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首页 >>文章

购买期房一般是从开发商手里买的,而此时期房尚未修建完工,自然

购买期房一般是从开发商手里买的,而此时期房尚未修建完工,自然也无法取得所有权,并且连房子都还看不到,此时的风险是很大的。而有的人在购买了期房之后又选择将期房出售,那此时期房买卖是否属于违法行为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期房买卖是否属于违法
一直有当事人纠结于期房尚未竣工、还没有办出产证,这样的房子是不是可以买卖?买卖合同即使签订,会不会因为违法而无效呢?其实,我们通常所说的“期房限转”是指期房转让不能像一般的二手房买卖那样去交易中心办理预告登记,至于期房买卖合同的法律效力问题,是没有任何影响的。上海高院曾有书面意见指出:不能仅因卖方尚未取得房地产权证而认定转让合同无效,卖方虽然没有取得产证而不享有房屋的所有权,但根据买卖合同享有债权,对债权进行转让是法律赋予的权利,因此期房限转政策并不影响买卖合同的效力,无非是不能办理预告登记而已。
二、期房买卖的注意事项
1、买卖合同只要办了公证就有强制执行力,就不能违约了吗?买卖双方签订买卖合同后,买方忌惮于卖方将来一房二卖或者干脆不愿意过户,所以往往会选择在公证机关的公证下签订买卖合同,认为公证过的合同卖方就不能违约了,即使违约买方也可以向法院要求强制过户。其实这是一个大大的误解,公证(包括律师见证)不过是对合同是否违法、是否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进行第三方证明,其不可能起到对合同将来履行情况产生任何约束力的作用,要违约还是要违约,避免不了。2、买方与谁签合同最保险?期房买卖,通常有两种交易模式:一是买卖双方直接与开发商办理更名手续,即买方直接与开发商签订预售商品房买卖合同,卖方完全退出交易,由买方取代原先卖方的地位——这是最保险的期房买卖交易模式,当然前提是开发商原因配合;二是由买卖双方签订合同,其名为买卖合同,实质却是债权转让合同——这是目前市场上最常见的交易模式。由于期房本身的特殊性,建议买方务必在专业律师的指导下购置期房。以下文字围绕第二种交易模式中的常见法律纠纷展开讨论。3、重视《债权转让通知书》买方如果与卖方签订期房买卖合同,首先要确认卖方是否已经付清了到期该付的房款,再在合同上约定将卖方对开发商的全部权利让渡给买方,同时卖方需要出具一份《债权转让通知书》送达给开发商,因为法律规定债权转让必须通知债务人,否则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4、最大限度避免一房二卖为防止卖方在与买方签完合同后,又将房子卖给他人,导致买方的置业期望落空,买卖双方可以约定:卖方将与开发商签订的预售合同、发票等正本交予中介公司或律师事务所保管,此举可以最大限度避免一房二卖情况的发生。5、卖方到时不卖了,买方怎么办?如果卖方在拿到小产证后反悔了,不卖了,这个时候买方怎么办?除了按照合同约定追究违约金外,还有其他保障吗?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买方除了要求违约金外,还有权要求卖方继续履行合同,也就是要求卖方继续把房子交易过户给买方,因为继续履行同样是一项重要的违约责任,它和违约金并行不悖,可以同时主张。本身购买期房的风险就是很大的了,因为可能出现开发商跑路的情况,最后导致房屋烂尾。而要是又从他人手里购买期房的话,风险其实都是差不多的,至于期房买卖是否属于违法,法律中并没有限制买卖期房,所以这样的行为并不违法,但我们在此也提醒您,购买期房千万要小心谨慎,不能一味的贪图期房价格便宜。



■ 相关内容
·应聘欺诈法律风险提示
      应聘欺诈法律风险提示一、招聘公司可能遇到的应聘欺诈情形1、应聘者未如实告知年龄、健康、资格等情况;2、应聘者伪造各类证明文件;3、应聘者尚未与其他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关系;4、应......


·加班工资要怎样计算 劳动者能不能拒绝加班
      加班工资要怎样计算劳动者能不能拒绝加班劳动者在自己主动自愿加班的情况下,无法向单位索要加班费。不过要是在单位的安排下进行加班的话,这种情况下就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加班工资了。不过实践中......


·工伤住院期间护理费是如何计算的
      工伤住院期间护理费是如何计算的一、工伤住院期间护理费如何计算《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第二十条规定:工伤职工经评残并确认需要护理的,应当按月发给护理费。护理等级根据进食、翻身、大......


