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首页 >>文章

深圳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怎么办理

一、深圳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怎么办理

1、当事人提出申请

2、管理所收文

3、管理所核准?

4、登记或不予登记

二、深圳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的申请资料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和《深圳市出租屋管理若干规定》规定,当事人向主管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申请文件的,予以办理租赁合同登记。

(一)《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申请表》

(二) 出租方房产权利证书或者能证明其产权或(房屋使用证明)的有效证件

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的,提供下列有效产权证明一种即可:

(1)房地产证(省市区颁发的房屋所有权证、部队房地产权证)

(2)证明房屋产权的其他有效证件(符合其中一项即可,注意证件的配套使用)

①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房屋建筑面积查丈报告

② 建筑许可证、红线图

③ 购房合同、付清房款证明

④ 经有关主管机关批准搭建的临时性、简易性住房的批准文件

⑤ 市、区房地产登记部门出具的产权登记电脑查询资料(须有登记部门盖章)

另:拍卖竞得的房屋或法院裁决的房屋须经产权登记。

(三)《深圳市房屋租赁合同书》

(四) 出租人身份证明或者法律资格证明

(1)个人出租人

①房屋所有权人有效身份证件;

有效身份证件具体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机动车驾驶证、社保卡(身份证号)、港澳台证、境外人士护照。

②委托他人办理的,须出具委托人和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若无法提供委托人的身份证件原件的,须出具经委托人本人签字确认的身份证复印件、载明授权委托事项和签署地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③当事人在境外签署的委托书应按规定经过公证和认证(原件)。

④共有房屋须提供共有人有效身份证件(验原件,留存复印件)以及出具其它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

(2)单位出租人

①组织机构代码证、军队团以上单位出具的证明原件(属于事业单位的须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附中文译本的境外企业合法开业证明(验原件,留存复印件);未经中国国内相关职能部门认证的,应按规定经过公证和认证(原件)。

若无法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的,可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并作出与原件相符、保证原件真实合法、有效的声明。

②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证明书原件;

③经办人的身份证明(验原件,留存复印件)。经办人非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还须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须在授权委托书上载明委托事项和签署地,当事人在境外签署的委托书应按规定经过公证和认证(原件)。

(五) 承租人身份证明或者法律资格证明

(1)个人承租人

①承租人有效身份证件;

有效身份证件具体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机动车驾驶证、社保卡(身份证号)、港澳台证、境外人士护照。

②住宅出租屋承租人为流动人口育龄妇女(20至49周岁)的,需提供经现居住地人口计生机构查验的计划生育证明

③境外人员提交深圳市公安局颁发的居留证件;

(以上均须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④委托他人办理的,须出具委托人和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若无法提供委托人的身份证件原件的,须出具经委托人本人签字确认的身份证复印件、载明授权委托事项和签署地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⑤当事人在境外签署的委托书应按规定经过公证和认证(原件)。

(2)单位承租人

①组织机构代码证、军队团以上单位出具的证明原件(属于事业单位的须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附中文译本的境外企业合法开业证明(验原件,留存复印件);未经中国国内相关职能部门认证的,应按规定经过公证和认证(原件)。

若无法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的,可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并作出与原件相符、保证原件真实合法、有效的声明。

②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证明书原件;

③经办人的身份证明(验原件,留存复印件)。经办人非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还须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须在授权委托书上载明委托事项和签署地,当事人在境外签署的委托书应按规定经过公证和认证(原件)。

(六) 特殊情况附加材料

(1)改变功能的房屋出租,须提供市、区人民政府或国土部门同意改变房屋使用功能的批文;

(2)合作建房的房屋出租,须提供国土部门同意合作建房的批文;

(3)临时建筑的房屋出租,须提交国土部门批准的并在有效期内的《临时建筑许可证》,查原件留复印件;

(4)工商业用房或者改变房屋功能、结构出租的,还应提供房屋安全检测报告;

(5)抵押合同约定需要银行同意或房屋租赁合同期限超过抵押期限的,需要银行出具同意出租证明;

(6)出租房屋产权属二人以上共同共有的需提供共有人同意出租的书面证明及相关身份证明;

(7)根据《深圳市出租屋管理若干规定》第六条、第七条第二款规定,承租方为个人的(年满18—49周岁)的女性中国公民需提交经房屋所在地计划生育部门验证的计生证明;

(8)境外机构组织或个人的护照、居留证等相关文件资料,按规定经过公证或认证,当事人应先到公证或认证机关办理相关手续;

(9)如果房屋产权证地址与房屋的现地址不吻合,出租人需要到当地公安机关开具房屋地址证明。

以上是我们为您整理的深圳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办理流程和手续,综上可知,登记备案是租赁过程中不可缺少的一步,需要按照规定提供相关证明,对于不同类型不同用途的租赁合同,需要提供的登记材料也有所不同,具体事宜可以去当地的街道办事处进行咨询。

■ 相关内容
·农村房屋买卖纠纷处理原则
      近年来,城市近郊农民要求收回原已出卖的房屋引发的农村房屋买卖纠纷案件增多。由于目前相关法律、法规不够明确,审判实践中对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效力认识存在差异,从而导致不同的裁判结果。本文......


