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首页 >>文章

劳动合同到期续签申请的注意事项

现在在公司上班您都遵循法律的要求,填写劳动合同,但是随着时间的流失,劳动合同有一天也到期了,这时候我们应该向公司提出劳动合同到期续签申请,但是在申请劳动合同的时候有什么注意事项您知道吗?下面我们就就给您说一些有哪些注意事项。

一、合同到期续签申请有哪些注意事项?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3)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5)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二、《劳动合同法》

第17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用人单位的名称是指用人单位的全称;根据《合同法》规定,住所是指用人单位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法定代表人是依照法律规定或公司章程规定,代表用人单位行使职权的负责人;主要负责人应为法定代表人以外的能够代表用人单位行使职权的人。 

(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劳动者姓名应是劳动者户口登记和身份证一致的姓名;住址是指劳动者主要生活居住的具体地点;外出务工人员一般登记其原籍地址;其他有效证件是能够证明劳动者身份的合法有效证件,如护照。  

(3)劳动合同期限;

劳动合同期限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经过协商一致而确定下来的,用人单位提供工作岗位,劳动者提供劳动的期限。也就是从何时起至何时止劳动者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 

(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工作内容是指劳动者要用人单位具体从事什么劳动,在什么地点劳动,怎么提供劳动,从事几项劳动工作等;工作地点就是劳动者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具体的工作场所,包括:场所位置、环境、条件等。  

(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工作时间是指劳动者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的具体时间段,工作时间一般以小时计算,包括每日多少小时、每周工作多少天数或每月工作多少天数等,法律明确规定了工作时间的计算方式,超过法定的工作时间,用人单位就要支付加班费。休息休假是劳动者的一项基本权利,休息是指劳动者免于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自行支配的时间,休假是劳动者带薪休息。休息休假主要有:工作间隙休息、日休息、周休息、法定节日休息、探亲休假、年休假、婚假等。  

(6)劳动报酬;

劳动报酬是指劳动者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用人单位相应给付劳动者的货币。劳动报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加点工资、交通费、电话费等 

(7)社会保险;

社会保险是指是国家通过立法建立的,对劳动者在其生、老、病、死、伤、残、失业以及发生其他生活困难时,给予物质帮助的制度。社会保险是一项法定的、要求劳动者及用人单位强制参加的社会保障制度,它是国家对劳动者履行的社会责任,也是劳动者应享受的基本权利。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借口或以与劳动者约定为由,拒绝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的法定义务。 

(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劳动保护是指用人单位为了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保障劳动者的生命和健康而采取的各种措施。劳动条件是指用人单位为使劳动者顺利完成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任务,为劳动者提供必要的物质和技术条件。职业危害是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或在其他职业活动中可能产生的对生命健康的伤害。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提供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 

(9)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法律、法规规定的应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是指上述规定以外的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事项。

综上所述,以上就是劳动合同到期续签申请的注意事项和劳动合同法的相关法律,当我们遇到此类问题的时候应该多了解相关知识,保护好自己的权益,让自己的劳动力得到应有的价值。也应该多向自己所在的单位沟通,保护自己的权益。


■ 相关内容
·工伤认定程序违法如何要求中止
      工伤认定的程序现在都是公开透明的,而且为了确保工伤认定的结果,国家对于工伤认定有着专门的法规来约束。所以,在进行工伤认定的时候,如果用人单位或者是职工本人发现有什么程序是违法的话,......


·解出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怎么计算?
      年轻人都有一股冲劲,很少会在一个工作岗位上干的太久,而对于那些工作了十几年甚至是几十年的老员工,当他们与用人单位解除了劳动关系的时候用人单位不是仅仅一句话就可以的,除了劳动合同的解......


·未成年工和童工的区别都有哪些
      虽然未成年工与童工都是属于未成年人,但法律对他们的态度却是不一样的,对于未成年工法律允许单位雇佣,但要是童工的话则就是不允许使用的。那除此之外未成年工和童工的区别还有哪些呢?我们整......


·脚趾粉碎性骨折工伤怎么赔偿?
      对于在生产车间从事劳动的职工来说,遇到工伤事故的风险是存在的。在职工遭遇的人身伤害中,骨折算是很常见的一个。而职工由于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在因工骨折的时候可以得到一笔赔偿。那么脚趾粉......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原则是怎样的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原则是怎样的?近几年,全国许多地区都加大了基础设施和城市建设的力度,许多重点建设工程项目纷纷动工实施,一方面这些工程项目给人民的工作生活环境和条件带来更大的改善和优......

