诉讼的方式来追回欠款的。此时,债权人应该向那个法院提起......

·诉讼离婚去哪提起诉讼才好 起诉离婚去哪里
      很多人都知道诉讼离婚也就是打离婚官司,而此时涉及到官司了自然是由法院做出判决。但我国的法院很多,就导致不少想要诉讼离婚的夫妻搞不清楚诉讼离婚去哪提起诉讼才好。对此,我们整理了有关资......

·专利费用减缓理由是什么
      专利费用减缓理由是什么专利权是知识产权的一种,专利权不是人人人都有的,专利权的享有是从申请开始的。很多人很关系专利费用的问题,我们将在下文为您详细的介绍专利费用减缓理由的相关知识......

·非法占用农用地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耕地是我国最重要的自然资源,保护耕地是摆在全国人民面前的重要任务,也是每个公民的重要职责。对于非法占用农用地的行为,必须严厉制裁。而实践中非法占用农用地的行为,在达到了一定程度之后......


■ 法律问答
·我与某销售公司没签劳动合同但受该公司管理工资是销售公司给
·运输合同双方约定有效0天,现以过期,乙方可否增加滞期费
·想咨询合作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注册登记备案
·请问,你是专业打刑事案件的律师吗?
·工资,你好,你好,可以的,建议你搜集劳动关系的证据要
·单方面要离婚,对方不同意,,应该怎么做?
·我于2015与卫生局签订合同,要求我最低服务限为五,大概一个月/span>
·事故发生时间:我父亲于2020年9月29日于江苏启东的工地发
·初中的孩子15岁,在学校被同学用剪xx插了一个洞。报警了,这个
·我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吗?
·被酒驾司机撞车逃逸并叫来同伙殴打
·员工平时的加班工资、计件工资都算在应发工资总数里面
·购房合同因国家政策引发的问题?盼复!!!
·走路,打滑伤到脚了,怎么处理。
·车被无缘无故的砸了,如果摩托车无缘无故的被人给砸了
·已分居5年,要答应对方无理的条件,才肯离 我该怎么办
·原来的同事欠款5000一年未还,有转账记录,有原来惠州电话,
·这个补偿是离职前还是离职后给?
·什么样的证据可以证明夫妻感情破裂
·经常被电话性骚扰跟短信威胁
·未婚生子.女单方在男方不知情的情况下偷偷生下孩子.男方应负什么责任?
·违规操作违规提拔违规捞钱
·离婚诉讼,被告同意离婚,被告同意离婚,但是他不会到庭我该怎么办啊
·我租的房子跟中介签的合同,现在房东过来跟我说,中介3个月没有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