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首页 >>文章

怎么确定婚后房产归属,离婚如何分割婚后房产

新婚姻法实施后,夫妻离婚的婚后房产归属问题成为了大众急需了解的内容。由于这涉及到个人的利益问题,因此不少离婚夫妻都在咨询我们这样的问题,下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告诉您婚后房产怎么分割,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怎么确定婚后房产归属,离婚如何分割婚后房产

(一)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赠与合同的规定处理。此时,如果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哪怕是结婚很多年,只要是房产未过户的,赠与一方也可以撤销赠与,离婚时房产还是属于赠与一方,不予分割。

(二)一方父母出资购房,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此时,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的,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是对自己子女的赠与,与婚姻关系存储期间的另一方没有任何关系,离婚时作为夫妻一方个人财产,不予分割。

(三)双方父母出资购房,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婚后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不管产权登记在哪一方名下,离婚时按照出资份额按份分割。

(四)一方婚前购买房屋,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此时,对于婚前购买的房屋,即使婚后共同还贷的,房子也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财产不予分割。

(五)以父母名义买房,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购买该房屋时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此时,双方用共同财产以父母名义买房,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的,房子的产权属于父母,离婚时不属于夫妻财产,不能分割,只能按照出资情况,算作债权要求偿还出资额。

(六)以按揭贷款的方式买的房屋,房产如何分割

以按揭贷款方式买的房屋所有权归属是有特殊性的。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是以共同收入来偿还银行贷款本息的,所以只能认定该套房屋的现有价值属于夫妻共同所有。对于房屋产权的分隔,在实践中,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当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财产的来源等情况,由双方协议处理。但应当分两种情况区别对待:

一是在婚前,夫妻一方在婚前已付了房款,那么这个房子肯定是夫妻一方婚前个人财产。

二是在婚后,偿还房屋的按揭贷款是由双方共同支付的,应当归属于双方共同财产,按按揭的数额分割。

法律依据:《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以上只是列举您经常遇到婚后房产,离婚归属的情况。在此,提醒各位,由于房价居高不下,房产归谁可能会直接影响到自己的生活,因此,在涉及到婚后的房产,离婚分割的问题时,不妨先咨询一下我们的专业律师。


■ 相关内容
·房屋出租方与房屋承租方在就房屋租赁达成一致的时候应共同签订《
      房屋出租方与房屋承租方在就房屋租赁达成一致的时候应共同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以及违约责任等以保障彼此的权益。那么这个房屋租赁合同该怎么写呢?我们为您提供一份房......


·租房合同到期房东不退押金怎么办
      一、租房合同到期房东不退押金怎么办?1、找房东协商解决,租房合同到期不续租是应当退还押金;2、通过中介租房,找中介调解;或找居委会调解;3、去法院起诉。二、押金全部退还的情况1、......


·婚后房产只有一个人名字离婚分割是怎么规定的
      现在很多夫妻结婚的时候,都对于房产证上的名字十分在意。其实,即使房产证上写的是俩个人的名字,也不一定离婚的时候就是按照共同财产割的。房产的分割问题一直就是比较复杂的一个部分,如果夫......


·婚前房产公证协议书怎么写
      结婚是一件非常甜蜜的事情,但是在这一经济发展为主的社会,我们总要为自己的个人财产进行保护,而婚前财产公证无疑是最好的方式,它可以避免以后发生不必要的矛盾。接下来我们就将为您说明婚前......


·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相关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相关法律规定是怎样的?《合同法》的主要内容是围绕着合同的签订已经履行等相关情况进行的规制。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合同法》对于很多人来说都是非常重要的一步法律,......

·抢劫罪的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
      一、刑法条文(一)处罚:第二百六十三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第二百六十九条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

·刑事案件开庭后多长时间宣判
      法院对一些刑事案件进行开庭审理后,我们对宣判结果比较关注。但是,宣判结果要在开庭之后的一段时间。那么,刑事案件开庭后多长时间宣判呢?一般来说,刑事案件开庭后,最终判定的结果,往往是有......

·对于劳动合同上的纠纷,主要面对的就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
      对于劳动合同上的纠纷,主要面对的就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用人单位没有给予相应的报酬,违背了劳动合同上的规定。遇到这种情况的时候该如何处理,很多人对劳动合同法又不是很了解,下面......

·缓刑是什么,什么情况会判缓刑
      缓刑制度是我国《刑法》规定的一种重要的刑罚执行制度,其体现了刑罚人道化、缓和化、合理化的理念。对于不慎涉及到刑事犯罪的犯罪人而言,能争取到缓刑对自己早日回归社会大有裨益,下面我们从......

·属于夫妻共同房产的有哪些
      房子对于中国家庭而言,其重要地位不言而喻,很多时候夫妻在共同生活期间可能购置房产,因而该房产成为夫妻共同财产的重要组成部分,那具体来说属于夫妻共同房产的包括哪些呢?夫妻一旦离婚肯定......

·广东省女职工保护法规定是怎样的
      由于女职工身体的特殊性,我国法律是对女职工做了明确的保护的,但是由于每个地方情况不同,因此,不同的地方对于女职工保护的规定可能也不一样。下面,我们为您带来了广东省女职工劳动保护法的......

·股权质押的设立
      股权质押的设立以当事人合意并签订质押合同而设立。  一、股权质押合同是要式合同  我国《担保法》第64条规定,“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第78条第1款规定,“以依法......

·合同法违约责任赔偿方式有哪些
      我国《民法典》中具体规定了违约赔偿的内容,要是一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有违约行为的话,那么就要对另一方承担违约责任。但很少人知道民法典违约责任赔偿方式有哪些。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

·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计算方法 为了保护债权人的利益,国家
      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计算方法为了保护债权人的利益,国家立法机关制定了相关的民事法律规范,规定对于逾期不履行自己职责的情形,需要按照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计算方法的规定,支付一定......


■ 法律问答
·全托在校生在学校打架学校
·我找人买车,说的是付一成首付,剩下的贷款,现在车没下来,钱说
·多*****的房屋买卖合同问题
·工伤鉴定,各位律师:那伤残鉴定在哪些单位办理.要准备些什么证据之类.如没有我该怎
·小孩的户口在户主不知道的情况下迁出要应该怎么办。
·我在下班的时候被人打破头了,缝了4针,当时在晚上我没看清对方
·我之前在南方工作在南方的时候朋友借了我的信用卡我回来北方
·个人所得税的登录名被占用了怎么办呀,无法进行下一步怎么办呀很着
·摔伤了,老板要不要赔偿,你好
·孩子探视权利,离婚14年女方没有探视过孩子
·朋友欠快一年的钱,至今未给请求法院的,支援感谢
·我妻子她是越南籍,两地饮食风俗不同,我在外派的那个月她带着我
·如何提取住房基金购买二手房
·工作21天未得到工资,不合理
·受骗人数多的,骗子摆眼前谁人过问
·汽车质量问题起诉生产厂家,可以在案发地法院吗
·企业名称变更后是否还可以用变更前的老名称人事生产经营
·无合同工地工资待遇纠纷?
·在如皋市如海路租的厂房。做了两个月房因政府要求不让做。要求退
·我出了公伤右手食指骨折,现伤残鉴定为拾级,现在社保定为十二个
·婚前全款买房,写女方名字,婚后属于个人还是共同财san
·宅基地拆迁,我家的院子有200多平方
·拿衣服去洗衣店洗,老板跑了,衣服拿不回来怎么办?
·你好,我和我妻子因感情破裂无法在继续维持婚姻,婚后育有一子,现在离婚双方对孩子抚养费的问题产生争议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