·工伤鉴定八级赔偿标准是什么
      许多人想知道工伤鉴定八级赔偿标准是什么这个问题,对于我们大多数普通人来说,我们通过自己辛苦的劳动付出和汗水来获取报酬,一旦因为意外不小心受伤,将会是一笔巨大的经济开支,因此这时候申......

·车辆损失鉴定要注意什么问题
      车辆损失鉴定要注意什么问题一、车辆损失鉴定要注意什么问题1、受损车辆的新旧程度。受损车辆如果超过一年的,往往不被认为是新车。鉴定的时候会受影响。2、如果受损车辆不是重要部位,如挡......

·预付款保函生效条件,如何审核保函
      预付款保函生效条件,如何审核保函一、预付款保函生效条件预付款保函,是指担保人(银行)根据申请人(合同中的预收款人,通常情况下是出口商)的要求向受益人(合同中的预付款人,通常是进口商)开立......

·商帐追收的步骤
          企业的商帐怎么解决,企业采用多种方式进行追帐。针对各类商债的不同特点,南京律师110:84-110-110的值班律师研究、制定回收对策,采用多种专业有效的合法手段,使债务......

·什么是建筑工程项目施工管理?
      什么是建筑工程项目施工管理?一、什么是建筑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建筑工程项目管理,是指从事工程项目管理的企业,受工程项目业主方委托,对工程建设全过程或分阶段进行专业化管理和服务活动。......

·合同诈骗罪的主观故意具体表现是什么
      针对不同的刑事犯罪,法律中对行为人主观形态上的要求是不一样的,而主要也就是区分为了两类,包括故意犯罪和过失犯罪。其中对于合同诈骗罪来讲,有明确规定此时为故意犯罪,那合同诈骗罪的主观......

·一般死亡赔偿款怎么分配?
      一般死亡赔偿款怎么分配?现在,随着各种事故的频繁发生,甚至某些事故造成当事人的死亡,这就涉及到死亡赔偿款的问题,同时也涉及到赔偿款的分配问题,现在很多家庭因为赔偿款的分配问题引起了......

·公司欠款说明范文如何写 一、公司欠款说明范文如何写 公司
      公司欠款说明范文如何写一、公司欠款说明范文如何写公司欠款说明姓名:??????????????????????地址:;联系电话:??????????????????身份证号......

·倒卖船票罪处罚怎样的?
      相信您一定接触过一些倒卖车票或者是船票的事情,您可能还不知道,在我国法律上倒卖车票和船票达到一定金额的属于犯罪行为,是可以进行立案追诉的,那么倒卖船票罪处罚是怎样的呢?  一、倒......


■ 法律问答
·二手房,你好,你好,我买了二手房,因为土地证未办理下来
·我房贷逾期四个月没还,银行起诉,如果调解的哈我要先交四个月的房贷还要交诉讼费两万多
·妻子离家四年,回来三个月后提出离婚,我有权利知道她这四年都干
·顾律师您好,关于瀛通绿地的债权,希望和您合作期待回复
·我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吗?,我在这个月
·你好,打错一笔钱,向法院起诉,追回可能性有多大
·请问以寻意滋事入狱的犯罪赵延超出狱时间是多少?他也是我在高新
·劳动纠纷,转正4个月了公司不给买劳动保险
·踢球时身体检查后对方受伤责任如何认定
·挂车在路上被交警拦下,交警给开了一张《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然后交给路政
·交通事故是摩托车撞小汽车
·朔州市三阴县看守所具体地址
·初三即将毕业可以换名字吗?麻烦吗?去哪里更改名字呢?
·我朋友借我的名义开公司,同时向我借钱60月到17中公司运转正常,后面他决策失误,导致需要
·问:没结婚前有小孩但是小孩不是他的那么现在我提出离婚我需要赔钱吗
·我朋友找我用支付宝借呗借了26000元每,分12期还先息后本
·您好!我弟在方西因工伤死亡,现有小孩两个(大小的1.5岁)老母
·农村土地30不变,村长要调地每户多的地打出去归村上,村上在往外包这样和理吗?
·如何确定对方是否离婚,现有一男朋友
·关于60岁以上的老人社保问题,有什么新政策
·无房产证的二手房如何过户????????
·苏律师您好!你们这边事务所这边接2万块的欠款逾期单子吗?
·卖过期产品,还提出无理要求怎么办?
·怎样定义闹事。。。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