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首页 >>文章

公安机关拘留犯罪嫌疑人的时限是多长

公安机关在对刑事案件依法进行侦查的时候,此时可以根据案件的需要,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拘留措施,暂时限制其人身自由。但这也是有时限规定的,那到底公安机关拘留犯罪嫌疑人的时限是多长?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公安机关拘留犯罪嫌疑人的时限是多长
我国规定,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对于不需要、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传唤、持续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十二小时。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对于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内进行讯问,并将拘留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他所在的单位。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三日至七日内,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可以延长至三十日提请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时间为七日。
二、公安机关拘留犯罪嫌疑人的留置时间多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十二条规定:“、持续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12小时。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这一规定表明: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对犯罪嫌疑人在未采取、强制措施的前提下,限制其人身自由进行审查不得超过12小时。
值得注意的是,我国警察法对此有不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九条规定:“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经出示相应证件,可以当场盘问……对被盘问人的留置时间自带至公安机关之时起不超过二十四小时,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至四十八小时”。这一规定表明: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在未采取拘留、逮捕强制措施的时候可以限制其人身自由48小时进行审查。
刑事诉讼法和人民警察法的这两条规定,显然给了公安机关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在未对犯罪嫌疑人采取拘留、逮捕强制措施的情况下,既可以适用传唤、拘传限制其人身自由12小时,也可以适用留置限制其人身自由48小时的选择权。因此,在司法实践中,公安机关传唤、拘传超过12小时时,往往用留置作为超时的依据。这样,刑事诉讼法对公安机关关于传唤、拘传的时间规定就失去了意义。所以笔者认为,人民警察法规定的留置时间应与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相吻合,应改为12小时。
我国规定的拘留是比较多的,包括刑事拘留、行政拘留以及司法拘留等等。其中刑事拘留仅仅属于刑事诉讼中的一种强制措施,并不属于具体的处罚。而不管是谁在实际拘留犯罪嫌疑人的时候都是有时限限制的,超过规定的时限进行拘留的,则就会构成违法行为。



■ 相关内容
·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如何量刑处罚
      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是指违反枪支管理规定,私自挪用、藏匿枪支、弹药,拒不交出的行为。只要行为人实施持有枪支、持有弹药或者私藏枪支、私藏弹药其中任何一种行为,即构成犯罪。现实中......


·浙江省寻衅滋事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寻衅滋事属于生活中比较常见的情况,而只有在达到情节严重的时候,才会被认定为《刑法》中规定的寻衅滋事罪,那么之后也才可以根据实际的犯罪情况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现在在不同地区犯此罪的......


·信用卡诈骗金额多大构成犯罪?
      信用卡消费是现在很多年轻人的主要消费方式,对于持卡人而言,消费后就应该在还款日前及时还款。否则恶意透支金额达到一定标准,经银行再三催收无效的,可能涉嫌信用卡诈骗,当事人有被追究刑事......


·绑架罪的社会危害性有哪些?
      有些人会为了达到自身不可告人的目的而绑架他人,这一恶劣行为往往会对社会造成一系列无法估测的影响和危害,因此人们“绑架罪”这三个字望而生畏。但不必害怕,了解绑架罪,了解其社会危害性,......


·婚前房产,婚后出租,离婚时租金收益怎么算?
      1.共同财产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工资、奖金;(2)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因继承或赠予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予合同中确定......

·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未经灭活的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数量较大的行为。(一)客体要件本罪......

·多因一果造成的工伤如何认定?
      《工伤保险条例》中对“工作原因”未作出明确的规定,导致在司法实践中对“工作原因”的认定难以把握。一般认为工作原因包含两个要件:一是劳动者受伤与履行工作职责相关,二是劳动者受伤与履行......

·民事裁定书(对原审驳回起诉的上诉案件用)
      法院诉讼文书样式57    (××××)×民终字第××号    上诉人(原审××)……(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被上诉人(原审××)……(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

·刑事判决书(一审自诉、反诉并案审理用)
      法院诉讼文书样式5    (××××)×刑初字第××号    自诉人(被反诉人)……(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  委托代理人(辩护......

·做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标准是怎样的
      交通事故的发生是您都不愿意看到的,但是现实中却有不少事故发生,每年因事故死亡的人数不在少数。事故发生以后,交通事故处理部门就要做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标准,根据事故认定标准对事故责任......

·公司债券发行数额是多少,都有哪些
      公司债券发行数额是多少,都有哪些发行条件1、《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一)第十七条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公开发行公司债券:(1)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公司财务会计文件存在虚假记载......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内容有哪些
      生活中,如果发生交通事故,后期必然会涉及到人身损害赔偿这个问题,可是大多数人对此并不清楚。你知道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包括哪些,具体是怎样的吗?下面,我们将为你介绍详细内容,请阅读下文......

·律师见证书范本--股东大会的律师见证书
      致:xxxxxx股份有限公司  xx律师事务所接受xxxxx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的委托,指派本律师出席了公司于2014年4月4日在江苏省南京市金陵大酒店召开的二○一四年年度股东大会,并对会议进行律师见......

·用人单位未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导致劳动者不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应否赔偿损失?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依法应当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工伤保险系社会保险制度的重要内容,是职工在遭受工伤事故时获得物质帮助的社会保障制度。《中华人......


■ 法律问答
·离婚方面的问题
·我老公被拘留了,如何才能见到他?
·旅行社开具的收据有法律效率吗?
·业邻居楼上长期噪声扰他家装修时沐浴家居不知出了什么问只要洗澡开水的水声特吵,特大也找人查
·我在行驶中感觉方向盘偏向,便停在应急车道,打开双闪后下车检查(没有放警示牌),没
·委托书怎么弄?谢谢ni
·异地恋因感情纠纷,诉讼离婚。
·借贷合同能否解约
·您好,请问我们马上两个月不发工资算是拖欠工资不?怎么通过法律
·男方瞒着女方抵押房产,办理贷款等,资金用于*博,妻子需要承担吗?
·你这边是安徽安庆的么 我有个债权纠纷想让你们代理追讨诉讼
·叶律师你好!我有一张打工的工资欠条,对方总是说现在没有,可是
·我要回见我的朋友现在句容监狱是否允许回见
·请书法家为单位写字,应怎样签合同?
·我想了解一下我儿子在滨海新区看守所是什么情况放的什么罪以及要
·自动售货机和明码标价,谢谢二位律师的回答
·骑摩托车被小汽车倒车撞到了,小腿小骨骨裂,骑摩托车的喝了一点酒,这个责任怎么划分
·前右眼受伤,有光感,无视力,左眼视.6,被评为7级伤残,今工伤复发鉴定右眼有光感
·我儿媳妇向我儿子提出离婚诉讼,法院以小孩小为理由判不准离婚,女方对我家多次打砸抢
·网吧经营许可证分城镇和乡镇之分吗?
·有权要他卖房子退钱吗?,我现租房住
·同性发生性关系,本人今年17岁
·两个自然人之间可以签订委托招聘居间服务合同吗san
·关于承包土地,能请问一下:我们村承包的土地到期了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