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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哪些不能认定为彩礼
 ·无效婚姻如何分割同居期间所得财产
 ·婚约财产应该如何返还?
 ·要离婚,应该去哪个法院起诉呢?
 ·父母为子女买房主张借贷关系的证明责任。
 ·夫妻一方为满足个人爱好产生的超出日常生活需要的借款是夫妻共同债务
 ·重婚有什么法律后果?
 ·婚前房产,婚后加名,离婚时房产未必有你一半
 ·关于彩礼返还规定
 ·离婚财产分割之经济适用房
 ·离婚时拆迁安置房的分割问题
        由于拆迁安置房取得方式的多样化,房屋权属状态也是多样化,具体需要区分不同情况处理:    一、以产权置换的方式取得的种类:        1、被拆迁房是私有住房,其所有权是夫妻一方在结婚登记之前取得的,此种拆迁安置房应认定为一方个人财产,而不能作为夫妻...


 ·离婚财产分割之人身保险利益
        处理离婚分割人身保险利益时应遵循两个原则:一是处理要公平、合理,保护保险合同当事人及关系人的合法权益,二是要便于操作。        第一,对离婚时已产生的保险金的分割。        1、以其中一方当事人为...


 ·未经共有人同意出卖共有房屋纠纷的处理?
        一般情况下共同共有的房屋的出卖需要经过全体共有人的一致同意才可以进行,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房屋的,一般应当认定无效。但如果第三人善意、有偿地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的,则应当维护第三人的合法权益。由此给其他共有人造成损失的,由擅自处分共有房屋的人予以赔偿。签订合同时夫妻一方未到场签名的合同是否无效呢?如果房产证上明确写明了夫妻两个人的名字,则一方单独对外所签订的合同是效力待定的合同,除非有另...


 ·分居满2年,就可以自动离婚吗?
        不可以。合法的婚姻不能自然解除,只能通过法定途径予以解除。我国离婚的途径包括两种,一种是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离婚,一种是到人民法院诉讼离婚,而诉讼离婚又包括判决离婚和调解离婚。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是法定的应准予离婚的情形之一。符合该情形的,婚姻并非自动解除,需办理离婚登记,或者通过诉讼途径离婚。


 ·重婚有什么法律后果?
        2.重婚有什么法律后果?重婚违反了我国基本的婚姻制度一夫一妻制,违反了夫妻相互忠实的义务,属于违法行为,严重的甚至构成犯罪。重婚主要有以下几个法律后果:(1)重婚无效;(2)因重婚导致合法婚姻解除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3)构成重婚罪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离婚中房屋的分割问题
        (1)对于私房和具备产权证可上市交易的公房,一般以产权证颁发的时间来界定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按照民法物权原理和我国房屋管理政策,一般情况下房屋权属登记是房屋所有权取得的必经程序。只有办理了产权登记或过户手续才能真正取得房屋所有权。因此对于在离婚案件中涉及的此类问题,如果诉争的房屋是结婚登记后取得所有权的应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无论房屋在何时购买、房款如何交纳在分割之前都应考虑相关因素。如果在结婚登记之...


 ·婚前买房写女方名字男方出钱
        婚前买房,婚后加上配偶名字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接下来就跟随律师一同来了解婚前买房写女方名字男方出钱。  一、婚前买房写女方名字男方出钱  如果双方协议为共同财产的,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没有协议的就属于个人财产。  夫妻...


 ·夫妻一方的住房公积金或住房补贴是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在离婚案件中具体处理住房补贴和住房公积金属于其他应当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在离婚案件中,首先应区分取得于婚前或婚后,离婚时分割的只应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总额再进行分割。当事人离婚不是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事由,故经过折抵后,由一方根据其拥有的公积金、住房补贴的差额给对方补偿。


 ·离婚房产分割之婚前房产出卖所得购房款婚内买房
         1、夫妻一方婚后卖掉婚前个人名下房产换购大房子时,最好能够将婚后购买的房子产权只登记在自己一个人的名下。    2、如果确需要添加上配偶的名字。购置房屋的夫妻一方一可以在房屋产权登记中明确约定房产证上权利人的份额,双方发生离婚纠纷时,购置房屋的夫妻一方可以根据房产证上关于房屋产权比例的约定保护自己的合法财产权益;购置房屋的夫妻一方也...


