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首页 >>文章

商标权抵押是怎样的

商标权抵押是怎样的

这些年,随着全国社会的发展,人们的不断进步,对商标的法律意识在渐渐的提高,商标作为一项无形的资产,它的价值被为此越来越多的债权人所认可,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的数量在逐渐上升,那么商标权抵押是怎样的呢?接下来就跟随我们一起去详细的了解吧。

一、商标权的概念

商标权是指商标主管机关依法授予商标所有人对其注册商标受国家法律保护的专有权。商标是用以区别商品和服务不同来源的商业性标志,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或者上述要素的组合构成。中国商标权的获得必须履行商标注册程序,而且实行申请在先原则。

二、如何申请商标专用权抵押

1、申请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该当提交下列文件:

(1)按规定填写的《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申清书》;

(2)出质人及质权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3)质押合同副本

(4)质押商标《商标注册证》复印件;

(5)委托代理人办理登记的,该当提交被代理人的委托书;

(6)其他该当提交的材料。申请登记书件齐备、申请手续符合规定的,商标局予以受理。商标局该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予以登记的抉择。

2、上述证明文件如有不实,由申请人承担法律责任。

商标专用权质押合同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出质人与质权人的名称(姓名)、地址;

(二)质押的原因和目的;

(三)出质的商标及质押的期限;

(四)出质商标专用权的价值及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指定的商标评估机构的评估报告;

(五)当事人约定的与该质押商标有关的其他事项。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一)出质人不是商标专用权合法所有人的;

(二)商标专用权归属不明确的;

(三)其它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符合法律规定的登记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证》;不符合条件的,不予登记。商标专用权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因申请人名 称、地址发生变化及因主债务转移或者其他原因而发生质押转移的,当事人该当办理商标专用权质押变化登记、补充登记或者重新登记。

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商标权是受国家法律保护的专有权,如果商标权抵押的话,首先需要提供相关的材料,比如身份证明复印件,质押合同副本以及商标注册证的复印件等等;当这些申请登记后便可生效。以上的内容是的我们就商标权抵押的问题为您作的解答,谢谢采纳。


■ 相关内容
·商标权抵押是怎样的
      商标权抵押是怎样的这些年,随着全国社会的发展,人们的不断进步,对商标的法律意识在渐渐的提高,商标作为一项无形的资产,它的价值被为此越来越多的债权人所认可,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的数量......


·商标权有哪些具体权利,商标权包括什么权利
      商标权有哪些具体权利,商标权包括什么权利普通商标申请成为了注册商标之后,原来的所有人就会成为商标权人,此时就会享有商标权。而法律中规定的商标权具体还包括了一些详细的权利。那么商标权有......


·商标续展成本费用是多少钱
      商标续展成本费用是多少钱进行商标续展是为了能够延长法律对注册商标的保护,但申请商标续展也不是免费的,那么商标续展成本费用是多少钱呢?可能很多人都不是很清楚,下面就让我们来为您做详细解......


·商标权使用许可合同
      商标权使用许可合同商标所有人将商标注册登记之后,可以将商标许可给他人使用,此时的许可包括了一般使用许可、排他使用许可以及独占使用许可。而无论是怎样的使用许可,当事人之间必须要签订......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明示条款和默示条款
      合同的条款是确定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基本依据。依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于本合同发生法律效力的条款的规定明确与否,可以将合同的条款分为明示条款和默示条款。在国际货物买卖中,由于用以......

·共同海损的金额如何确定?
      共同海损损失范围的确定各种共同海损行为所引发的损失形式多样,共同海损损失的范围可归类为共同海损牺牲及共同海损费用两大部分。共同海损牺牲即在船货面临危险的情况下,采取共同海损措施使船......

·医疗纠纷达成协议已履行,能再起诉吗?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

·欠债不还法院怎么执行?
      欠债不还法院怎么执行?1、申请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对依法......

·起诉现役军人的案件由哪个法院管辖?
      首先看是否符合下列条件,符合的话由军事法院管辖。下列民事案件,由军事法院管辖:1、双方当事人均为军人或者军队单位的案件,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2、涉及机密级以上军事秘密的案件;......

·待岗期间的劳动者又到其他单位工作的,与新用人单位之间劳动关系如何认定?
      1、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第4项以及《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条[6]的规定,我国的法律、法规并未彻底否定双重劳动关系的存在。因此,在当前的形势下,......

·保全票据权利的时效
      票据权利是指持票人对票据债务人请求支付票据金额的权利,包括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一)持票人对票据的出票人和承兑人的权利,自票据到期日起2年。见票即付的汇票、本票,自出票日起2年;......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年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单方提出解除合同,劳动者要求支付二倍工资的期限如何计算?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1、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2、用人单......

·公司破产清算程序
          1、破产申请        破产法规定,公司破产必须经过申请,申请人可以是公司自己,也可以是其它债权人。公司自己申请时,公......

·进出口押汇的定义
      进出口押汇,一般是指在不同国家的进出口商之间的交易中,A国出口商以其所开的汇票,连同货物的提单、保险单以及发票等全部有关单据为担保,向银行押借款项,而由银行持全部单据到期向B国进口商......


■ 法律问答
·债务纠纷,已经被起诉,如何处理
·我的问题是这样的,我父亲原来在地方经联社~~即我们街我街委里做出纳`~~去世前没
·我家在农村有人承包我的山头我当同意了我妈妈不同意他把我和他的
·手工活押金交98还有几个朋友也一起交了押金,怀疑对方的信息是假回收,想问问如果真被骗了该怎么
·土地确权干部少给田亩
·没有登记结婚同居有了三个小孩
·车如何修理?,今年元旦节的晚上十一点半钟
·我用房子担保给朋友做了车贷担保人,他车贷还有两还完,我的房子可以卖吗?
·律师您好,事情经过是这样20号上午我妈妈在扫自己家门
·我们该如何去追讨我们的劳务工资
·和龙卫生费收取的标准,该问题不属于咨询范围
·咨询离婚相关事宜
·一个案件可以委托两位律师吗
·我想问问;就是关于同居夫妻在财产上婚姻法中怎样分割财
·律师能要我的身份证和银行卡,密码这些吗?
·法院判决离婚,要不要去民政局办理离婚证,谢谢
·我向公司索要的公休日200%需要证人证明吗
·在上班的路上被打,不知如处理
·请问,在法院有个民事诉讼的案子,每个月还款的,可以办护照san
·我有一处房产,04拿到房屋所有权证(红本)写明私有、商品房,现在当地房产局告诉我只能卖给村民,说土
·胆管结石手术后确出现了右脑大面积脑梗
·离婚协议上的内容可以强制执行吗
·有关婚姻方面的问题咨询!
·你好律师,是这样的我是末婚先肓生的孩子 2013年认识孩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