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首页 >>文章

借钱投资非法集资会被如何处罚?

为了增加自己的财产权益,有理财能力的公民有时会选择借钱投资。但是投资存在着风险,在社会经济生活中,不少非法集资的行为都是伴随着借钱投资发生的,若人民法院在审理投资案件时,发现借钱投资非法集资,投资者会被如何处罚?

一、借钱投资非法集资会被如何处罚?
对于涉嫌非法集资犯罪的民间借贷案件,法院或者不予受理或者驳回起诉,并将涉嫌非法集资犯罪的线索、材料移送公安或者检察机关。这意味着只要涉及到非法集资犯罪的案件,民事案件审理中发现了就要移送,法院不再审理。因为非法集资案件涉及不特定的多数人的利益,此举是为了防止有的受害人获得足额清偿而有的受害人却根本不能得到补偿的现象发生。对于与民间借贷案件虽有关联,但不是同一事实的犯罪,法院应当将犯罪线索材料移送侦查机关,但民间借贷案件仍然继续审理;有人非法集资,把非法集资来的钱又转贷给他人,后者转贷会形成民间借贷的案件,对这类案件怎么办?涉及非法集资线索的材料,法院将移送到公安机关或者是检察机关,后面发生的民间借贷的那部分案件还要继续审理。在审理非法集资等犯罪案件的过程中,可能会涉及到担保人的担保责任问题。《规定》明确,即使借款人涉嫌非法集资等犯罪或者生效判决认定其有罪,担保人的担保责任不能因此免除,只要当事人起诉担保人,法院应予受理。
二、法院审理民间借贷,发现是非法集资会怎么处理

1、审理民间借贷案件发现有非法集资嫌疑的,如何处理?
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等,非法集资有四个特点:涉众性、公开性、社会性、利诱性。人民法院发现案件本身涉嫌非法集资,应依法移送给公安机关。行为本身涉嫌非法集资犯罪的,法院不受理,但行为本身并不涉嫌非法集资而是只有关联,人民法院必须审理。
2、发现与民间借贷有牵连的犯罪线索、材料的,应当如何处理?
王法官认为,应该坚持“边民边刑”、“民刑分开”。《物权法》规定个人利益、集体利益、国家利益依法平等保护,所有民事权利、利益一律平等,民事和刑事分开,互不干预,相互独立。人民法院的民事案件并不当然让位于刑事案件。对待生效在先的民事判决,民事案件并不当然改判。因为刑事案件认定的是犯罪事实,遵循的客观真实,民事案件追求的是法律真实,判决结果建立在双方当事人举证证明责任的基础上,通过诉讼提交的证据来认定的事实。所以,民事判决与刑事判决的结果有时不一致是正常现象,民事诉讼追求是法律真实,不以追求客观真实为诉讼目标。如果生效在先的刑事判决,与之后生效的民事判决认定的借款数额不一致,那么以刑事判决的结果数额作为后面的民事判决结果数额的前提依据是:如果不以刑事案件认定的事实为依据,那么之后的民事案件基本事实或者主要事实无法查清,只有无法查清民事案件的基本事实或者主要事实的前提下,才能以生效在先的人民法院刑事判决的事实为之后民事判决事实的依据。
3、如何对待《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审理本案必须以另一案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件未审结的,中止本案诉讼。如果现有的民间借贷案件的证据无法查清事实,但是根据现有的材料可以查清了,就不得等待刑事案件的审理结果。上述已经说过,民事与刑事认定结果不一致没有问题,民事诉讼是根据双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来认定结果,而不是根据公权力机关来认定审查结果。
4、民间借贷行为本身构成犯罪,民间借贷合同的效力如何认定?
王法官认为,虽然民间借贷行为本身构成犯罪,但是民间借贷合同并不当然无效。例如,“长沙某中小企业找银行借钱,银行不肯借钱,后来找到长沙的一家国有企业借钱,但国有企业也没钱,中小企业与该国有企业商量,由该国有企业找工商银行借钱,中小企业在上述贷款利息上增加10个点让该国有企业转贷给该中小企业,国有企业从工商银行贷款年利率为7%,然后转贷给中小企业,年利率为17%。”该借款合同无效,因这个高利转贷的行为是中小企业与国有企业同谋策划达到借钱的目的,这是以合法的形式掩盖了非法的目的,当然这种合法的形式必须建立在双方非法同谋的基础之上。反之,如果只有出借人一方有这种从工商银行借钱然后转借给借款方的意思表示,借款方没有这种意思表示的,则不能认定为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该借款合同是有效的。
5、借款人涉嫌犯罪,出借人起诉保证人的,人民法院应否受理?
人民法院立案后,发现民间借贷行为本身涉嫌非法集资犯罪的,应当裁定驳回出借人的起诉,那么,单独起诉保证人的案件是否受理?人民法院当然应当受理。原因在于,民间借贷主合同有效,保证合同效力可能待定,主合同无效,那么保证合同无效,主合同的效力会影响从合同效力,但不是决定从合同的效力,主合同的诉讼程序和作为保证合同的从合同诉讼程序是相互独立的,互不影响。根据我国现行法的规定,若被借款方发现借款者逾期不还款,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在审理案件时,若发现存在着非法集资的行为,需要将案件移交给人民检察院审理,此时公安机关需要协助办案。



■ 相关内容
·民间借贷合同无效的情况有哪些,怎么处理
      民间借贷合同无效的情况有哪些,怎么处理对于民间借贷是我们生活中比价常见的一种方式,但是人民的法律意识不强,对于订立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事项不清楚导致合同无效。今天整理了关于民间借......


