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工伤鉴定时间限制是怎么样的
一般在工伤鉴定后,职工需要向当地的社保局提出工伤认定的申请,很多人不知道在工伤鉴定后社保工伤鉴定时间限制是怎么样的,为了防止职工错过向社保提出申请的时间造成更多麻烦,我们今天就来看看政策上是怎么规定工伤认定时间的。
政策规定的工伤认定时间
1、工伤认定申请时间:30日内,最长不超过一年。2、工伤认定审核时间:受理之日起60日内做出认定。
工伤认定申请时间相关政策
一、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二、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超过此期限将丧失被认定为工伤的权利。
工伤认定审核时间政策规定
一、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之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做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在10个工作日内将工伤认定决定送达申请工伤认定的从业人员或者其直系亲属和该从业人员所在单位,同时告知劳动能力鉴定的申请程序。二、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做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做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做出结论期间,做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三、可以拨打12333咨询当地劳动部门。
工伤认定时效已过该怎么办?
对于职工在工作当中,受到第三人侵权造成的工伤,如果超过1年申请时效,劳动保障部门就不在“应当受理”范围之内,对与第三人侵权造成的工伤,如果超过1年的申请时效,只要不超过《民法通则》规定的两年时效期,职工就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维护自己的权益。并且工伤职工还可以通过《人身损害赔偿解释》来追究侵权第三人以及有过错的用人单位。即社保工伤鉴定时间限制是30日,申请人需要在30日内到当地社保局办理工伤认定的申请,之后60日内,社保局就会给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如果有特殊情况,申请人可以提出延长时间的申请。当然如果错过的工伤认定的时间,申请人可以向法院提出诉讼维护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