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首页 >>文章

劳动经济赔偿金n+1如何赔偿?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南京律师网。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
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N为工龄的年数,1为1个月的工资,n+1赔偿指的是工作年限加1个月工资的赔偿,赔偿的工作年限是根据员工的总工作年限来确定的,当月工资不属于赔偿,是属于应当支付的工资。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相关内容
·公司聘用员工不慎的赔偿责任
      《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从该条规定中我们可以看出,只要用人单位招用了未与其他单位解......


·试用期内辞职需要承担培训费吗?
      根据《劳动法》及《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的有关规定,劳动合同当事人双方的劳动合同中关于试用期的约定、服务期协议均合法、有效。Jack在试用期内依法享有的随时解除合同的权利,这是劳动者的法......


·兼职不能直接成为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
      兼职一般是指在完成本职工作以外,在业余时间内,与其他单位建立的工作关系。《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第四项规定,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工作任务造成影响......


·劳动经济赔偿金n+1如何赔偿?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


·劳动仲裁的举证责任
      举证责任有两个方面的含义:行为意义上的举证责任和结果意义上的举证责任。前者是,是指就自己的主张向人民法院提供证据的责任;后者,是指当自己主张的事实最终得不到证明时,承担不利于诉讼结......

·如何分割遗产
      本文所讲的遗产分割的是指继承人如何取得应继承份额。主要有以下两种:一、依被继承人遗嘱继承所指定分割遗产。被继承人留有遗嘱时,如果遗嘱中定有分割遗产的方法,或......

·劳动争议仲裁当事人举证
          1.申诉人向仲裁委员会申诉或者被诉人提出反诉,应当附有符合申诉条件的证据材料。          2.当事人有责任对自己提出......

·超过退休年龄的劳动者是否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曾先后作出两个答复:(1)《关于离退休人员与现工作单位之间是否构成劳动关系以及工作时间内受伤是否适用〈工伤保险条例〉问题的答复》(2007年7月5日〔2007〕行他字第6......

·侵犯著作权罪须具备的构成条件
      1.行为人在主观上是故意的,并且是以营利为目的。这是罪与非罪的界限。“以营利为目的”,是指行为人侵犯他人权利的行为是为了获取非法利益。近年来,我国文化事业发展迅速,图书音像市场不断繁......

·交通肇事罪
      一、交通肇事罪的构成及特征  交通肇事罪是一种过失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根据我国刑法理论,任何一种犯罪的成立都必须具备四个方面的构成要件,即犯罪客体、犯罪客观方面、犯罪主体和犯罪主观......

·认定财产无主申请书
      申请人:××市××区房地产管理处地址:××市××区××街××号法定代表人:倪××职务:处长请求......

·产权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离婚时应如何处理?
      不能仅仅按照产权登记的情况将房屋一概认定为未成年人的财产,还应审查夫妻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双方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房屋,子女尚未成年,如果产权登记在该子女名下,夫妻离婚时不能简......

·土地补偿款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1、宅基地使用权制度是我国特有的一种制度,是解决和保障广大农民生活居住问题的需要,是具有福利和社会保障功能,农村村民是基于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才享有集体所有土地的宅基地使用权,非集体经......

·福利待遇何时终止?
      离职时员工的五险一金和档案的处理如下,具体的全国各地的实际情况大同小异,但应该以当地为准,因此,当事人应该去当地咨询一下:1、养老保险转移手续《关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


■ 法律问答
·能帮我一起取证吗?
·我是钟律师,我有一个远房亲戚有一个案件是您以前经办的,现正在
·与前女友的金钱借贷纠纷及婚姻问题
·离婚时应该怎么算房产,我们的房子买时44万
·满十六岁未满十八岁欺诈未成人钱财超00san
·张律师你好,你曾经帮我代理二起案子,我觉得你人不错,想请你代
·工资以及加班工资
·我是新蔡县**村民在外打工多,不经常回家,由于身份证丢失九九回去补办身份证时被派
·请问乙方该怎么办,土地还能要回来吗?甲方被征用.2亩地的赔偿应该给
·民事撤诉裁定书下达后,原告可否再起诉
·欠我6000多块钱,地址是以前的,法院能找到她吗。她能收到起诉信吗
·一年前借出五万有借条,约定2020年12月31号还,现在一直
·司机违章停车我开门一个汽车的人撞上去了脚踝骨折费用是保险出请
·拆迁安置费如何计算,拆迁过渡费怎么算
·办理离婚要到哪个部门申请?
·您好!今天一个微信好友告诉我他另外一个微信好友名字、照片都跟我一模一样,我叫他发
·姜律师您好!我儿子在12月1号说是涉嫌非法经营罪在浙江省宁波
·按揭的房子可以公证吗?未满18周岁
·2人合伙开,对方要不干了,这个怎么san
·我在天津武清区工地干活把左手食指弄掉一节,中指弄掉两节,这属
·迁户口,我想问一下我丈夫把户口签到我们家了
·我爸爸在砖厂上班,是农民工,在工作的时候机器把无名指的搅断了
·开发商违约要讲房屋收回,赔付的违约金按什么标准计算?
·你好我有债务问需要咨询一下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