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首页 >>文章

债权人会议的组成和工作内容

债权人会议由申报债权的债权人组成。债权人会议主席由人民法院在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中指定。必要时,人民法院可以指定多名债权人会议主席,成立债权人会议主席委员会。少数债权人拒绝参加债权人会议,不影响会议的召开。但债权人会议不得作出剥夺其对破产财产受偿的机会或者不利于其受偿的决议。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应当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公告三个月期满后召开。除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支付破产费用,破产程序提前终结外,不得以一般债权的清偿率为零为理由取消债权人会议。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由人民法院召集并主持,应当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一)拟订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议程;        (二)向债务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发出通知,要求其必须到会;        (三)向债务人的上级主管部门、开办人或者股东会议代表发出通知,要求其派员列席会议;      (四)通知破产清算组成员列席会议;        (五)通知审计、评估人员参加会议;        (六)需要提前准备的其他工作。        债权人会议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一)宣布债权人会议职权和其他有关事项;        (二)宣布债权人资格审查结果;        (三)指定并宣布债权人会议主席;        (四)安排债务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接受债权人询问;        (五)由清算组通报债务人的生产经营、财产、债务情况并作清算工作报告和提出财产处理方案及分配方案;        (六)讨论并审查债权的证明材料、债权的财产担保情况及数额、讨论通过和解协议、审阅清算组的清算报告、讨论通过破产财产的处理方案与分配方案等。讨论内容应当记明笔录。债权人对人民法院或者清算组登记的债权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审查并作出裁定;      (七)根据讨论情况,依照企业破产法第十六条的规定进行表决。    以上第(五)至(七)项议程内的工作在本次债权人会议上无法完成的,交由下次债权人会议继续进行。

■ 相关内容
·破产案件的管辖
      企业破产案件由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债务人住所地指债务人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债务人无办事机构的,由其注册地人民法院管辖。 基......


·公司股东能申请公司破产吗?
      依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公司出现破产的情形后,可以申请破产的人是债务人或者债权人,股东是不能申请破产的。股东不能申请破产,但可以申请解散公司,然后再清算。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具有......


·公司注销的程序步骤
      如果一个公司想注销,但是该公司下面还有分公司,这种情况下应该先注销分公司,再注销总公司。其注销步骤如下: ......


·债权人会议的组成和工作内容
      债权人会议由申报债权的债权人组成。债权人会议主席由人民法院在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中指定。必要时,人民法院可以指定多名债权人会议主席,成立债权人会议主席委员会。少数债权人拒绝参加债权人会......


·驰名商标的认定
      有权认定驰名商标的应是商标行政主管机关和司法机关。商标主管机关依法行使商标注册和商标管理的权力,掌握着工商企业商标注册和使用的情况,通晓商标法律。由主管机关认定商标是否驰名,具有权......

·重大责任事故罪的立案标准
      一、立案标准在办理危害矿山生产安全刑事中,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矿山生产安全刑事案件具体应用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规定,发生矿山生产......

·商标具有哪些特征
      (1)商标是具有显著性的标志,既区别于具有叙述性、公知公用性质的标志,又区别于他人商品或服务的标志,从而便于消费者识别。(2)商标具有独占性。使用......

·注册商标争议裁定申请书
      注册商标争议裁定申请书(正文样式)申请人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职务:商标代理组织名称:地址:被申请人名称:地址:评审请求:事实与理......

·行政判决书(一审行政案件用)
      法院诉讼文书样式90    (××××)×行初字第××号    原告……(写明起诉人的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人)……(写明姓名和职务)。  法定代理人(或......

·诉前财产保全中案外人提起异议
      对诉前保全的标的主意权利,除了通过利害关系人提出复议外,还可通过案外人提出异议的道路来解决。首先,案外人认为法院采用的诉前保全措施侵害其合法权益,应当有权利提出自己的主意,通过法律......

·强制拆迁前需完成的法定事项
      实施强制拆迁,有些法定的事项应当提前完成。一是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房屋拆迁公告一般都规定了签订协议、搬迁等事项。拆迁人应按时找被拆迁人签订协议。出现矛盾,应及时协......

·“指定管辖”案件的管辖权异议
      《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指定管辖是指“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发生指定管辖的原因一般有两种:一是法院的全体法官均需回避;二是......

·敲诈勒索罪的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
      一、刑法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二、《......

·非法搜查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非法搜查罪,是指非法对他人的身体或住宅进行搜查的行为。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


■ 法律问答
·去-人名,因离异房屋拆迁不留麻烦事如何?
·想问下材料厂看守所电话是多少,打过去会接么?
·物流单位挂靠车辆协议书,个人车辆
·巨都桂花城买了一套房子。后来因为房产公司的原因延期交付。延期到,请问律师我这个钱
·我和老公感情不和闹了几年了他就是不离婚
·工作出差路上出了交通事故算不算安全生产事故?
·借款,借给朋友4万块钱,还1万多,剩下的就不还了,有借条
·我想问一下我的孩子去监狱探望
·请问社保一定要交满15年才可以领取吗
·拍卖后员工工资支付吗,由于老板有非法融资罪
·被辞退后享有公司财产处理权
·你好,我想起诉离婚,都需要什么手续
·刑满释放,是否要兄弟,姐妹,执字什么?
·环有个兄弟在汉口火车站盗手机被车站派出所抓了,现拘留在江汉看
·九月八号晚上十点半左右在路上与另一辆电动车会车时并没有发生碰
·朋友借钱,故意拖欠不还。
·社会保障卡激活,银行说必须本人去,行动却实不方便该咋办呢
·EMS把我的邮件投错,并且找不回来
·我先说一下,我朋友A今年在单位B找工作,录取前三名但是他考第
·租房期间地板发生问题该由谁负责
·临时身份证可以做原件身份证用吗?
·买卖房子写合同你会参加吗?律师费多收?请回复
·需要办理房产证,我在我们村里造了厂房
·工伤认定中止期间能否劳动仲裁工资,加班工资,补偿金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