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首页 >>文章

结婚前买的房子属于共同财产吗?



离婚诉讼中,房产分割往往是夫妻双方最为关心的问题,其中最具争议的是有关婚前所买房子的问题。那么夫妻在结婚前买的房子属于共同财产吗?这根据实际情况的不同而有所差异,本文收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具体阐述。

一、结婚前买的房子属于共同财产吗?

结婚前买的房子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在现实中普遍有以下三种情形:一是一方在结婚前出资购买的房子;二是由一方父母或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子;三是一方在结婚前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的房子。下面将详细介绍这三种情形:

(一)一方在结婚前自己出资购买的房子。根据婚姻法的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在结婚前,一方已经购买,付清房款和拥有所有权的房子显然属于一方的婚前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并不是夫妻共同财产。但如果结婚前一方自己出资买房子,但基于一些原因将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这视为对对方的赠与,在这种情况下,该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二)一方父母或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子。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房子,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房子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但如果将产权登记在夫妻双方的名下,那么就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该房子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其次是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子,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房子可以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共有,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现实中,许多父母为子女买房子耗尽毕生的积蓄,这一规定也是对婚姻中双方及其父母财产的保护。

(三)一方在结婚前签订买房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的房子,如果其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而房子登记在首付房名下的,可以先协议处理,在协议不成的情况下,法院一般认定该房子属于产权登记的一方,双方共同还贷的款项可以由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二、结婚前买的房子在离婚时的分割

那么,离婚时房子怎么分?这同样也要分情况进行考量。结婚前买的房子如果是夫妻一方的财产,则在离婚时就属于个人财产,不能进行分割。相反地,如果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就应依据以下离婚财产分割原则进行分割。

(一)男女平等原则。夫妻双方平等地分割包括房子在内的共同财产,享有同样的权利和义务。

(二)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从生理特点上考虑,房子的分割在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同时,房子分割还要特别注意给分到子女抚养权的一方的照顾。

(三)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在离婚分割房子时,尽量考虑对房子有实际需要或能有效利用房子的一方,比如一方已经拥有一套房子,而另一方却没有住房,在这种情况下就应依照该原则认定房子归需要的一方所有,而适当给予另一方补偿。

此外,还应考虑一下具体的情形,比如双方父母共同出资买房的情况下,房子的分割还要适当考虑双方父母出资的份额。

在离婚财产分割时,房产分割关系到的利益价值较大,情况也往往比较复杂。就夫妻在结婚前买的房子来看,存在的情况也是多种多样的,而情况不同也会影响到房产最终的归属问题。要是自己不能很好的处理这方面的问题,建议可以委托专业的律师来提供法律帮助。


■ 相关内容
·在进行房屋买卖的时候,可能因为实际购买的房屋类型不同,导致当
      在进行房屋买卖的时候,可能因为实际购买的房屋类型不同,导致当事人实际需要注意的事项不同,但我们总结了一下,其实在买卖房屋的过程中在需要注意的事项上面有一些共通点,那究竟房屋买卖要注......


·一、杭州二套房首付比例是多少
      一、杭州二套房首付比例是多少?杭州市相关政策明确,调整非本地户籍居民家庭购房须提供的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年限要求,由原有“自购房之日起前2年内在本市连续缴纳1年以上”调整为“自购房......


·浙江省农村房屋买卖是否合法?
      虽然浙江省进行了不动产的改革深化,但是浙江省农村房屋买卖不同于城镇房屋买卖一样自由,虽然,法律允许农村房屋买卖,但是农村房屋买卖会受到较多的限制,接下来,将为您讲解一下浙江省农村房......


·女方父母出钱买的房,离婚后怎么分
      房价太高,导致很多年轻人买房都会让父母出资,特别是在年轻人结婚的时候需要购置新房。如果发生离婚的现象,就需要对房产进行分割,那么女方父母出钱买的房,离婚后怎么分?我们在下文解答一下,......


