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首页 >>文章

贪污判几年 怎么处罚贪污犯罪

一、贪污判几年 怎么处罚贪污犯罪

(一)数额在3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的,属于“数额较大”,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3万元,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其他较重情节”,应予立案,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1.贪污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防疫、社会捐助等特定款物的;

2.曾因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受过党纪、行政处分的;

3.曾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追究的;

4.赃款赃物用于非法活动的;

5.拒不交待赃款赃物去向或者拒不配合追缴工作,致使无法追缴的;

6.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二)数额在20万元以上不满300万元的,属于“数额巨大”,数额在10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涉嫌上述六种情形之一的,为“其他严重情节”,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数额在30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数额在150万元以上不满300万元,涉嫌上述六种情形之一的,为“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 财产。

二、贪污罪的数额、情节规定

受贿罪数额司法解释解读

2016年4月18日起开始实施的《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贪污、受贿罪的相关量刑数额作出了进一步的规定。

1、受贿罪数额较大标准,30000元-200000元

2、受贿罪数额巨大标准,200000元-3000000元

3、受贿罪数额特别巨大标准,3000000元以上

受贿罪情节认定标准

1、较重情节:

贪污数额在10000元以上不满30000元,同时具有以下情节,

(1)贪污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防疫、社会捐助等特定款物的;

2)曾因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受过党纪、行政处分的;

(3)曾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追究的;

(4)赃款赃物用于非法活动的;

(5)拒不交待赃款赃物去向或者拒不配合追缴工作,致使无法追缴的;

(6)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受贿数额在10000元以上不满30000元,具有前款第二项至第六项规定的情形之一,或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他较重情节”,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1)多次索贿的;

(2)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损失的;

(3)为他人谋取职务提拔、调整的。

2、严重情节:

贪污数额在100000元以上不满200000元,具有上述规定的六种情形之一的

受贿数额在100000元以上不满200000元,具有上述规定的三种情形之一的

3、特别严重情节:

贪污数额在1500000元以上不满3000000元,具有上述规定的六种情形之一的

受贿数额在1500000元以上不满3000000元,具有上述规定的三种情形之一的

对于构成贪污犯罪的,肯定是需要依法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而此时按照罪刑的贪污量刑规定,结合实际犯罪的情节,最严重的时候可以直接对行为人处死刑,同时并处没收财产。因此要是说到贪污判几年的问题,则还需要根据实际的犯罪情节才能确定。


■ 相关内容
·刑诉法第一百一十一条内容是什么?
      我国刑法规定的是关于那些违法情节严重并且已经达到犯罪程度的相关惩罚,而与刑法相伴而行的就是刑事诉讼法,其中规定的是刑法的程序上的相关问题。了解和学习刑诉法是很有必要的。下面我们就为......


·刑事案件审判阶段,律师有何作用?
      法院审判阶段是律师发挥辩护作用的最后也是最关键的阶段。    在这个阶段里,律师将根据此前所掌握的一切有利于被告人的证据和事实情节并依据娴熟的法律知识全面地对抗公......


·走私的对象有哪些
      走私的对象,即走私的东西是什么,人们日常生活中也经常听说,往往认为是一些名贵的货物,如小轿车、洋烟、洋酒、名牌化妆品等。还有人以为偷渡也是走私,偷渡人员也有海关打击等。其实,走私的......


·江苏省盗窃罪量刑意见内容
      对于盗窃罪,其实算是我们在日常生活中比较常见的一种犯罪了,现实中针对具体的盗窃行为,其实多数都是要结合具体的犯罪数额才能定罪的。虽然《刑法》中对盗窃罪的量刑作出了统一的规定,但实际......


·高温作业中暑可享工伤
      一些职业病防治医院职业病科工作人员称,多数人都认为中暑是身体差等原因,没往工伤上想,所以每年在职业病所“挂号”的中暑患者很少。中暑职工如果要申请工伤并不是一个部门说了算。在高温环境......

