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首页 >>文章

商标权评估方法有哪些?评估程序是怎么的?

商标权评估方法有哪些?评估程序是怎么的?

商标在人们生活之中无处不在,可能一瓶水外面的标志就是一个商标。商标权是可以转让的,但是在转让前一半都会此商权进行评估,那么商标权评估方法有哪些?下面我们为你解答。

一、商标权的评估方法

在商标权评估中,经常使用的方法(原则)有三种:

1.重置成本法 ,即在现有的技术和市场条件下,重新开发一个同样价值的商标所需的投入作为商标权评估价值的一种方法。它需要把商标权主体的有关广告宣传、售前售后服务附加值、有关的公益救济性捐赠等累加起来作为商标权的评估值。

但是这种方法,其实是不符合商标权的准则的,商标权具有专有性,这种方法无形的破坏了商标权的专有性。

2.收益现值法,即以特定商标在有效期内的预期收益作为商标权的评估值。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期满可以续展,续展没有次数的限制。即商标权人只要遵守法律规定,可以永远拥有商标权。收益现值法的评估,只在注册商标的有效期内进行评定,有其一定的局限性。没有反映出该商标连续使用、注册的实际情况。

3.市场比较法 ,即通过市场调查,选择一个或几个与被评估商标相同或相似的商标作为比较对象,分析比较对象的交易价格和交易条件,进行对比调查,估算出评估商标价值的方法。这种方法在实践中操作很困难,因为特定的商标权的交易是不公开的,双方所成交的项目及条件常常不为他人所知:即使有些商标权的交易信息可以获知,但可比性出入很大。因为每个企业的规模、赢利、产品质量、经营管理水平、售后服务和广告宣传等存在很大差异,无法做出科学、合理的资产对比和评估。

二、评估程序

商标权评估可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明确评估目的,评估目的即商标权发生的经济行为。从商标权转让方式来说,可以分为商标权转让和商标权许可使用。商标权转让是指转让方放弃商标权,转归受让方所有,实际上是商标所有权出售。商标许可使用则是拥有商标权的商标权人在不放弃商标所有权的前提下,特许他人按照许可合同规定的条款实施商标特许使用权。商标权转让方式不同,评估价值也不一样。一般来说,商标所有权转让的评估值高于商标权许可使用的评估值。

(二)向委托方搜集有关资料 搜集的资料包括:

1.委托方概况(包括经营历史、现状);经营业绩(包括前3~5年财务报表)。

2.商标概况,包括商标注册有关的法律性证件、注册时间、注册地点、注册证书号、保护内容、商标的适用范围、商标的种类、商标的法律诉讼情况、商标的知名度、商标有无其他协议等。

3.商标产品的历史、现状与展望,包括市场环境、同行业情况、商标产品的信誉、市场占有率情况等。

4.商标的广告宣传等情况。

5.委托方未来经营规划。

6.未来财务数据预测,包括:

(1)生产、销售预测;

(2)成本费用预测;

(3)损益预测。

7.相关产业政策、财税政策等宏观经济政策对其影响。

(三)市场调研和分析 主要内容包括:

1.产品市场需求量的调研和分析。

2.商标现状和前景的分析。

3.商标产品在客户中的信誉、竞争情况的分析。

4.商标产品市场占有率的分析。

5.财务状况分析,主要分析判断商标产品现有获利能力,为未来收益发展趋势预测提供依据。

6.市场环境变化的风险分析。

7.其他相关信息资料的分析。

(四)确定评估方法,搜集确定有关指标 商标权评估较多采用收益法,收益法评估商标权主要是分析确定收益额、折现率和收益期限三项指标。收益额、折现率的分析测算前面己述及,不再赘述。收益期限的确定是商标权评估时十分重要的问题。确定商标权未来获利期限的依据是其获得超额收益的时间,注册年限仅供分析参考,不应作为直接依据。

(五)计算、分析、得出结论,完成评估报告。

商标权的评估需要注意,运用收益现值法和市场比较法是比较科学的,因为这样能够估计到此商标的价值与未来的走向,在商标权的评估中需要收集好商标在市场中的信誉,历史状况等信息,这样能更好的评估其价值。以上是我们为您整理的有关商标权的评估方法的知识,希望对您有用,如果您还有什么需要可以致电.


■ 相关内容
·著作权保护的客体包括哪些
      著作权保护的客体包括哪些著作权也是属于知识产权当中的一种,但是与商标、专利相比,著作权保护的客体是不一样的。那么您是否知道著作权保护的客体包括哪些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著作权侵权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著作权侵权认定标准是怎样的你知道著作权侵权认定标准是怎样的吗?目前,在对著作权侵权进行认定的时候,暂时还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不过可以通过著作权侵权的构成要件以及相应的原则,来判断是......