·单位拖欠货款怎么办?
      单位拖欠货款怎么办?一、单位拖欠货款怎么办?1、建议尽快向法院起诉要求还款,一旦超过了两年的诉讼时效,丧失胜诉权2、胜诉之后,如果对方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分居后借款夫妻要一起承担吗,如何偿还
      夫妻在分居之后,可能一方会出于生活、生产的需要而向他人借钱,那么分居后借款夫妻要一起承担吗?相信很多人都不太清楚这个问题,接下来,就让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一、分居后借款夫妻要一起承......


·借贷纠纷管辖权异议答辩状样本
      借贷纠纷管辖权异议答辩状样本借贷案件管辖权异议答辩状答辩人:王??????,女,1969年5月12日出生,汉族,市民,户籍地?市??区??路,身份证号码:???,现经常居住地:??????被答辩人:陈?......


·酒后驾车一般如何处理
      酒后驾车一般如何处理一、酒后驾车一般如何处理根据案情的不同分别适用简易程序、一般程序或者听证程序。对个人处以200元以下罚款的交通管理处罚,可以按简易程序当场进行处罚;对拟作出吊销机......

·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可请求预付抢救费用
      原告吴某某驾驶电动自行车由北向南行驶至时,遇有被告陈某驾驶货车由南向北行驶亦至该处,两车相碰,致吴某某受伤。事故发生后,吴某某当即被送往医院住院抢救治疗,诊断为:脑干损伤、颅内多发......

·子女抚养费在什么条件下可以要求变更?
      抚养费的数额以有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为原则,在原定的离婚协议或离婚判决确定的数额明显不够时,子女有权要求父母增加抚养费。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的情况有:原定的抚养费数额已难以满足今后的实......

·提存的类型以及区别
      目前,我国公证机关接受的提存分为两类:  一是以清偿为目的的提存,简称“清偿提存”,指由于债权人的原因,债务人将无法清偿的标的物交给提存机关保存从而消灭债权债务关系的制度,即合同......

·死刑执行的方法及场所
      死刑采用枪决或者注射等方法执行,死刑可以在刑场或者指定的羁押场所内执行。如果采用其他方法执行死刑,必须经过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宁波市市区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若干规定是怎样的?
      宁波市市区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若干规定是怎样的?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征地拆迁也不断被提上日程。由于征地拆迁涉及到被拆迁人的切身利益,所以,为了安抚被拆迁人以此带来的损失,补......

·建筑工程质量简报的结构有哪些
      建筑工程质量简报的结构有哪些建筑工程需要按照设计要求进行施工建设的,同时也要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设计标准,简单的说就是工程质量达标。建筑工程在施工过程中以及结束以后,都需要按照要求发......

·居间合同未写履行日期是否有效
      居间合同未写履行日期是否有效一、合同生效需要具备的条件1、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时具有相应的缔约行为能力。民事行为能力是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先决条件,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及限制民事行为能......

·敲诈勒索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各体是复杂客体,不仅侵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还危及他......

·对方吸毒离婚财产分割怎么算?
      随着生活的压力,还有一些个人的原因,导致离婚率上升。很多当事人在处理离婚问题的时候很容易忽略一些财产问题。在婚姻法律规定中,双方中只要一方提出离婚,那么双方的共同财产是权进行划分的......


■ 法律问答
·我的房租合同要到期了,房东要涨房租,
·我是我是医疗纠纷,现在已经到了申请鉴定阶段,需要请医疗律师吗
·律师你好!我想问一下偷了十万元的电缆有什么处罚和判定呢
·长沙,昆明两地都有诉讼权的合同约定怎么
·高利贷抵押车能买吗,高利贷抵押车能买吗这车是通过高利贷抵押的车  车可以过户 请
·7月在***买了一个公寓,交楼时间80号,90号发的交房通知,现在因为不
·身份证快过期了,在男方家换身份证还是回原籍去办理
·这算是故意伤害中的重伤吗?
·老板差我两年工资,今年二月快到两年了,人是我家隔壁的,现在人
·你好,我在19年借钱给我村人现在她不还,打电话不接,人跑外面
·你好,我想问一下,为老公生下两个崽,现在老公以性格不合要求离婚,大崽六岁归他,现在十个月归女方,男
·没到法定龄结婚生孩子没办结婚证,现在离婚还在可以上户口?
·南京房产全权委托,房款被被委托人吞掉该怎么办?
·房产证没有,土地使用证被我不小的丢了怎么过户
·装修问题急急急
·迁户口,我想问一下我丈夫把户口签到我们家了
·车贷逾期好几天现在可以结清所有但是贷款公司不给开走说车子有人交了定金怎么办?
·以网恋为目的被网友骗了钱
·我们雇佣司机开车把人撞死了,法院判我们赔偿21万,可我们没能力赔偿。结果会怎样
·请问有准生证生完二胎妇女非要结扎小孩才能
·我姐夫的爸爸在外面打工,骑车回家路上出车祸,责任在他自己,现在人已瘫了,如果要回老家能买到火车票吗?
·关于房产问题,求帮助,外公外婆10前动迁
·只有借条,能胜诉吗
·2014年向我借了3万元,至今未还,每次索要无果。借款人于2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