·公司非法集资员工举报是否需要承担责任?
      在我国,虽然目前对于非法集资处于严厉打击的过程中,但一些地方,尤其是偏远地区的非法集资案件并没有明显减少。一方面是因为非法集资有利可图,另一方面则是法律宣传的不到位。那么公司非法集......

·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试行)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  为了规范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工作,我部组织制定了《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试行)》,现印发给......

·农村拆迁补偿安置实施办法是怎样的?
      农村拆迁补偿安置实施办法是怎样的?距离:太仓市浏河镇农村拆迁补偿安置实施办法根据国务院《城乡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省、苏州市、太仓市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就房屋拆迁补......

·医疗纠纷典型案例及处理流程
      医疗纠纷典型案例及处理流程近年来,国外各种医患矛盾频发,无论是公立医院还是私立医院,都出现了许多医患纠纷事件。医生本是救死扶伤的天使,到底是什么让医者和病人之间的关系如此紧张呢?接......

·公司入职合同范本是怎样书写的
      公司入职合同范本的签订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法律文书,依法签订的入职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有约束作用,同时也是双方维护自己权益的基础,只有签订了入职合同之......

·实习期离职有工资吗,实习期应注意什么?
      当今社会,很多在校的大学生为了锻炼自己,往往会利用平时多余的时间去一些企业进行实习,但是如果大学生在实习期间,由于某种原因要离职时,离职的时候有工资吗?这个问题,我们做了解答,详情请......

·合同诈骗罪怎么处罚,如何处罚合同诈骗罪
      合同诈骗,直接使他方当事人产生错觉,“自愿”地与行骗人签订合同,从而达到骗取财物的目的。而且近年来,合同诈骗犯罪猖獗,已经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那么,构成合同诈骗罪怎么处罚?下文马上......

·保证与保证合同
      保证是指第三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其债务时,该第三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担保方式。“第三人”被称作保证人;“债权人”既是主债的债权人,也是保证合同中的债权人。保证是......

·登记离婚后,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怎么办?
      1对于离婚协议书的履行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八条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

·大家在日常的生活当中,不管是因为做生意或者是其他的原因,都有
      您在日常的生活当中,不管是因为做生意或者是其他的原因,都有可能存在借贷的这种行为。通常情况下,如果当事人到银行进行借贷的话,银行会有严格的审批制度和一些比较繁琐的流程,所以很多人会......


■ 法律问答
·下班电瓶车逆行撞断腿算工伤吗
·工伤赔偿怎么算标准,我家属在中铁电气化局
·您好!我想请问一下如果门诊病历掉了医院医生有责任被发一份吗san
·你好,今天禄口那个门面房啥情况啊,流拍了,能了解一下吗
·写借条是这样写的,本人借八万元钱,现在没钱还,用车
·我到十二月份退休是三十三零八个月,应该算三十三呀?还是三十四呀?san
·有了婚外情犯法吗。已经有了小孩房子也有了有我的名
·是否算工亡,出差回返中突发心肌梗死亡是否算工亡
·他奋斗这些年为家中盖房是该归女方吗
·原籍如皋市长江镇,去年南京上大学毕业,户口挂靠在南京某企业集
·农民工造桥工伤五级伤残赔偿款项及金额
·下列情况是否可以生育第二胎的
·我外甥是残疾军人,前天下午在工地因不让旁边施工队填倒垃圾,他
·你好,我是苏陈的,去年打工的工资没有支付,打了欠条,老板说,
·成都购房条件是怎样的?我有两套房了
·帮助网络犯罪事情
·山东省潍坊市昌乐县男女多少周岁领结婚证
·你好。请问你个事,承办方那边不给钱我们起诉需要什么手
·横山桥的一个朋友欠我八万元钱,一直不还,有欠条我联系不到他,
·个人拖欠农民工工资是否需要到工作地点的人民法院申请起诉
·什么样的行为够成侮辱诽谤罪
·家人因为盗窃进了监狱请问请个律师需要多少钱?
·中国关于岗位工资,待遇福利什么的有没有具体的标准啊?
·农合改字需要什么手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