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首页 >>文章

解除合同有哪些程序

 合同的解除具体应遵循如下程序:     第一,解除权的行使应该符合法律规定的程序,即遵守合同解除的条件。只有在出现了法律规定的情况下,一方才有权向对方通知解除合同,而不必征得对方同意。     第二,当事人一方依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     第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解除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第四,解除权的行使必须及时。因为在一方享有解除权时,该当事人长期不行使解除权,会影响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确定。在一方违约导致另一方享有解除权时,权利人可在行使解除权和要求实际履行之间作出选择。不管作何种选择,都应及时确定,不能久拖不决。如果超过一定期限不行使解除权,应视为已丧失解除权。

■ 相关内容
·在哪些情形下,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
      合同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难以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1、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这是指债权人能够并且有义务受领给付,却无理由地不予受领。但......


·哪些情况下当事人可以行使法定解除权
      法定解除是指在合同成立以后,没有履行或没有履行完毕以前,当事人一方行使法定的解除权而使合同效力消灭的行为。法律规定解除的条件,实际上也是对在违约情况下的解除......


·合同约定与法定解除有何区别?
      在解决一些合同事务中,出现了约定解除又有法定解除,两者之间的区别有:  1、法定解除是法律直接规定解除合同的条件,当条件具备时,......


·债权债务混同的法律定义
      混同,是指债权与债务同归于一人,致使合同关系归于消灭的事实。混同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的混同包括三种情形:所有权与他物权归属于同一人;债权与债务归属于同一人;主债务与保证债务归属于......


·讨债技巧—兵贵神速催款兵法
      机不可失,时不再来。这军事上一步之差可导致千军覆没。在经济上信息慢动了半步会殆误商机,让大笔金钱在瞬间白白地滑过。在催款中,有利时机到来之时,千万不能犹豫不决,而要果断出击,错过时......

·非法出版物的认定
      非法出版物,是指违反出版物禁载事项规定的出版物。非法出版物的认定和处理,是打击非法出版活动的重要环节,是政策性很强的工作。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整顿、清理书报刊和......

·出国人员婚姻登记管理办法
      民政部、外交部关于发布《出国人员婚姻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各驻外使、领馆:  为加强出国人员的婚姻登记管理,保护婚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现发布......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关于我省执行抢劫、抢夺、聚众哄抢、敲诈勒索、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标准的意见》
      1998年7月16日苏高法发[1998]14号各市县(区)法院、检察院、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经......

·怎么确定定建设工程项目的实际施工人
      法院认为的实际施工人一般是指,对相对独立的单项工程,通过筹集资金、组织人员机械等进场施工,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与业主方、被挂靠单位、转承包人进行单独结算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用人单位滥用解除权恶意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是否仍然负有竞业限制的责任?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程序,单方面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劳动者被迫解除劳动合同是指因用人单位存在违法行为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

·借名购房的法律关系
       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之规定,及《物权法》第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

·《司法鉴定文书示范文本》(试行)说明
      (2002年7月5日司法部发布司发通[2002]56号)  一、概述  (一)司法鉴定文书的概念  司法鉴定文书是司法鉴定人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运用专门知识或者技能对诉讼、仲裁等活动中......

·指定仲裁员函
      仲裁委员会:在我方与争议案件仲裁中,我方指定贵会仲裁员......

·乡(镇)出人民政府是否有权出让土地?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11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由市、县人民政府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出让的每幅地块、用途、年限和其他条件,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会同城市规划、建设、房地产管......


■ 法律问答
·电子抓拍监控和事故现场监控一样吗?交警队,只给看电子监控,事
·从2019年耕地被当地政府征用至今为止没有拿到补偿费用,被征
·公司从私人处买承兑票据违法吗
·您好,两年前经朋友认识的朋友做的直销,这个朋友后面陆续借我四
·我能拒绝上班 要回工资吗?
·离婚后孩子归谁,请教一下几个问题:1我有一个刚满十一个月的儿子
·银行卡被公安局冻结6个月己满要怎么才能解冻
·我的车停在固定车位,被掉落的枯树枝砸碎了玻璃,可以找物业索赔吗?我是业主
·我想咨询一下,欠款超过3年,还能解决办法吗?
·能要回吗?,请问:我今年在某驾校学车
·你好,我想请教一下,第一胎和第二胎休产假时间上有规定
·现在可以亚运村法庭现场立案吗
·请问我的食品流通证过期有半个月要罚款可法吗san
·非交所原始股上市交易的时间是?
·律师您好,打了欠条没有借钱,当时问当事人,当事人说撕掉了,也
·现在被羁押的人员,谁能看得到!
·有没有构成犯罪行为。,女方在刚满十八周岁与男方一起怀孕
·社区戒*有没有办法不让驾驶证注销
·用我驾驶证给别人买贷款车什么时候能过户,出事故什么的跟我有关系吗写一份合同法律生效的怎么写(在他使用
·我在xx借条00,上面说000元,说是1000是保证金
·我想咨询一下我的银行卡怎么被冻结了
·在超市购物时一件商品被多次收款,应怎样索赔
·如何能够得到该得的劳动报酬
·我弟据说电信诈骗被关在昆山市看守所,想委托当地律师会见了解一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