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首页 >>文章

购房是否办理预告登记

当事人约定买卖房屋或者转让其他不动产物权时,为了限制债务人处分该不动产,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保障债权人将来取得物权。这在商品房预售中尤为常见。为了制约出卖人把已出售的住房再次出售或者进行抵押,对于买受人而言,购房是否办理预告登记?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购房是否办理预告登记
1、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一条规定,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由此可见,买卖房屋并不是必须非得办理预告登记。
2、买房时如果办理预告登记,使已登记的债权请求权经过公示后,具备了对抗第三人的效力,即具备了一定的物权效力。因此,从预告登记的性质上说,预告登记是债权物权化的一种具体表现,即使得债权具备了物权的某些效力。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3、商品房预售登记并不具有预告登记的性质,这点需要注意。
二、如何办理房屋预告登记
1、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需要的材料:
(1)登记申请书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已登记备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原件;
(4)当事人关于预告登记的约定原件;
(5)预购人单方申请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的,预售人与预购人在商品房预售合同中对预告登记附有条件和期限的,预购人应当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
(6)设定在建工程抵押的房屋,需要提交抵押权人同意房屋买卖的证明材料。
2、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需要的材料:
(1)登记申请书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抵押合同原件;
(4)主债权合同原件;
(5)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证明原件;
(6)当事人关于抵押权预告登记的约定原件;
(7)已设定在建工程抵押权的,提交抵押权人放弃抵押权的证明原件。
3、房屋所有权转移预告登记的材料:房屋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房屋的所有权、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预告登记的,除提交下列规定材料外,还应当提交抵押权人同意抵押房屋转让的书面文件原件、他项权利证书原件、抵押权注销申请书原件:
(1)登记申请书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转让方的房屋所有权证;
(4)房屋所有权转让合同原件;
(5)当事人关于预告登记的约定原件(转让合同中已有约定的除外)。
4、房屋抵押权预告登记所需的材料:已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或房屋所有权转移预告登记的房屋,可以办理房屋抵押权预告登记。
(1)登记申请书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主债权合同原件、抵押合同原件;
(4)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转移预告登记证明原件;
(5)当事人关于预告登记的约定原件(抵押合同中有约定的除外)。
5、预告登记的变更登记需要的材料:
(1)登记申请书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预告登记证明原件;
(4)变更事实的有关证明文件原件。
6、预告登记的注销登记需要的材料:
(1)登记申请书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预告登记证明原件;
(4)证明预告登记的房屋权利终止的证明材料原件。
7、具体程序:
(1)确定开放商拥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可以保证开发商在预售后有履行的能力,具体说来需要具备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这四个条件后才能取得预售许可证。
(2)与开放商约定房屋预告登记。在确定开发商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与其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中可以约定房屋预告登记,也可以在房屋买卖合同外另行书面约定房屋预告登记。无论如何,双方约定是进行预告登记的前提。
(3)申请预告登记。在已完成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后,买房人可以向当地县级以上房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告登记。如开发商未按约定与买房人共同申请预告登记,买房人可以单方申请预告登记。
(4)申请成功后,去房管局办理预告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8、当事人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登记,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登记错误,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登记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登记机构赔偿后,可以向造成登记错误的人追偿。
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所以办理预告登记后,并不意味着高枕无忧,要尽快申请房屋产权登记。如果想要防止出卖人将房屋再次出售或进行抵押,可以在专业律师的帮助下办理预告登记,更好地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



■ 相关内容
·租房的中介费要怎么计算
      如今,不少人租房其实都是通过房产中介进行的,这样可以较快的获得更多优质的租房资源,能够节省自己的时间,同时有房产中介居中承担居间责任,相对也是比较好的。但此时需要实际支付中介费,那......


·在我们进行购买房产的时候,很多人认为一般的房屋的价格是比较高
      在我们进行购买房产的时候,很多人认为一般的房屋的价格是比较高的,因而转向购买小产权房,但是又对于小产权房的合法性有一定的疑问。那么,深圳小产权房买卖纠纷如何进行处理呢?深圳小产权房买......


·在买房的过程中经常被一些面积弄晕,什么建筑面积、公摊面积、套
      在买房的过程中经常被一些面积弄晕,什么建筑面积、公摊面积、套内面积等等,很多时候买房合同上面写的面积都是让人搞不清楚的。那从法律的规定中来看,究竟买房合同面积有哪些呢?若你不清楚的话......