 ·彩礼返还标准和比例
        彩礼返还问题上,法院一般认为,首先,要对彩礼的性质进行区分,借婚姻索取财物、骗婚等,骗取钱财后立即提出解除婚约的,彩礼应当全部返还;其次,从财务属性进行鉴别,对于金银首饰、交通工具、家电等耐耗的消费品考虑损耗后可以列为返还财产范围,而对于衣物、烟酒、化妆品、食物等易耗的消费品,对于已消耗的不列为返还的财产范围;再次,要对财物的数额进行判断,在婚约中约定的大笔财物,若有证据证明已经完成交付的,应当考...


 ·拿着离婚协议可以办理房产过户吗?
        现实中,经常遇到房产登记在双方或者另一方名下,离婚签署离婚协议约定房产归一方所有,拿着离婚协议去办理过户却被要求另一方过来签字,或者干脆告诉你材料不符合条件,不能凭借离婚证、离婚协议办理过户的。这种做法正确吗?当然不正确,虽然房产是“登记主义”,但离婚协议属于双方合意,协议约定房产归某一方所有,是对夫妻共有财产的分割,该约定不违反法律规定,符合成立、有效的条件,那它就可以作为办理过户的依据。...


 ·离婚有价证劵的分割
        对于夫妻共同购买的股票,是夫妻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难以确定的话,在离婚时,主张权利的一方有举证责任。如果举不出有力证据又无法查实的,则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归谁所有,以夫妻双方的约定优先。有约定的,离婚时应按双方的约定处理。夫妻双方的约定,可以以书面形式约定,也可以以口头形式约定。对于口头形式约定,必须双方无争议,方可按口头约定的协议处理。夫妻双...


 ·关于彩礼返还规定
        《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对彩礼返还作了原则性规定。    一、未办结婚登记,彩礼返还考虑当事人过错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10条规定,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法院应予支持。但在具体的案件中,应该返还多少,要考虑双方的过错。如甲男在婚...


 ·夫妻共同财产调查——股票
        一旦夫妻感情之间出现问题,虽然双方都还没有提出离婚,可是两个人都会做好最坏的打算——离婚。离婚就要面临财产的分割,所以有些当事人会隐匿夫妻共同财产。如何调查一方当事人隐匿的财产,维护另一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在离婚诉讼中显得尤为重要。股票是现在很多家庭用于作投资的重要方式,如何对股票做调查呢?1、一方当事人知道对方在哪一个证券所开户,可以委托律师...


 ·夫妻共同生产经营的认定
        夫妻共同生产经营审查包括三个要素:债务款项专用性(债务专用于生产经营)、夫妻经营共同性、经营利润共享性。其中,夫妻经营共同性是指生产经营活动系夫妻双方基于共同意志协力经营,实践中表现为夫妻共同决策、共同投资、分工合作、共同经营管理。夫妻经营共同性以合意参与为核心要素,在共同经营要素的认定上应适当放宽标准。经营利润共享性是指无论生产经营活动是否产生盈利结果,经营收益一贯为家庭主要收入或用于夫妻共同生...


 ·夫妻对房产约定了份额,离婚时按该份额还是均分
        在不动产登记的效力问题方面,原物权法第16条规定,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不动产登记是物权公示的重要方面,夫妻二人在进行不动产登记时已经对份额作出明确约定,并在不动产权证书主页共有情况一栏中也有登记,出于对物权公示权威性的考虑,应当予以承认。在夫妻财产约定的效力问题上,并没有明确的证据表明丈夫一方在签署《声明》和登记时有意思表示瑕疵,而且双方约定的意思非常明确,并不存在合同无效的情形。...


 ·非法同居财产应如何分割?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一条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          1.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


 ·离婚后复婚共同财产的认定
        夫妻依据法律规定签订了离婚协议,并办理了离婚登记,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权债务的处理达成一致意见,该协议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未违反法律及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法有效,对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双方应当履行协议约定的内容。若房产未进行产权变更,属于登记离婚后协议履行问题而非协议效力问题,权利方可以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协助履行。离婚时对财产的分割,无论是双方协商处理还是经由法院判决,其结果都是终结性的...


 ·婚后财产的所属问题
        关于房产处置  婚后财产:婚后一方父母出资购房属个人财产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规定,婚后由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所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一方首付共同供房离婚时协议处...


 ·彩礼与婚约的关系。
        婚约是男女双方以将来结婚为目的所作的事先约定。订立婚约的行为,称为订婚或者定婚。婚约成立后,男女双方产生未婚夫妻身份。婚约在历史上大致经历了两个发展阶段,一是早期的古代婚约,二是近现代婚约。早期古代婚约,是结婚的必经程序,“无婚约即无婚姻”。订立婚约的主体多为双方的尊亲属,即所谓的“父母之命”。此婚约一经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得任意违约,也不得任意解除。发展到近现代的婚约,与前一种已经有所不同。...


