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首页 >>文章

如何理解刑法中强制猥亵他人的含义?

近几年,男性之间的猥亵行为偶尔在公共媒体上有所报道,在其法律适用上却没有相应的条款,男性被猥亵和侵犯的行为在实际中一般被当作违反治安管理条例的行为,处罚措施也相对轻微,与受害人遭受的身体和心理伤害相比较明显惩处力度不够,为此,在刑法修正案(九)中提出了强制猥亵他人的规定,那么,应如何理解强制猥亵他人的含义呢?如何理解刑法中强制猥亵他人的含义?在刑法修正案(九)没有提出前,我国的刑法只规定了以暴力等方法强制猥亵妇女或者侮辱妇女的将构成猥亵罪,这使得男性遭到猥亵时无法获得法律的保护。刑法修正案(九)将原强制猥亵相关条文中的“妇女”改为“他人”, 以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一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意味着男性也将被认可为猥亵罪的对象。如何处理发生在同性成年人之间的强制性行为,在刑法修正案(九)没有提出前我国法律上尚属空白。由于法律无明文规定,司法机关无法对行为人给予应有的处罚。《刑法》第236条规定,强奸罪是指以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之发生性关系的行为。由于没有对男性遭受性侵犯的明文规定,所以男性被猥亵、性侵犯都不按强奸罪论处。我国1979年制定的《刑法》中有流氓罪,其中包含了“同性性侵害”行为,但在1997年制定的《刑法》中取消了流氓罪,1997年《刑法》还规定: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所以说强奸的主体对象必须是妇女,同性性侵害不属于强奸罪。同性性侵害的行为,一般以侮辱罪、故意伤害罪或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论处。1997年《刑法》规定有猥亵儿童罪,但儿童是指14周岁以下,也就是说,一旦同性性侵犯的对象是14周岁以上的男子,就不能适用《刑法》。目前的实际情形是,男子特别是成年男子遭受同性猥亵、强奸,在《刑法》上没有明确规定,有关这方面的保护几乎是空白。依据“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的原则,1997年《刑法》生效后发生的“同性性侵害”行为,就难以再按犯罪论处,此类案件法院也无法按强奸罪惩处,只能以其他名目轻判。而在一些国外的法律中,如:日本、加拿大、奥地利等国均未将强制猥亵罪的对象特指女性,奥地利的相关法条中甚至有“同性少年猥亵行为罪”,年满18周岁的男子与少年进行同性间猥亵行为会被认定为这种罪名,主体是年满18周岁的男子,对象必须是年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男性少年。在加拿大刑法中,也有“强制猥亵女子罪”、“强制猥亵男子罪”之分。“法律就是要在社会的发展中不断更新” 。和盗窃罪的入罪金额一个道理,如果还以多年前的老标准,那显然不符合实际。刑法修正案(九)将条文中的“妇女”修改为“他人”,仅仅只改动了两个字,但意义很深远,男性的权益将得到更有力的法律保障。综上所述,强制猥亵他人在刑法修正案(九)中得以通过,既是填补了一项法律空白,同时也是体现了不管男女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则,男性被同性猥亵和侵害的行为原来可适用于流氓罪,但97年后出现了一段时间的真空期,随着我国法制建设的不断完善,现在又重新有了更清晰明确的法律条规来更好地保护男性的合法权益。



■ 相关内容
·刑法对挪用资金罪的规定是什么
      在我国的法律法规当中,或者公司的制度当中,都不允许任何人利用自己的职务之便对公司的资金进行挪。因为公司的资金,都是有其他用处的,利用职务之便将资金进行挪用的话,会给公司带来一定的损......


·故意伤害罪与一般殴打行为有什么不同
      故意伤害罪是指行为人出于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意图,并且实施了具体的伤害行为。但是有些殴打行为表面上也会给他人身体造成一定的损害,因此很多人会把一般的殴打行为同故意伤害行为相混淆。那故......


·如何对诈骗罪从犯进行认定
      在共同犯罪当中,对主犯、从犯以及胁从犯的认定是很重要的,毕竟身份不同,对行为人的处罚就不一样。那么您知道对诈骗犯罪的从犯该如何认定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一、......


·贵阳诈骗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诈骗罪是我国法律明文规定的犯罪之一,为了使其在司法实践中能够更好的应用,我国还专门对诈骗罪的量刑标准作了明确的规定,但是每个地方的量刑标准都有所差别。接下来,请跟随我们阅读贵阳诈骗......


