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首页 >>文章

由于期房在很多时候都比现房要便宜得多,因此很多经济不宽裕的人

由于期房在很多时候都比现房要便宜得多,因此很多经济不宽裕的人想要购房,多半都会优先考虑购买期房。但从风险方面来看的话,购买期房的风险是要远远高于现房的风险,而其中也会存在多种问题,这些都是有可能给购房者利益造成损害的。至于购买期房存在的问题,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购买期房存在的问题都有哪些
购买期房必须签订房屋预售合同,商品房预售制度的推行导致了一系列问题,首先就是对购房人权益的损害。由于购房人已经预交了大部分甚至全部房款,开发商提高房屋质量以吸引消费者的动力不复存在,这不仅导致了房屋质量问题连连,也导致推迟交房,甚至携款潜逃现象发生。中消协发布的“2007年上半年全国受理投诉情况”显示,虽然上半年投诉总量较去年同期呈下降趋势,但商品房投诉比去年同期上升了15%,增幅第一。只要房屋预售制度存在一天,消费者必然处于受掠夺与打压的被动地位。预售制度更大的危害在于,当开发商提前拿到预收款,提前收回大部分乃至全部成本,他们就没有了后顾之忧,通过囤积居奇等方式步步推动房价上涨,而房价的上涨又为开发商更方便地收取下一个项目的预收款创造了条件,因为在房价上涨过程中,在买涨不买跌的心理推动下,人们对未来房价增值的预期会变得更为强烈,这种循环推动力促使房价屡创新高。当初设立商品房预售制度的条件如今都已经不复存在。从融资渠道来看,房地产开发企业有银行贷款、发行股票融资、债券融资、信托融资等等。由于普遍对房地产业的发展前景看好,开发商获取银行贷款的难度已经大为降低,不少银行甚至找上门来,降低门槛为开发商提供贷款。而且,经过十几年的快速发展,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自有资金比例在逐渐提升,对预售房制度的依赖性逐渐减弱。更重要的是,当初建立商品房预售制度,是因为当时房地产业发展不景气,房价低迷,需要鼓励房地产的发展,而现在的情况已经与之完全相反,房地产投资过热,房价大幅度攀升,接连两次房市调控政策都未能阻挡住房价快速上涨的势头。从某种程度上来看,商品房预售制度正在成为开发商囤积居奇、推动房价上涨的帮凶。把目前的期房销售制度,改为现房销售制度,于国于民都是大为有益的。
二、购买期房的优势
1、先期预购,户型、位置利于选择。由于订的是未竣工的房屋,销售工作刚刚开始,开发项目的所有房型都有,朝向好的户型也在其中,购房者有了比较大的选择余地。2、价格能给予较大的优惠,一般为5%~10%,甚至更多。开发商开发一个楼盘一般需要1年~2年的时间,甚至更长。为了及时收回现金,对购买期房持极大的欢迎态度。3、付款轻松,随施工进度付款,一般分为三次。首次付款时间为取得预售证时,一般仅付1万元~2万元的定金和总房款10%左右的首期房款;第二次付款时间是工程进行到一半时,付款额约为总房款的60%;第三次付款时间为房屋已经交工或即将投入使用时,购房者将余下的款项付完,同时开发商将房屋交付给购房者,也可选择按揭付款。如果是一次性交付全款,可获得更大的优惠。4、工程质量随时可见,便于监督和提出意见。从付完定金的那一刻起,购房者就可随时去观看工程进度,对于房屋结构、墙体构造、水暖电等设备管路、管线、接口这些建好以后不易观察的部分,这时都可一览无余。受到期房价格低廉的吸引,也有大批购房者选择购买,而其中要先对开发商预售期房的资格作出审查,这样可以减少自身利益遭受损害的可能性。当然,就算是在购买现房的时候,也是有一些或多或少存在的问题,不过因为情况不同,所以实际需要购房者注意的问题也就不同。



■ 相关内容
·商品房买卖认购书的预约
      所谓预约,是约定将来订立一定合同的协议,亦称预备合同;以后履行预约而订立的合同为本约,也就是正式合同。也就是说,订立预约在当事人间产生的义务为在约定的某一特定时段签订本约。 ......


·离婚时拆迁安置房该怎么分割
      近年来,各地都在进行大规模的房屋拆迁,而此时就会给予被拆迁人相应的安置房进行补偿。那这种情况下,要是刚好遇上夫妻离婚的话,离婚时拆迁安置房该怎么分割呢?详细内容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


·婚后买房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我们知道,在缔结了婚姻关系之后取得的财产,一般情况下就认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了。那么婚后买房算夫妻共同财产吗?如果确认是共同财产的话,就可以在离婚的时候要求分割。下面,就让我们来为您解......


