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驰名商标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首页 >>驰名商标


南京驰名商标律师

  南京驰名商标律师解决驰名商标纠纷,提供驰名商标法律咨询驰名商标驰名商标等诉讼和仲裁法律服务。

南京驰名商标律师
手机电话: *
您的姓名: *

 ·驰名商标另类申请途径
 ·申请认定驰名商标应提交哪些材料
 ·驰名商标中相关公众的含义
 ·驰名商标的保护原则
 ·侵犯商标专用权的法律责任
 ·如何理解“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
        《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第二款规定,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驰名商标认定和管理暂行规定》第十一条规定,判定是否可能对驰名商标注册人权益构成损害时,应当考虑该商标的独创性以及驰名程度。因此,驰名商标的独创性以及驰名程度决定了它的受保护范围时:1、对独创性较强的商标...


 ·驰名商标的认定
        驰名商标,驰名商标是指在市场上享有较高的声誉并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注册商标。驰名商标的认定,由驰名商标所有人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一、使用该商标的商品在中国的销售量及销售区域;二、使用该商标的商品近三年来的主要经济指标(年产量、销售额、利润、市场占有率等)及其在中国同行业中的排名;三、使用该商标的商品在外国(地区)的销售量及销售区域;四、该商标的广告发布情况;...


 ·商标局是如何认定一项驰名商标的
        《驰名商标认定和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第三条规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负责驰名商标的认定和管理工作,以保证认定结果的统一性和权威性。对驰名商标的认定,《规定》采取主动和被动二者相结合的方式,即,对于申请人来说,只有在发生损害其驰名商标利益时,才可以向商标局申请认定;与此同时,商标局也可以根据商标注册和管理工作的需要,主动对驰名商标进行认定(《规定》第四条第一、二款)。认定驰名商...


 ·驰名商标享有的权利和保护
        与普通商标相比,驰名商标具有知名度高、市场占有率高、信誉好、影响面广、权利高度确定以及能受到法律的特殊保护等特点。根据巴黎公约的规定,凡被成员国认定的驰名商标,可以对抗他人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注册或使用与之相同或近似的标识。关贸总协定的TRIPS条款又比巴黎公约进一步扩大了保护的范围,不仅使对驰名商标的特殊保护延及驰名的服务商标,而且还把保护范围扩大到禁止在非类似的商品或服务上使用与驰名商标相同或近...


 ·驰名商标的认定

 ·商标局是如何认定一项驰名商标的

 ·驰名商标另类申请途径

 ·申请认定驰名商标应提交哪些材料

 ·驰名商标享有的权利和保护

 ·驰名商标的保护原则

 ·侵犯商标专用权的法律责任

 ·法律对驰名商标的特别保护

 ·认定驰名商标的程序

 ·如何理解“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

南京驰名商标律师法律咨询电话:025-84110110(微信)
<{{onlinenewm}}>>>南京驰名商标律师法律咨询电话:025-84110110(微信)

驰名商标相关:商标基础知识商标注册商标转让与许可驰名商标商标侵权与保护涉外商标商标申请书式商标评审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咨询中心.|.收费标准.|.联系方法
©Copyright 1995
南京驰名商标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