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首页 >>文章

商品房交付是不是必须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表

商品房交付是不是必须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表开发商修建商品房的,在修建好了之后需要到相应的部门办理竣工验收备案,之后才能开始销售或者交付商品房。但这个环节不涉及到购房者,不过在实际购房的时候需要让开发商提供,因此很多人并不清楚什么是竣工验收备案表。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什么是《竣工验收备案表》
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实行备案制度,工程竣工后先由建设单位(开发商)、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勘察单位、监理单位五家对工程进行验收(即所谓的“五方验收“),验收合格后五方共同出具《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建设单位(开发商)应当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依照《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商品房交付作为商品房买卖中开发商应承担的一个重要义务,其应符合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对于交付条件的约定,同时,也不能违反我国法律、法规对于商品房交付的强制性规定。《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根据上述法律、行政法规,开发商向购房者交付的商品房的强制性条件必须是“经验收合格”的商品房。
二、商品房交付是不是必须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表》
律师认为,商品房交付是买卖双方的一种民事行为。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通常开发商和购房者都将交房条件约定为“该商品房经验收合格”,对于“竣工验收”的具体实施建设部颁行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暂行规定》规定得非常清楚:建设单位在收到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同时还规定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具备的条件。从这些规定可以看出,建设工程只要在建设单位的主持下,有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共同认可,就可以认定为竣工验收合格,就达到了购房者约定的交付条件。至于竣工验收备案,那是行政管理机关对建设单位实施管理的一种行政行为,与开发商和购房者之间的民事行为是毫不相干的。也就是说,只要商品房符合合同约定的交付条件,并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对于商品房交付的强制性规定,比如人防、消防、规划、环保等专项验收必须通过,那么即使没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表》,也可以交房。事实上,从前文列举的法律法规中,我们可以看出,法律法规仅仅规定,商品房交付必须“经验收合格”,但并没有明确商品房必须“经验收合格并备案“才能交付,或者说必须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表》才符合交房条件。实践中,商品房办理竣工备案手续。我们就为您介绍到此。现实中,如果开发商没有进行竣工验收备案,没有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表的话,此时自然是不满足销售或者交付资格的。对于购房者来讲,这样的商品房也是不能购买的,以免损害到自身的合法利益。



■ 相关内容
·交易所质押式回购规则有哪些
      交易所质押式回购规则有哪些?如今我国的经济是市场经济主导,在金融方面,国家宏观调控来维持国民经济的正常的秩序,很多企业进行的短期资金融通也就是质押式回购收到相关规则的严格管束,目......


·交通肇事车辆暂扣时限
      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八条:“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的车辆及行驶证应当妥善保管。”第三十八条......


·业主空置房是否还要交物业费
      很多时候,我们在入住了新房之后,才会实际交纳物业费。那要是有的业主将房屋空置的话,在这种情况下是否也需要交纳物业费呢?可能很多业主在这方面都不是很清楚,下面就让我们告诉您业主空置房......


·交通事故残疾赔偿金计算方法
      在交通事故也是频频出现的社会,交通事故残疾赔偿金计算方法是我们经常会遇到的问题,想要了解其计算方法,必须了解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是交通事故遭受伤害导致残疾的受害人的财产赔偿,减少......


·企业改制操作方法12--发起人资格
          1.只能是自然人和法人。          2.有一半以上居住在国内。        ......

·劳动者履行职务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先行赔付后能否向用人单位追偿?
      《工资支付暂时规定》第十六条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

·劳动争议有哪些处理机构
      一、劳动争议有哪些处理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国务院117号令)规定,我国目前处理劳动争议的机构为: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地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和地方人民......

·全国各地法医鉴定收费标准
      贵州省亲子鉴定收费1000—1500元;精神损伤程度鉴定收费600—1200元;毛发、血液、唾液、骨骼组织鉴定为60—150元;血痕、骨质、精斑鉴定在500—1000元;性病检测每项每人为50—100元;人身......

·非法出卖、转让武器装备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非法出卖、转让武器装备罪,是指非法出卖、转让军队武器装备的行为。(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武器装备的管理、使用制度。所谓武器装备,是指用于杀伤敌人和破坏敌人作战......

·主债与从债
      根据两个债之间的关系,债可分为主债和从债。区分主债与从债的法律意义在于:从债对主债起着担保作用,从债的效力决定于主债的效力,它随主债的存在而存在,随主债的终止而终止。...

·可以七天无理由退货的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

·上市公司股份转让的条件
      (一)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二)股东转让其股份,必须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  (三)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记名股票的转让......

·如何认定夫妻另一方是否同意
      《民法典》第301条规定可知,共同共有人要处分共有的不动产,必须经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将该条适用到夫妻共有关系中,则意味着夫妻一方要出售夫妻共同所有房产应经作为共同共有人的夫妻另一方同......

·债的消灭
      债的消灭:清偿、抵销、提存、免除、混同(4)抵销的条件:A当事人互负债务、互享债权;B双方互负债务标的物的种类、品质相同。C自动债权已届清偿期;D非依债的性质不能抵销。如以不......


■ 法律问答
·我想退分红险,怎样才能降低损失
·收到一个律师函,说他在花呗借款一事
·他这是种什么行为,他在商场卖了个价值为200多的手机商场标价699
·看下合同是否有效,如果有效,这边要赔偿多少怎么打官
·不动产证中权利性质显示的是出让其他和出商品房有什么区
·关于交通事故赔偿咨询,我开车把对方碰了
·交完加盟费,现在店没开。能拿回钱吗?
·劳务派遣合同被公司裁员可以申请赔偿吗
·贩卖三挫仑,请问网上贩卖三挫仑不到1000G怎么判?通过淘宝卖的
·个人人事档案与身份证不一致如何处
·律师您好,请问员工患病在治疗期间,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相应的病假
·我和合伙人开了一家卖电动车店,现在店里面总共投资了拾三万了,麻烦律师说一下我们今后如何记账,怎么分红
·离婚铺面应该怎么处理,我在2007年买了一个铺面
·如果车主不配合,不提供保险公司有关信息怎么办?谢谢
·合同备案,我在去年买了套房子
·交通事故,对方正常行驶,我朋友是逆行,出事故,我朋友是主要责任吗
·要在关埠镇起诉离婚,怎么起
·孩子五岁因俩人没有感情离婚,女方没有工作,一直是父母在照顾,男方不关不问,男方家没有母亲只有爹,哥嫂
·买车可以公证吗?,本人以交有定金买一部车
·有临居故意骂我找我事看我掉什么心眼或者故意把我整成神经病犯什
·开汽车门撞倒电动车,我骑电动车行走到一路边停着的汽车旁边时
·交房合同,没经过本人同意,物业找人签名了,是属于什么行为?
·我们签订的婚后财产分配协议有效吗
·银行贷款到期还不上怎么办!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