·苏州离婚房子过户费用多少?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生活起居处处不离房子,夫妻由于各种原因而选择离婚的话,过户房产就成为了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离婚过户房产是需要缴纳税费和手续费登记费和工本费这些费用的,如果不按规定......


·通信工程质量问题应对措施有哪些
      通信工程质量问题应对措施有哪些?通信工程属于重要的基础设施工程,如果其出现质量问题,则会影响到信息的沟通,从而缩短工程使用寿命。由于工作人员的疏忽,和施工企业管理不善,导致通信工程......

·诉讼离婚要做什么准备 如何诉讼离婚
      诉讼离婚对于当事人而言是很重要的,因为此时可能双方之间产生了争议,所以才需要通过打官司的方式来离婚,而法官最终的判决也会影响到他们的合法利益。因此,就需要求当事人做好准备,那一般诉......

·交通事故中财产损失怎么索赔
      开车上路难免会遇到一些交通事故,那发生交通事故后财产损失怎么索赔呢,如果您对交通事故中的财产损失索赔不太了解,我们在下文就为您准备了不同类型交通事故财产损失的索赔方式,希望能帮助您......

·两高公布司法解释:诽谤信息被转发500次可判刑,在网络辱骂恐吓他人属于寻衅滋事罪
      9月9日下午3时,最高人民法院将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这部司法解释将于2013年9月10日起施行。......

·票据返还请求权纠纷
      票据权利包含对票据的权利(即对该票据本身的所有权)和票据上的权利(即对票据记载内容所享有的权利)两方面的权利。《票据法》对票据返还请求权末作明确的规定,而在第12条规定了以欺诈、偷......

·离婚要给子女多少抚养费
      我们都知道,夫妻在离婚时,如果存在子女抚养的,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则要向子女支付一定数额的抚养费。抚养费的支付一般到子女成年也就是满18岁为止。离婚要给子女多少抚养费呢?我们马上为你......

·FOB货代应该向谁交付提单
      国内卖方与国外买方签订买卖合同,贸易术语为FOB,随后,卖方根据买方的指示,将货物交给某国内货运代理人,由其代为办理了该批货物在起运港的装箱、内陆运输、报关等事务。货物出运后,该货运代......

·个人是否可以申请破产
      个人是否可以申请破产一、申请破产需要具备什么条件?破产申请人是与破产案件有利害关系、依法具有破产申请资格的民事主体。需要说明的是,并非所有与破产案件有利害关系的人都具有破产申请资......

·人身损害护理依赖程度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31147-2014人身损害护理依赖程度评定Assessmentofthelevelofnursingdependencyforthepersonalinjury2014-09-03发布201......

·试用期约定的服务期合同是否有效?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对由用人单位出资招用、培训或者提供其他特殊福利待遇的劳动者的服务期作出约定,因此服务期是劳动者因接受用人单位给予的特殊待遇而承诺必须为用人单位......


■ 法律问答
·2014年买的房1078平米,2015年交房时交成123平
·给私人老板打工,没签合同,老板不给工资怎么办?只有一个工资单上面有老板的签名
·正常人被继父送到精神病院治疗,求助
·婚姻问题,尊敬的网友社会各界人士
·原籍如皋市长江镇,去年南京上大学毕业,户口挂靠在南京某企业集
·离婚案,男方因为买房而出资200万,目前女方不承认200万属
·摄影工作室的,用了两张顾客外景照片做团购写真,顾客提
·我是孕妇,公司做假说我么打卡辞退我,我可以主张产期和哺乳期工资吗?
·我在南京市建邺区中城社区的好领居菜场于2017年6月份租赁了
·我是企业退休职工,中级职称,退休后是自动解聘了吗?
·交通事故咨询,应该被拘留和罚款
·押在你所的人的家属是否需要送点钱或衣服鞋袜过来
·关于交通事故咨询,麻烦回电
·超市人员私自翻看客户柜里面的东西
·婚姻问题了,
·对方违章掉头撞伤当事人,交通队说对方全责,当事人牙齿掉了一个
·无证驾驶在门头沟被抓,是在门头沟看守所吗
·按正常流程辞职用人单位不批一直拖怎么办
·二手房 居间协议纠纷,律师
·交通事故,一辆电动车与一辆轿车相撞
·辅道直行与左转车辆发生事故怎么判责
·2020年7月18日,在栾城区开车撞死一名行人,认定全责,怎
·南京刑事案件律师如何收费?在网上销售电商被拘留说是侵犯了商标
·土地公正问题,爷爷从生产地买一块地有80平方米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