·可能大家在生活当中,关于小产权房子也多多少
      可能您在生活当中,关于小产权房子也多多少少有听说过。不过很多人对小产权房的大概了解就是,在房屋拆迁过程当中,政府给补发的房子大多数情况下都属于小产权房,对于小产权房的具体性质并不太......


·法律规定离婚房产定价为多少?
      夫妻离婚后往往对抚养权和财产的争夺吵闹不休,针对目前房产逐渐升高的趋势,更是对房屋所有权寸步不让,法院在对夫妻财产分割的时候是按照男女平等划分的原则,只能将房产平等分割给双方,那么......


·二手房屋买卖合同的违约金如何规定?
      人们购买二手房时都会签订一份购房合同,为了维护双方的合法利益,在合同中都会规定很多内容,违约金自然是其中一个方面,但是违约金怎么约定才能让双方都满意呢?所以我们在此总结本文为您解答二......


·法定继承人按照什么顺序参加遗产继承?
      在继承开始后,并非所有的法定继承人都能同时参加遗产继承,而是依法律规定,有先有后,而是分两个顺序。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第一......

·婚姻破裂的情形有哪些?
      实践中,只有证明了夫妻感情的破裂,那么才能导致夫妻婚姻的破裂。那么夫妻婚姻破裂的情形也就是感情破裂的情形有哪些呢?具体包括了怎样的情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提到劳动合同,相信大家都清楚,这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建立了用
      提到劳动合同,相信您都清楚,这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建立了用工关系之后需要签订的问题,同时也是对彼此利益作出保障的一份文书。实践中,不少人却不清楚员工劳动合同书是怎么写的。下面我们提......

·买卖合同未约定价款视为赠与吗
      买卖合同未约定价款视为赠与吗?对此是怎样规定的?买卖合同价款数额的确定买卖合同的价款,又称买卖合同的价格,或称为价金,是指买受人为取得标的物的所有权而向出卖人支付的一定金额的货币,......

·房屋租赁合同需要交印花税吗
      房屋租赁在我们生活中是很常见的,为了维护双方的权益,要签订房屋租赁合同这我们也是知道的。但是,房屋租赁合同需要交印花税吗?我们为您整理了这篇文章,来帮助您了解这方面的知识。一、房屋......

·集资诈骗罪通缉对象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通缉是公安机关针对逃跑的罪犯所采取的一种行为。罪犯出于逃避法律处罚的原因,在实施犯罪行为之后,逃跑躲避法律责任。在非法集资案件中,就可能会出现这样的情况。集资诈骗罪通缉对象所具备的......

·买卖合同之交付标的物的质量标准
          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质量要求交付标的物。出卖人提供有关标的物质量说明的,交付的标的物应当符合该说明的质量要求。当事人对标的物的质量标准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

·再婚孩子抚养权要怎么确定
      在现在的社会,因为夫妻双方感情失和或者因为其他的因素导致的离婚并不少见,离婚还涉及到财产和孩子抚养权的分配,孩子的抚养权是属于夫妻双方的,要是离婚的话就只能一方获得抚养权。一方获得......

·无法办理按揭贷款的买受入能够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吗
      按揭贷款购房是现代商品房购买主要方,实践中常常出现买房人与房地产开发商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并交付了首期购房款后,银行经过资信审查后以其种理由拒绝向买受人提供按揭贷的情况,这时房地产公......

·确认劳动关系纠纷一般方法是什么?
      确认劳动关系纠纷一般方法是什么?很多劳动者产生的纠纷都是关于劳动关系的确立,劳动关系的确立直接影响到劳动者的工资以及福利待遇,因此很多案件在处理过程中都会涉及到劳动关系的确认,在我......


■ 法律问答
·胡律师,你好,我爸爸在工地上干活晚上下班乘别人的摩托车去吃饭
·是否算工伤,本人不是司机未经领导同意执意开车送人下班路上发生车祸受伤可以算工伤吗
·故意伤害,强行入室伤害他人身体
·我要离婚,,,,,,
·因为办了酒席没有领结婚证,现在已经分开,有一个女儿,户口上在
·有合同说内付款,最后一拖在拖要怎么解决
·现有两人分别8万,想与甲合伙做生意,四个月后,甲逃逸了,联系不上。是不是这些钱就
·老板打了工人当时没报警现在老板不认账改怎么办
·住在我楼上的邻居,脚步声重,吵得我家难以入睡。经常是晚上11
·有残疾证二级和工伤八级,可以提前退休吗今45女
·姜律师你好!我是江苏新沂邵店人,目前在宿迁客运中心枢纽站打工
·原告起诉离婚的理由被告不认可 可否向法院提出不应诉
·个体工商户需要为雇用员工缴纳社保吗
·起诉离婚,协商不一致,想通过起诉解决
·关于公司被盗后个人赔付,公司被盗
·您好!因工作疏忽发错报告给病人,然后她又去其他医院看,现在她
·五级六级工伤赔偿标准
·我家里从小到大看不起我身份证也不给我我怎么san
·购买农村二手房,农村房子目前不能过户
·退股时以转让形式所得资金用不用缴税?
·广西百色市右江区看守所的,我儿子咋天被带去看守所
·关于承包土地,能请问一下:我们村承包的土地到期了
·因旷工三天开除并罚款600元后两个月的工资扣除50%
·离婚车子过户问题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