·离婚诉讼应该收集那些证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证据有下列几种:(一)书证;(二)物证;(三)视听资料;(四)证人证言;(五)当事人的陈述;(六)鉴定结论;(七)勘验笔录。以......

·拒绝环境保护行政部门检查或者弄虚作假的如何处理?
      排放环境噪声的单位违反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拒绝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依照噪声污染防治法规定行使环境噪声监督管理权的部门、机构现场检查或者在被检查时弄虚作假的,环境......

·开车撞死人一定要负刑事责任吗?
      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认定.1、只要没有违反交通法规,就不属于犯罪,只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www.njLawyer.cn。如果开车人负主要或者全部责任,那么应当认定为交通肇事罪,而如果是同等责任或以下,......

·公司法中子公司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公司法中子公司的相关规定是什么?现在很多公司经营发展到一定的规模,就会成立或者收购子公司和分公司,而无论是总公司还是作为分公司、子公司都需要遵守我国的公司法的规定,因为公司法对各类......

·起诉书的制作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刑事诉讼法实施中若干问题的规(1998年1月19日)35.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的规定,人民检......

·企业改制操作方法8--人员重组(安置、经济补偿)
          1.需安置的人员范围包括六类:辅业资产企业的全体职工;改制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破产企业职工;主业分流的富余职工;原企业的离、退人员;需重新安置的工伤及重病员工;需特殊照......

·房地产拆迁中的特殊情况
      第一类是居民区中的街道工厂。该类房屋在市场上既无成交案例也无出租案例,无法采用市场比较法和收益法,而采用成本法评估,由于该类房屋的容积率较高,最后计算出的市场价格相对偏低,较难真实反......

·租房合同到期不续签有补偿吗,为什么?
      租房合同到期不续签有补偿吗,为什么?租赁合同是当事人一方将租赁物交付另一方使用另一方为此支付租金并于使用完毕后归还租赁物的协议。合同到期以后,双方的权利义务结束,所以是没有补偿的。......

·机动车辆不按照规定使用声响装置的,如何处理?
      违反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机动车辆不按照规定使用声响装置的,由当地公安机关根据不同情节给予警告或者处以罚款。机动船舶有前款违法行为的,由港务监督机构根据不同情节给予警告......


■ 法律问答
·投资建一级医院合作协议,审个合同
·人家欠我钱不还。
·跟卖淫女处对象,被他们只认是我介绍的
·我想离婚 没有经验不知道怎么办
·离婚官司需要多少费用
·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二轮摩托车及驾车违反交通酒后驾
·孟律师你好!打扰了!我和现任是分居五年了,也没有任何联系,也
·侵犯个人名誉和隐私权的怎么办,能起诉吗?
·你好,我在某某上借了650007期还,每个月91214元,请问这个在国家规定的利息里没
·与出租车相撞,保险公司后续的理赔怎么理赔
·就是我买了个二手车,准备按揭,但是根据个人问题没有贷下来,他们就说我要交违约金我
·在KTV上班,下班时保安员要搜查皮包
·离婚时孩子如果归男方抚养,女方如何支付抚养费
·拆迁补偿,我家的旧房子要拆迁了
·你们好检察院各位领导!我在非洲经营木材生意,2017年囯内浙
·你好,我是临时工,我对象是事业编,但是单位给交的有养老保险,从出生一直到九个月孩子一直跟母亲和母亲的
·昨晚手机银行转账转到连城县看守所了,怎么跟看守所联系退回
·我该怎么要回我应得的工资.
·工龄证明怎么开,律师您好我是在职员工再来本单位之前我曾在乡中学教过十多年书我想把
·别人欠我钱不还,我又找不到他人怎么办?
·你好,拆迁安置房买卖可以签合同做公证吗,你你可以做吗
·袁律师您好!有一个二十几万的追偿权纠纷案,我是保证人。已开过
·这个亲戚是我父亲的朋友,给他用来发展养职业。父母十前死了,大弟死了,小弟由于经常吃酒。有事是我承
·你好我的朋友打麻将被人家给胡弄了输了不少钱,给我打电话我带着两个人去了,我已经看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