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抚养费起诉状
起 诉 状 原 告: ***,女,汉族,2008年7月23日生 法定代理人: ***,女,汗族,1985年7月30日出生 身份证号: ************ 住 址: 南京市***路139号 电 话: 18625188976(律师) 被 告: ***,男,汉族,1982年1月12日出生 住 址: 南京市***小区 803室 电 话: *********** 诉 讼 请 求 1、 判决被告按照离婚协议的约定支付女儿抚养费3000×7=21000元(2012年4月22日—2012年11月22日) ,并保证以后每月按时给付抚养费; 2、 判决被告承担全部诉讼费用 事 实 与 理 由 被告与原告的法定代理人于06年2月登记结婚。原告于2008年7月23日出生。 今年4月份,被告与原告的法定代理人已经无法生活在一起,于是双方达成离婚协议并办理了离婚手续。 离婚协议上约定由被告每月支付3000元的抚养费直至小学结束,以后的抚养费再协商,可是离婚已经半年多了,被告一直未支付抚养费,原告与其法定代理人在外租赁房屋居住,承受着生活的压力,特此诉至法院,请求法院保护原告的权利,判决被告支付拖欠的抚养费,并保证以后的抚养费按时给付。 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地址 见证据清单 此致 南京市**区人民法院 附:本诉状副本 壹 份 起 诉 人 (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理人 2012 年 ** 月 ** 日 证 据 清 单 编号 证据名称 证明对象 1 原告户口本 原告身份 2 离婚证 被告与法定代理人已离婚 3 离婚协议 被告支付抚养费的依据 4 法定代理人身份证 法定代理人的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