·离婚房产过2年再分割行吗
      夫妻在离婚的时候需要按照规定就财产、子女以及债务等问题作出处理,否则的话是不能办理离婚手续的。作为财产当中的房产,此时离婚房产过2年再分割行吗?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探讨一下这个问题......


·房城市房屋拆迁的程序及形式
      (一)城市房屋拆迁的程序  拆迁人进行拆迁时,必须持有国家规定的相关文件,在获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屋拆迁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城市房屋拆迁的基本程序如下:  1.申领......

·离婚后不给孩子抚养费怎么办?
      离婚诉讼中孩子一般会判决给有抚养能力,并且能够有利于孩子成长的一方进行抚养,另一发给付相应的抚养费直至孩子成年,能够独立生活为止;但是,现实生活中,并不是每一个人都会积极履行给付抚......

·以出租房屋为名出租划拨土地的合同无效
      国家土地管理局发布的《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第2条规定,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通过除出让土地使用权以外的其他各种方式依法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第6条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

·没领结婚证如何离婚?
      如果双方没有领取结婚证,只是办了酒席,按照新婚姻法律的规定,双方不属于婚姻关系,谈不上离婚。属于同居关系,如果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法院是不会受理的。但是可以单就同居期间的财产和子......

·解读“上诉不增加或加重附加刑”
      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公布了《关于刑事第二审判决改变第一审判决认定的罪名后能否加重附加刑的批复》,明确指出,刑事二审改变一审认定罪名的,不能增加适用附加刑或将原判较轻的附加刑改判为较重的......

·有关居间买卖合同民事反诉状的介绍
      有关居间买卖合同民事反诉状的介绍(一)概述反诉是法律给予民事案件被告的一种权利。民事反诉应当以本诉为基础,一是反诉的被告必须是本诉的原告,反诉的原告必须是本诉的被告。二是反诉必须以......

·企业兼并的形式
       1.购买式  即兼并方出资购买目标企业的资产。这种形式一般是以现金购买条件。这种形式一般是以现金为购买条件,将目标企业的整体产权买断。这种购买只计算目标企业的整体资产价值,依......

·男方离婚不给抚养费怎么办
      我们发现,很多离婚案件中,孩子的抚养权最终都是归女方的,这种情况下,男方作为孩子的亲生父亲也要履行自己的抚养义务,不过却可以通过支付抚养费的方式来进行。那一般男方离婚不给抚养费怎么......

·哪些案件必须向特定的人民法院起诉?
      下列案件由特定的人民法院管辖,其他法院无管辖权,当事人必须向特定的人民法院起诉: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

·汽车保险常见问题
      一、只要一出事故保险公司的免赔率就是20%吗?此概念是错误的!在机动车辆保险赔偿中,为了增强被保险人及驾驶人员的交通安全责任心,对造成交通事故的保险车辆实行绝对免赔比例,即免赔......


■ 法律问答
·工厂倒闭如何赔偿,俩个老板不和当着工人的面说倒闭了劳动所调解不下来工人只好去劳动
·工伤鉴定是厂里办理还是个人办理啊 ?
·我在2O17年IO月9日打输了民事官司,今天想反诉行吗?
·20174日公司在商场撤柜,公0曰通知我,合同没有到期,我在公司工作三半有失业险
·小产权有没有土地证这合同有没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在同等自愿结合的
·因工伤导致死亡 该怎么赔偿?
·我有一个交通信号灯违章,正前方有有一辆装满货物的卡车,挡住我信号灯申请复议能撤销
·我想查个人是不是在临河区看守所可以吗?
·我想解除父女关系获得一种认可
·我的房子供暖已经3年了都很正常,今
·我因患有疾病被取保候审,在这期间,收到了办案单位的起诉书。法院开庭审判之后我是否
·民事撤诉裁定书下达后,原告可否再起诉
·贩卖个人信息罪可以取保候审吗?
·购买了一辆轿车,通过了车主认证,我没有收到滴滴公司的任何答复,我该怎么办?
·本人是名半挂车司机,在给私人老板干活,未购买保险,在信义玻璃
·2013年8月结婚,生下一子。从2015年七月就开始和老公分
·关于刑事案件,事情大概是这样的
·关于被辞退后的奖金,我是做酒店收银的
·你好!我有一个以结婚为目的买的房子名字是我们女方的男方没有购
·丁律师你好、 我买的鸣翠山庄的商品房,现在厕所有漏水现象,我
·你好我是灵璧县尤集镇邱楼村的,别人2020年10月十二号买我
·农合养老保险应该怎么交,新农合养老保险应该怎么交
·复婚后在离婚房产如何分配
·您好!我是男方起诉离婚只提了我脾气不好,共同财产只字不提,还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