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首页 >>文章

侦查阶段律师的权利与义务

    一、律师在侦查阶段参与刑事诉讼享有下列权利      (一)向公安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      (二)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向其了解有关案件的情况;      (三)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      (四)为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        二、律师在侦查阶段参与刑事诉讼权利的限制          (一)同案的犯罪嫌疑人不得聘请同一名律师;      (二)律师在侦查阶段不得查阅案卷材料;      (三)律师不得教唆、帮助犯罪嫌疑人隐匿、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不得威胁、引诱证人改变证言或者作伪证及其他干扰公安机关侦查活动的行为;      (四)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填写《会见犯罪嫌疑人申请表》,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对于不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不需要经过批准;      (五)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需要聘请翻译人员,应当经公安机关准许;      (六)律师在侦查阶段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和需要可以派员在场;      (七)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违反法律规定或者会见场所的规定时,在场民警应当制止,必要时,可以决定停止本次会见。[卫龙,南京德本律师事务所]

■ 相关内容
·扣押犯罪嫌疑人的邮件、电报
      第一百一十六条(扣押犯罪嫌疑人的邮件、电报)侦查人员认为需要扣押犯罪嫌疑人的邮件、电报的时候,经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批准,即可通知邮电机关将有关的邮件、电报检交扣押。不需要继续......


·刑事诉讼中询问证人应当遵循的规则
      (一)发问的内容应当与案件的事实相关;  (二)不得以诱导方式提问;  (三)不得威胁证人;  (四)不得损害证人的人格尊严。...


·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1996年3月17日修订)第一百二十九条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


·侦查终结的条件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29条的规定,无论是公安机关负责侦查的案件还是人民检察院自行侦查的案件,侦查终结都必须具备下列三个条件:1.案件事实已经查清。它是侦查终结的首要条件。因此,一般指对......


·解决著作权、邻接权争端的民事程序的分类
      当事人之间发生著作权、邻接权的民事纠纷,可以适用于下列民事争讼程序解决:一.和解二.调解三.仲裁 ......

·非法持有毒品罪量刑标准
      非法持有毒品罪是指明知是鸦片、海洛因或者其他毒品,而非法持有且数量较大的行为。  “非法”是指违反国家法律和国家主管部门的规定。  “持有”是指占有、携有、藏有或......

·股权质押标的物的限制
      我国《担保法》第75条第1项规定,“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方可以设立质押。可见,可转让性是对股权可否作为质押标的物的唯一限制。  首先,对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出质,遵照《担保法》第7......

·购房过程中反悔了,交付的定金能否退回?
      一般情况下,一方违约,定金是无法追回的,但是每个人情况不一样,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处理,处理得当,购房定金是能够收回的。认购合同是独立的合同,是出卖人与买受人为约定将来订立商品房买......

·权利解读——复制权
      复制权又称重制权,是著作权财产权利中重要的一项权能。我国著作权法原第52条修改为:“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

·监护权与抚养权有哪些区别?
      监护权与抚养权的区别,具体如下:1、监护权从法理上区分,属于亲属法中的身份权,但是,监护制度更强调的是国家对......

·在非法用工单位工作受伤,如何赔偿?
      《工伤保险条例》63条规定: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的职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由该单位向伤......

·离婚中人身保险的分割
      1、人身保险是以人的生命或身体为保险标的,在被保险人的生命或身体发生保险事故或保险期满时,依照保险合同的规定,由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给付保险金的保险形式。人身保险包括人寿保险、......

·男方婚前全款买房婚后加上女方名字,离婚怎么分割
      案涉房屋在上诉人与被上诉人婚后登记于双方名下,双方婚后对房屋进行了装修,并购买了案涉车位一个,故上述财产为夫妻双方共同共有。共同共有财产的分割应考虑共有人对财产的贡献大小等因素......

·房改房买卖过户流程
      1.买卖双方建立信息沟通渠道,买方了解房屋整体现状及产权状况,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证件,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书、身份证件及其它证件。  2.如卖方提供的房屋合法,可以上市交易,买方可以交纳......


■ 法律问答
·外甥在温圳监狱服刑,我想去探望
·民间朋友借袋债权债务
·请问家庭继承的纠纷可以直接去您那里立案吗?是在龙鼎大道277
·经济纠纷,我在去年有个客户欠我债务是2010年6月他给我打的欠条到现在请问是否过
·10月24日手机送到维修点,返厂,过一个月拿回来,今二月八号又坏了,坏的是一样的
·想知道关于住房和财产的分割!
·我爷爷有两个儿子,一个女儿。我爷爷的大儿子从结婚以后就没有管过我爷爷和我奶奶,我奶奶生病也没有来看
·我的失信被执行人法院已经撤销了,为什么网上还不能订机票啊,请问这是什么原
·我们俩签字的协议在法律上有效力吗
·接离婚官司吗?
·我老公把别人打成了轻伤,江宁法院开庭了没有达成和解。现在在上
·濮阳华龙区法院能拘留人吗
·会有法律保障吗?,我父母辛辛苦苦去国外工作
·婚姻纠纷,要离婚打官司
·我是一名煤矿工人在合同期间,体检检查心电图是心肌梗塞,矿长不让上工让我看病我该怎
·请问离婚房产财产是怎样分割
·请问网上立案用么方式回复?
·你好,我弟因为在网上卖针孔摄像头被抓到恩平看守所已经37天了
·户主可以不经过我的同意私自卖房子吗?
·欠钱跑路了怎么办,借款17万
·孩子抚养费的问题
·欠钱不还有没有可能告诈骗、有没有风险代理的律师可以和我联系一
·我是农民工一家四口人去年来到南宁市武鸣区里建正安农场百香果地
·虚开增值税发票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