·发明专利请求书格式有哪些内容
      发明专利请求书格式有哪些内容一、发明专利请求书格式1、发名明称2、申请号(发明)3、分案提交日4、发明人5、申请日6、申请人(1)姓名(2)国籍或所(代表)在地国家(3)邮政(4)......


·商标的侵权行为都有哪些
      商标的侵权行为都有哪些随着我国法律保护商标权力度的不断加大,以及人们对于商标权越来越高度的重视,侵犯商标权的行为也屡屡见诸报端。那么侵犯商标权的行为有哪些呢?相信很多人对这个问题模棱......


·根据法律规定再婚后有了孩子能否降低抚养费?
      当代社会,孩子是祖国的未来,同时可以说是父母的未来,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很多人离婚了之后还会再婚,因此有的人想了解一下再婚之后关于孩子的抚养费相关问题,比如说根据法律规定再婚后有了孩......

·深圳违法停车罚款多少
      深圳违法停车罚款多少一、深圳市违章停车罚多少为进一步加强道路停车秩序管理,依据《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第十条、第五十三条之规定,公安交警部门决定对我市道路上......

·抢劫罪的量刑标准
      一、抢劫罪的量刑标准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法定代表人变更是否需要转让法人债权债务?
      法定代表人变更是否需要转让法人债权债务?一、法人和法定代表人的关系1、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法人与自然人不同,是种无生命......

·遗弃罪的量刑标准
      1、量刑标准第二百六十一条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2、案例(1)基本案情被告人王......

·单位受贿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单位受贿罪,是指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情节严重的行为。(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有单位正常管理......

·婚姻存续,一方可否要求对方主张孩子抚养费?
          现实生活中,夫妻并没有感情破裂而闹离婚。可是,一方由于各种原因总是不给孩子的抚养费,让另一方独自承担孩子的抚养费。另一方在无奈之下,会向律师咨询,在没有离婚的......

·建筑工程风险管理的相关内容有哪些
      建筑工程风险管理的相关内容有哪些?一、建筑工程风险的概念所谓建筑工程风险就是在建筑工程中存在的不确定因素以及可能导致结果差异的可能性。二、建筑工程风险的特点1、建设工程风险......

·煤矿工伤鉴定标准是什么?
      我国很多小煤矿管理上面存在问题,经常导致安全事故发生。煤矿工人遇到人身伤害后,应该向企业提出工伤鉴定要求。企业会向当地劳动能力鉴定机构申请工伤鉴定。有关机构会按照一定标准制订工伤鉴......

·闯红灯交通事故责任怎样认定
      目前,随着道路上交通工具增多,我国的交通事故发生率较高。在我们为交通事故而惋惜的同时,也需要对于交通事故发生的原因进行思考。其实,现实生活中交通事故发生的原因往往是司机自身的原因,......


■ 法律问答
·房屋是否违章有哪些规定,房屋没有任何手续接建,最后定为违章不
·举报韩国老板雇佣黑工
·我老婆要离婚,我们有三个小孩,我每个月都寄钱回家,又没有打老
·省高院同案不同判的事件如何处理为好
·单位未交养老保险,从单位下岗后
·祖先的金银财宝埋在别人的房子下面怎么办
·九月八号晚上十点半左右在路上与另一辆电动车会车时并没有发生碰
·我13岁,想去少管所,但不知道能不能去
·2019年买了一套房子两间储藏室均已付款2020年还未交
·请哪位法律大神指点一下
·请问逾期没交农保钱,现在补交齐了,我想请问的是,去的老人钱就这样没得补了吗?是去月初7刚刚满的
·江苏苏州工地工伤事宜
·租客欠我1.2万租金,我有他的身份证复印件,和欠条,电话联系不上咱办,
·南京市政府副秘书长汪扬因受贿在南京中院开审
·想离婚好几年了,对方一直以各种托词拒绝请问我该怎么做
·饭店拖欠工资怎么办,两个多月,去劳动监察大队了,告诉等结果,有好的建议吗谢谢
·您好,咨询一下律师咨询费多少
·违规操作违规提拔违规捞钱
·对方轻伤二级,我妈是轻伤一级,我妈被逮捕了怎么办,对方的伤不
·工伤证是工伤认证的结果吗?
·我想问一下,如果企业没有给上生育险,我会享受产假待遇
·我是商家。投诉刷卡机找什么部
·QQ红包发错人了,怎么收回?
·小区保安殴打装修工人是怎么处罚san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