·劳动争议仲裁证据质证
      1.证据应当在开庭时出示,由当事人质证。未经质证的证据,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2.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应当保密的证据,不得在开庭时公开质证。......


·丈夫遗弃哺乳期的妻子构成遗弃罪吗?
      在我们中国父母有抚养孩子的义务,子女有抚养老人的义务,夫妻之间有互相抚养的义务,这是我们国家的优良传统和美德,但是也不乏有人道德沦丧,不但夫妻间不互帮互助,甚至连年幼的孩子也不想管......

·讨债技巧-隔岸观火催款兵法
      任何事物内部都存在着矛盾。债务人企业内部亦非铁板一块,也有许多矛盾,只要善于收集情势,认真分析,就能发现矛盾并为我所用,进而点火、激火、观火,推波助澜,从收鱼利。  常言道“:堡垒......

·绑架罪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
      一、绑架罪的法律规定1、《刑法》第一百二十条:【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组织、领导恐怖活动组织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

·侵犯著作权罪须具备的构成条件
      1.行为人在主观上是故意的,并且是以营利为目的。这是罪与非罪的界限。“以营利为目的”,是指行为人侵犯他人权利的行为是为了获取非法利益。近年来,我国文化事业发展迅速,图书音像市场不断繁......

·什么是内幕交易行为?
      什么是内幕交易行为?内幕交易行为的法律规定?说到内幕交易,很多人虽然知道大概是指什么,但要是说真正的定义,相信就不是很了解了。一般我们说内幕交易都是那种不正当竞争行为,那您知道法律......

·拆迁法律服务内容
      (一)审查拆迁人的拆迁行为1、核实拆迁人、拆迁单位的主体资格与资质,核实拆迁工作人员的上岗证;2、核实拆迁人是否按《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规定已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3、核......

·债权人撤销权起诉对象有哪些
      债权人撤销权起诉对象有哪些一、撤销权的对象有哪些从形式而言,撤销权的对象包括四类。(1)我国《民法通则》中的“民事行为”。《民法通则》第59条规定:“下列民事行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

·债权人撤销权的规定是什么?
      债权人撤销权的规定是什么?一、撤销权的含义及规定债权人撤销权,又称撤销诉权或废罢诉权,是指债权人对于债务人所为有害及债权的行为,得申请法院撤销的权利。我国《合同法》第74条、75条......

·哪些离婚取证手段不可取
      在实践中,有时候婚姻的一方为了抓到对方外遇的证据,会偷偷到其外遇的对象家装监控器,其实,这是不合法的。那么,从法律的角度看,究竟哪些离婚取证手段是不可取的呢?详细内容我们一起在下......

·广州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
      广州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休假是职工的基本福利,其中有不少企业为职工提供了带薪休假,让职工享受基本的福利。各地政府为了保障职工的基本的带薪休假制度,出台了具体的实施办法。其中......


■ 法律问答
·办离职手续,因我们7月26号晚上7点出去并刷自己的卡我们出去之后就把厂牌给另外一
·我在工地受伤了,请问能赔偿多少钱
·公司单方面立即裁人的赔偿金和补偿金如何算
·我们的户口都不在三亚能在三亚办理离婚手续吗?
·吃K粉是犯法的吗,吃K粉第二次被捉到是犯法的吗?是要坐牢的吗?如果是要坐多久?
·那此项决议是否能通过。,我想咨询一下
·我有一份合同,只约束乙方,没有约束甲方,能生效吗?
·您好,我想问一下,c1驾驶证在实习期间,可以扣分吗san
·请问被人打的耳膜穿孔算轻伤害吗?
·男方原来是供销社的员工,女方户口怎么
·李律师,我是跟山东省泰安的老扳在江苏打工,现在我的左手食指肌
·被客车各种拖拉而耽误了火
·平沙法庭电话是多少啊
·商场里面的铺面,建议委托律师处理或者帮助
·酗酒后对人进行殴打,导致面部多处缝针,多处软组织挫伤,该如何处理另如何赔偿?
·合作方偷走设备一案警方现改称设备是抵押品
·土建合同纠纷,甲乙双方5月份二包土建
·东方伟业广场售后包租违法,要求退还买房定金
·父女合买房,房产证是否可以办理,需覆行什么手续。
·校门口被车给撞了,头部后脑勺缝针,我在斑马线等车,司机没有看见我把我给撞san
·广州从化10级伤残可赔多少?
·拒绝协议会不会成为他们日后告我的证据啊
·雇佣出租车搬运重物,搬运时司机用重物将自己砸伤,据说
·我是一名长期小时工,我想辞职公司说做满一个月才让san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