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首页 >>文章

特殊自首与一般自首

我国《刑法》第67条规定,自首是指犯罪分子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行为。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由此可见,我国刑法将自首分为两种类型,理论界、实务界称之为一般自首和特殊自首(准自首)。一般自首与特殊自首区别的主要特征在于:特殊自首不具备一般自首的投案特征。关于特殊自首是否存在投案特征,理论界存在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特殊自首具有自动投案的特征,只是投案的方式和场所与一般自首不同;一种观点认为在特殊自首情况下,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已经在案,因而不存在自动投案问题,不具备自动投案这一条件。笔者赞同后一种观点,因为在特殊自首的情况下,自首行为人已经被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已经丧失了人身自由,不可能向司法机关投案。
  相对于一般自首,特殊自首之所以特殊,主要表现在以下两方面:首先是适用对象的特殊性。一般自首适用于一般犯罪人,而特殊自首只适用于已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其次是适用条件的特殊性,特殊自首的适用条件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
  特殊自首的主体,根据《刑法》第67条第2款的规定,必须是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所谓被采取强制措施,是指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采取拘传、拘留、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和逮捕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谓正在服刑的罪犯,是指已经人民法院判决,正在被执行所判刑罚的罪犯。除所规定的三种人以外的犯罪分子,不能成立特殊自首。
  成立特殊自首,除了主体要件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以外,还必须符合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这一实质性条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根据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已宣判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罪行,与司法机关已掌握的或者判决确定的罪行属不同种罪行的,以自首论。

■ 相关内容
·自首的法定从宽处罚
      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对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对犯罪较轻的,还可以免除处罚。可以看出,对确定为自首的被告人,法院在对其量刑时有四种法定的裁量方式:从轻处罚、减轻处罚、......


·共同犯罪自首的认定
      正确认定共同犯罪人的自首,关键在于准确把握共同犯罪人“自己的犯罪事实”的范围。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各种共同犯罪人自首时所要交代的“自己的犯罪事实”的范围,与其在共同犯罪所起的作用和......


·如何认定自首?
      自首是指犯罪分子在犯罪之后、归案之前,出于本人意志而向有关机关或个人承认自己实施了犯罪,并自愿置于有关机关或个人的控制之下,如实交待犯罪事实并最终接受国家审查和裁判的行为。在司法实......


·什么是特别自首?
      刑法第164条第3款、第390条第2款和第392条第2款系刑法分则关于特别自首之规定。理由如下:所规定的行为符合自首的本质特征。三个相关条款对于该类行为描述、措词及处理均为一个模式;......


·主动离职是否赔偿单位?
      劳动者在主动离职时,应该注意相关法律规定,否则可能会向用人单位承担相关赔偿责任。        一、未经批准,劳动者应当提前三十天提出离职......

·非法拘禁罪的量刑标准
      一、非法拘禁罪量刑标准1、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规定:非法拘禁他人或者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业务专用章的效力
      在一般情况下,如果双方在合同中约定“本合同经企业加盖某业务专用章后生效”,则根据《合同法》第四十五条之规定,该合同为附条件生效合同,企事业单位加盖某业务专用章可以成为合同的生效条件......

·书写欠条的注意事项
      欠条通常适用于下列几种情况:  1、在购买物品或收购产品时,因不能支付或不能全部支付他人的款项而要写张欠条。......

·我国对涉外结婚的法律适用规则
      我国规定的涉外结婚的法律依据主要包括:1986年《民法通则》第147条、1983年《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办理婚姻登记的几项规定》、1983年《关于驻外使、领馆处理华侨婚姻问题的若干规定》、1983年《关于......

·股权质押标的物的限制
      我国《担保法》第75条第1项规定,“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方可以设立质押。可见,可转让性是对股权可否作为质押标的物的唯一限制。  首先,对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出质,遵照《担保法》第7......

·如何办理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申请?
      一、简要说明  申请人到国外申请注册商标有两种途径:一种是逐一国家注册,即分别向各国商标主管机关申请注册;一种是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即根据《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以下简称“......

·个人承包经营招用劳动者的,用工关系及损害赔偿如何认定?
      1、劳动合同法中的劳动者,是指劳动合同法规的能够参加劳动法律关系的一方当事人,即指达到法定年龄,具有劳动能力,能够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独立给付劳动并获得劳动报酬的自然人。个人承包经营,......

·因房屋、土地等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哪个人民法院管辖?
      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不能由当事人协议改变。不动产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是世界各国民事诉讼管辖的通例,主要是为了便于对不动产的调查、勘验,便于判决的执......

·如何申请补发《商标注册证》?
      一、简要说明    《商标注册证》遗失或者破损的,商标注册人应向商标局提出补发商标注册证申请,及时申请补发。  二、办理途径  (一)委托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 法律问答
·我在交易猫买了个**之战的号,420元,现在被找回了请问可以报警吗,对方收款有银
·别人欠我1400元钱,说三分钟给我,结果一直拖到现在还没给,我可以起诉吗?我有他和我聊天的记录,可
·请问下,背叛判了无期徒刑,可以走那些方法,让服刑人员能尽快的
·想咨询村里高铁拆迁事宜
·朱律师您好,我和我丈夫离婚将近五年了,离婚时孩子归我,今年1
·上班,开始签合同一,并且都是一份,中间签了个自愿不san
·我老婆是越南人河南省周口市沈丘县留福镇2021年9月24号晚
·医疗事故的官司
·以外资购买的地皮可以还换中国大陆人的名字吗?需要多少费用?
·住的城中村旅馆一口价包月,可房间差,住了一个晚上,吵的一个晚上没睡觉,要求退房不给退怎么
·企业岀售合同纠纷、法院不给立案怎么办?
·诉讼离婚需要什么资料准备
·我老公与别的女子同居一了,我想知道抓到他俩的同居事实,法律怎么解决
·对方精神障碍,有收入能自理,可离婚吗
·申请财产保全有利吗,但现在责任认定书
·你好我咨询一下问
·收合伙股东激励机制押金合法吗?我要通过什么方式要回我的押金?
·别人给我打借条时,与身份证上的姓名不一样,照片是本人,这个借条有法律效力吗
·你好我想问,在农村离婚家产怎么分,现金,还有物品应该怎么分,
·我是安徽的,离婚您们法院己经判了,每月给小孩1千扶养费,从我
·因感情不合要离婚
·未婚生育,我想咨询一下,我想咨询一下,我是未婚的,因为之前跟他在
·交通理赔,出租车交通事故
·已经投了3万元买股份,而且是四个合伙人中股份最少的,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