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首页 >>文章

在正式用工之前,正规的用人单位都会与劳动者签订用工合同,合同

在正式用工之前,正规的用人单位都会与劳动者签订用工合同,合同上会注明劳动者的工种、劳动关系存续时间、劳动报酬等等信息。对于工种和报酬想必您没有什么疑问,但劳动关系的确立时间在劳动合同中表现得很模糊,经常引起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争议。今天我们就来看看我国法律规定何时建立劳动关系。

一、劳动关系从什么时候建立
用工之日起确立劳动关系。
二、《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
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第八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第九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三、劳动关系的科学解释
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包括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事业单位等)在实现劳动过程中建立的社会经济关系。
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为其成员,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提供有报酬的劳动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
从广义上讲,生活在城市和农村的任何劳动者与任何性质的用人单位之间因从事劳动而结成的社会关系都属于劳动关系的范畴。从狭义上讲,现实经济生活中的劳动关系是指依照国家劳动法律法规规范的劳动法律关系,即双方当事人是被一定的劳动法律规范所规定和确认的权利和义务联系在一起的,其权利和义务的实现,是由国家强制力来保障的。劳动法律关系的一方(劳动者)必须加入某一个用人单位,成为该单位的一员,并参加单位的生产劳动,遵守单位内部的劳动规则;而另一方(用人单位)则必须按照劳动者的劳动数量或质量给付其报酬,提供工作条件,并不断改进劳动者的物质文化生活。
劳动是人存在的价值之一,一个人要通过劳动创造价值来证明自己的社会价值。但在现实社会,尤其是在城市中,经常存在着用人单位恶意与劳动者订立合同,压榨劳动者的现象。这时,劳动者若是知道何时建立劳动关系,就会明白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侵害,可以及时维权,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相关内容
·申请工伤认定的条件有哪些
      职工在工作过程中人身受到损害的,并不一定就属于工伤,此时需要做出相应的认定才行。那实践中,申请工伤认定的条件是什么呢?可能很多人对此都不是很了解。下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就来为您做详......


·企业倒闭员工如何赔偿?
      企业倒闭员工如何赔偿?每天都会有新的企业成立,也会有旧的企业倒闭。作为打工一族,我们自然关心:一旦自己所在企业倒闭,有没有赔偿的问题。法制社会下,劳动法就是我们的保护伞。下面是我们......


·工程质量官司如何打?
      工程质量官司如何打?生活中,如果某个工程一旦出现质量问题,双方当事人往往都是无法协商解决的,这个时候,就只能通过打官司的方式让法院来进行判决,那你知道工程质量官司该如何打吗?这个问题......


·实习期辞职工资怎么算
      在实习期内的实习人员的相关权益,实习单位也是要给予保障的。一般情况下,实习期也是有工资的,通常是按照试用期的工资来计发。那么您知道要是在实习期辞职的话,此时的工资该怎么算呢?以下是......


·子女名下的房产夫妻离婚时可以分割吗
      在子女还小的时候,父母可能就会先出资给子女购买房产,这样也算是一种投资吧,不过此时一般房产都是登记在子女名下的。而日后夫妻离婚,可能就会觉得房产是自己当时出资购买的,就想要来分割。......

·婚约财产应该如何返还?
      婚约财产纠纷案件的标的物即通常所说的彩礼。它不仅包括婚约双方当事人在婚约期间或婚约之前互赠的财物,还应包括第三人(婚约双方当事人的亲戚、朋友)为之庆贺所赠与的财物。  ......

·土地承包合同补充协议范本是怎样的?
      土地承包合同补充协议范本是怎样的?土地承包合同补充协议发包方(甲方):承包方(乙方):甲方与乙方经充分协商,于年月日签订了位于的集体所有石山荒地《土地承包合同》。合同生效后,由......

·杭州买房政策包括哪些
      在新的一年当中杭州市出台了一系列新的楼市政策,这些新政策的出台也对杭州市二手房市场有一定的影响,随着杭州楼市情况的不断变化和发展,杭州市的二手房市场中二手房买卖政策也更受人们关注,......

·销售侵权商品的免除责任
      销售侵犯他人商标权商品的销售商要免除赔偿责任,不仅要证明所销售的侵权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还应当具备不知道所销售的商品是侵权商品这一条件。如果所销售的侵权商品与正品存在明......

·汽车如何保险最划算?
      如何保险最划算?买了汽车就要上保险,而面对众多的保险公司和险种,如何根据自己的条件和要求来投保、如何最大限度地发挥金钱的效率就不是那么简单了在正文开始之前,让我们还是先来说几句题外......

·起诉离婚需要的证据有哪些
      夫妻不管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此时都离不开材料的提供。而在协议离婚中提供的材料是离婚协议书、身份证件等等,但如果是在起诉离婚过程中的话,那么就需要提供证据材料了。到底起诉离婚需要......

·南京市国有土地房屋征收和集体土地房屋拆迁实行信息公开制度的规定(试行)
      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现将《南京市国有土地房屋征收和集体土地房屋拆迁实行信息公开制度的规定(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南京市人民政府  ......

·什么是工程质量事故呢?
      什么是工程质量事故呢?工程质量达标是各方在施工过程中关注的焦点,也是建筑工程的基本要求。但是因为各种人为因素和自然因素,有时候建筑工程会出现质量问题。如果工程质量问题严重的话,会......

·外科医患纠纷如何解决?
      外科医患纠纷如何解决?一、基本程序1、医疗纠纷发生,患者及家属向医疗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投诉,提出查处要求。2、医疗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接到投诉后应立即指派专人妥善保管原始资料,封存有......


■ 法律问答
·城中村住房在拆迁时应该怎么赔偿?
·宁乡土地征收最高价?,一大老板祖籍想在老家建的栋别墅征收大约30亩田和山
·你好我在xx上买了几条假烟没事吧san
·您好~ 我想问下。我是双十一
·金律师你好丶我是河南省洛阳市的:我在网上看见你15年帮姜亚锋
·笔迹鉴定,对方不配合怎么办?
·以前去过咨询,以为看到能回复我
·起诉离婚怎么办理
·去年年底的时候借给朋友钱,有借条,本来是6月底到期归还的,结
·我于1953.5.4满60岁时去社保局办理退休。由于在这之前生了一场大病(有病历
·合同,合同纠纷确权问题
·我提出离婚,我老公不原谅我,能协调一下和好吗
·马律师好!想咨询有关违章建筑,拆违不公平
·办2胎准生证怀孕以后能办吗
·被骗注册公司当了挂名法人
·房屋遗产继承,其中一个不愿意,什么证件也不提供,其余
·现在可以去监狱探视吗?
·请专家看看我的协议要中间人吗 ?
·取保候审开庭,我不想请律师
·律师你好,咨询一下关于房屋拆迁补偿的相关事项,方便吗
·你好姜律师:2013年6月份我的一位同学向我借钱(自动取款机
·遗嘱继承权公证书可以在被继承人生前办得吗?
·我们有八人在2019年在颖上县!望和不夜城!a3号楼干木工,
·我想要拘留所电话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