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首页 >>文章

再审程序的特点

再审是为纠正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错误判决、裁定,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对案件重新进行的审理。

  法院对已经审理终结的案件,依照再审程序对案件的再行审理,其目的是纠正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但确属错误的判决或裁定。再审的特点是:

  1、提起再审的主体必须是最高人民法院和上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上级人民检察院或本院院长

  2、提起再审的客体是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第一审或第二审案件的判决或裁定

  3、提起再审的时间是判决或裁定生效以后二年内提出;二年后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以及发现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

  再审是一项重要的诉讼程序制度,也是各国刑事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南京律师网。纵观各国的刑事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对再审制度的规定大致可分为两类:一类是规定审判监督程序,即法定的机关和公职人员,基于法律赋予的审判监督权,对有错误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提起再行审理。因为审判监督程序是以审判监督权为基础的,因此,一般对提起的期限不作强制性规定,对提起再审的条件和理由等也只作原则性规定。

  另一类是基于当事人诉权的再审,即当事人不服已经生效的裁判,向再审法院提起再审之诉,再审法院对案件再行审理。各国一般对再审的条件和理由、再审的范围以及提起再审的期限都作了具体的规定。。

■ 相关内容
·申请再审的时间
      申请再审的时间:当事人申请再审的,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六个月后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以及发现审P人员在审理该案时有贪污受贿,......


·可以申请再审的裁定
      可以申请再审的裁定:对不予受理的裁定可以申请再审。对驳回起诉的裁定可以申请再审。对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的裁定可以申请再审。。...


·不作为申请再审案件处理的情形
      不作为申请再审案件处理的情形:再审申请被裁定驳回后,申请再审人以相同理由再次申请再审的,不作为申请再审案件审查处理。申请再审人不服驳回其再审申请的裁定,向作出驳回裁定法院的......


·再审程序的特点
      再审是为纠正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错误判决、裁定,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对案件重新进行的审理。  法院对已经审理终结的案件,依照再审程序对案件的再行审理,其目的是纠正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但......


·虚假诉讼罪的定义及构成要件
      1、虚假诉讼罪的定义为谋取不正当利益,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2、构成......

·劳动仲裁的举证责任
      举证责任有两个方面的含义:行为意义上的举证责任和结果意义上的举证责任。前者是,是指就自己的主张向人民法院提供证据的责任;后者,是指当自己主张的事实最终得不到证明时,承担不利于诉讼结......

·国际货运代理企业的法律地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运输代理业管理规定》第二条的规定:“本规定所称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是指接受进出口货物收货人、发货人的委托,以委托人的名义或者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办理国际货......

·搜查笔录
      第一百一十三条(搜查笔录)搜查的情况应当写成笔录,由侦查人员和被搜查人或者他的家属、邻居或者其他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如果被搜查人或者他的家属在逃或者拒绝签名、盖章,应当在笔录上注明......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
      1、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刑法规定第三百八十八条之一: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该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通过该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或者利用该国家工作人员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

·“监视居住”制度
      监视居住是一种非羁押性刑事强制措施,关于监视居住的取舍问题,早在1996年刑诉法修订时就曾存在着较大分歧,最终立法机关采纳了保留监视居住的观点,将监视居住制度写进了刑事诉讼法。当前在刑......

·委托合同的主要条款
      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委托受托人依照委托人的意志处置事务的合同,应具备以下主要条款:  一、当事人条款。受委托人一旦对委托人作出承诺,就必须按委托人的要求处置好委托人委托的事项,反映出其......

·破坏生产经营罪的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
      1、刑法基本规定第二百七十六条 【破坏生产经营罪】由于泄愤报复或者其他个人目的,毁坏机器设备、残害耕畜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坏生产经营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

·重大责任事故罪的定义及构成要件
      一、重大责任事故罪的定义重大责任事故罪是指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或者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二、重大责任事故罪的构......

·非法同居财产应如何分割?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一条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


■ 法律问答
·离婚了,离婚证巳拿到,关于财产问题想重新分配,之前是协议离的
·离婚,你好,你好,可以起诉要求离婚的,只要感情确已破
·你好,我是湖南的律师,请问洪湖市看守所会见需要进行核酸检测、
·你好,就是我想咨询一个问题,就是说我这边有一个店铺,
·启东一审结束,向南通中院提起上诉,张某和袁某合伙在外地做工程
·拖欠货款,有对帐单能起诉吗
·至今无证只有购房合同一份上面所有人为我一人。离婚协议上有注明。如果他不愿意协助办
·感情不和,分居两年,协议不成,怎么办
·你好,我请教一下,我是陕西的,在上海做上门女婿,去年结婚的,
·这个有三十五免还协议的贷款。说是公司担保。三十五没有偿还能力的就不还了有这回事吗
·郭律师好,我老婆一七年被人打断一根肋骨,三天后打人者去医院摘
·为我想投诉他们,不知道可不可以
·我在***办了一个减肥的分期付款,一6400,2期,现在是第三个月,我现在不想减了,因为和我
·堂妹父亲在她12岁时去世,还有一个疯疯癫癫的妈妈,后一直受我
·车祸事故小轿车司机逃逃
·我想请你做代理律师,请问你的号码是多少
·不知要什么手续?求帮助!
·怎么写一份与员工的安全合同(分全送了)谢谢各位
·怎么关注公众号,在公众号没有四会市强制隔离戒*所
·十五岁的小女孩,捅了一个二十多岁的男人,会不会坐牢,会不会有案
·新加坡婚姻法,涉外婚姻适用冲突法
·精通事故,一辆摩托车,一辆摩托车,撞了一名8岁儿童,导致此儿童
·为什么把我的问题删掉了?
·你好刘律师,我是不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有关江苏百岸投资实业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