 ·离婚财产的处理方法
        离婚后,已还完贷款的房子怎么更名?尚在按揭的又如何更名?婚姻家庭律师建议:首先,夫妻双方必须在离婚协议中明确约定各项房产的归属问题,然后持公证后的离婚协议和离婚证就可以直接申请办理房屋的更名。但是,如果房屋仍在按揭,则必须先取得银行的《结清贷款证明》。而一般情况下,除非当事人有足够资金马上结清贷款,否则银行一般不予出具《结清贷款证明》。这时,当事人可以凭保来理财出具的《保证函》先向银...


 ·离婚后财产分割纠纷,是否受3年诉讼时效限制
        如果一对夫妻没有实行约定财产制,那么按照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的规定,夫妻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的未被确定只归夫妻一方的财产等均为夫妻共同所有。离婚时夫妻应当协商分割共同财产;协商不成时,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由人民法院判决分割。对于离婚时未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任何一方都有权诉请进行分割,而不受3年诉讼时效的限制。最高人民法院《...


 ·如何掌握债务人婚前所欠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证明标准
        婚前个人债务向婚后共同债务的转化,必须以婚前所欠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为条件,债权人对此事实应当承担证明责任。在司法实践中,婚前个人债务向婚后共同债务的转化有多种类型∶一方婚前举债购置大量结婚用品,婚后为夫妻双方共同生活所需要时,可以转化为婚后共同债务;一方婚前借款装修房屋,该房屋供夫妻双方婚后共同居住或共同使用的。总之,判断一方婚前债务与婚后共同生活之间的因果联系,应当结合债务人举债的目的、用...


 ·如何申办婚前财产约定协议公证?
        我国婚姻法规定,婚前财产属于夫或妻个人所有,但由于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长期共同使用、消耗、变更上述财产,使如何认定婚前财产的范围和产权归属成为司法实践中最棘手的问题之一、也是婚姻纠纷中双方经常争议的焦点。婚前财产约定协议公证是指公证机构依法对夫妻(未婚夫妻)双方就各自婚前财产和债务的范围和权利归属问题所达成的协议的真实性、合法性给予证明的活动。婚前财产约定协议公证是近几年来新开办的一项公证业务...


 ·婚前房产,婚后加名,离婚时房产未必有你一半
        共同共有财产的分割应考虑共有人对财产的贡献大小等因素,房屋虽系一方婚前出资购买,但权属登记在双方二人名下,且婚后双方曾共同清偿购买上述房屋所负的债务,故该房应认定为婚姻存续期间的夫妻共同财产。房屋由一方婚前出资购买,离婚后一直由该方居住管理,该房屋应当归属该方所有,由该方给付另一方相应的折价款。共同共有财产的分割应考虑共有人对财产的贡献大小等因素,结合一方婚前付清房屋全款、婚后夫妻双方共同偿还...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分割?
        1.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离婚应作出缩小的解释,是指一方要求离婚,而不包括协议离婚。  夫妻的共同财产是指实行法定财产制的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财产,或实行约定财产制的夫妻书面约定的共同财产和约定不明确的财产。夫妻共同财产不完全等同于家庭共同财产。如果家庭成员只有夫妻和无个人财产的子女,那ô,夫妻共同财产就是家庭共同财产。然而,如果家庭成员除了夫妻之外...


 ·双方协议离婚后,一方不愿按离婚协议约定,另一方能否请求法院判令一

 ·子女结婚后,父母为其购房是赠与还是借款

 ·夫妻财产约定的对象范围

 ·离婚可以要求赔偿吗?

 ·夫妻一方擅自将共同财产赠与他人的赠与行为应为全部无效

 ·婚后,对方的婚前财产会变成共同财产吗?

 ·夫妻共同财产如何认定?

 ·离婚时对方隐匿、转移财产的证据搜集

 ·离婚时共同房产应如何分割?

 ·同居时男方给女方送的金银首饰,分手后需要返还吗?

 ·离婚财产的处理方法

 ·离婚财产分割的焦点

 ·未经共有人同意出卖共有房屋纠纷的处理?

 ·、夫妻在婚前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在

 ·如何理解夫妻共同所有房屋?

 ·父母为子女买房主张借贷关系的证明责任。

 ·离婚财产分割之小产权房

 ·关于一方以婚前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婚后收益的认定

 ·离婚后房产过户手续如何办理?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分割?

 ·双方恋爱期间共同出资买房,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分手后都想取得房屋

 ·婚内财产协议三种无用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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