·离婚后可以探视子女吗,离婚孩子拒绝探望怎么办
      孩子的抚养权问题是在离婚案件中除了债权债务关系外的司法难点之一,在离婚时,夫妻双方一方拥有孩子的抚养权,另一方拥有孩子的探视权,拥有探视权的一方可以按照约定探视孩子,但是,若离婚孩......

·破坏电力设备罪损失价值规定有哪些?
      一般情况下电力设备的损坏会给城市带来严重的损失,无论是个人还是企业都会因为电力供应不足而产生巨大的损失,特别是对于需要电力来生产的企业电力设施的损坏会直接造成高额的经济损失,法规中......

·债务免除的法律特征
      1、免除为单独行为。2、免除为债权人处分债权的行为。首先,免除为债权人抛弃其债权的意思表示,如其内容不属于对其债权的抛弃的,则不是免除;其次,既然免除为债权人处分债权的行为,因而免除......

·农村土地承包 主体是谁?
      农村土地承包主体是谁?土地承包在农村已经是一种很常见的经营方式,土地拥有者可以因为某些原因将土地承包出去从而获得利益,不至于让土地荒废,同时也能让其他人使用土地以获得利益,这是一......

·在我国醉酒驾车标准是多少
      在我国醉酒驾车标准是多少我国的交警在执勤的过程当中,如果觉得司机的精神恍惚或者说满身酒气的话,肯定是要让司机对酒精测量仪进行吹气测量的,测量的标准是判定酒驾还是醉驾的最重要的一个依......

·房屋有质量问题可以不交物业费吗
      任何购房者都不希望自己买到的房屋的质量有问题,所以当发现房屋质量出现问题时,有些业主会不交物业费。那么,发现自己的房屋质量有问题的,此时业主可以不交物业费吗?从法律角度分析的话,遇到......

·如何对信用证诈骗罪进行认定
      实践中不仅有利用信用卡实施犯罪的情况,利用信用证进行诈骗的也不少,而此时构成的就是信用证诈骗罪了。但最终是否真的构成此罪,还需要作出专业的认定才行。那么在司法实务中应该如何对信用证......

·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申请书
      申请人:A,男,××岁,×族,××省××市人,××市××公司职员,现住××市××区××街××号。被申请人:B(A之父),男,××岁,×族,××省××市人,现住××市××区××街××......

·故意杀人抢劫罪之间有什么区别
      故意杀人罪与抢劫罪,在我国都是属于重罪,法律中规定对构成这两种犯罪之一的,如果同时被判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的话,那日后是不能被假释的。而很多时候在抢劫过程中也会伴随着......

·如何在签订合同后违约支付
      如何在签订合同后违约支付一、概述违约金是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预先约定的当一方不履行合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时,由违约的一方支付给对方的一定金额的货币。违约金既具有赔偿性又具有惩罚性。其......


■ 法律问答
·护理假津贴的所得方问题
·试用期公司是没有义务给上保险吗
·网贷借款2500借款期限8天,到期还款963这个是合法的吗?
·别人欠我钱,他现在无力偿还。还被别人起诉了。我有他的欠条,还款时间也到了。我如果再去法院起诉他,能优
·我有责任吗,您好!我想问一下
·供电公司对本户由原电线路安装电线,受某人阻扰不能安装
·樊律师您好,我个人在杭州,需要寻找一位资兴市本地律师代理。因
·欠债(8500元整),现在属于耍赖状态,电话不接,微信不回。
·承包工程的,工程完成后,但单位一直拖着不给,请问到法院怎么走
·孩子五岁一级残疾父亲有个小货车能吃底保吗?
·我在xx直播 现在不想直播会不会付法律责任
·合同解除,我现在要求和公司协商解决
·银行账户被冻结公安局两了怎么解冻
·买手机我们换一个可以吗,买手机我们换一个可以吗温馨提醒:如果以上问题和您遇到的情
·我是当事人亲属,系湖南人,事发在本月15日被浙江省舟山市定海
·工伤赔偿,我在工作中被开水烫伤
·是以结婚登记那天为准,还是以举行婚礼那天为准?
·我想请问;工伤鉴定应该是多久
·房子的赔偿金是怎么算呢 是按现在的价格还是以前的呢
·男方一家三口都没有工作,如果我跟男方离婚,孩子是随我生活还是跟男方生活
·当事人女64岁,单身一人,现在居住的房子是多年前的小产权房,
·一位30多岁的男人打了一个60岁的女人,这个女人以前没有冠心病,现在有冠心病,男
·公交车压到黄色曲线撞到三轮电平车请问律师谁的责任大
·地下车库横梁水泥脱落,砸坏挡风玻璃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