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首页 >>文章

未婚先孕不出抚养费怎么办

现在我们这个社会属于比较开放性的社会,很多的情侣在谈恋爱时就已经居住在一起啊,在这期间很有可能会是女方怀孕。那么有些人,为了更牢靠的稳固双方之间的感情,会选择把孩子生下来,但男方却拒绝承认,那么未婚先孕不出抚养费该怎么办呢?本文我们将针对这个问题为您整理相关资料。
一、未婚先孕不出抚养费
社会抚养费需要依据地区的政策法规计算,对于未婚先育抚养费参照婚生子女的标准。 父母离婚时,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费给付数额,主要从三个方面综合进行考虑:一是子女的实际需要;二是结合抚养地当地实际生活水平;三是父母双方的给付能力(即收入及财产情况)。对于子女抚养费用数额的确定,双方可根据以上原则进行协商,不能协商一致的,法院判决的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的规定。(1)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意见》第7条第2款规定即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判决,对上海、深圳、北京这些城市,具体数额原则上掌握在每月800元—2000元幅度内。(2)对高收入的,即按照上述比例计算高于上述幅度的,可突破上述幅度,如无特殊情况,一般不超过每月3000元。(3)对低收入的,即按照上述比例计算低于上述幅度的,如有较多财产的,可不按上述比例而按上述幅度判决,以维护子女的合法权益;如财产不多或无财产的,结合抚养人的抚养能力,可不按上述比例而低于上述幅度判决,以保障子女的最低生活水平。(4)对无收入的,按照《意见》第9条的规定:“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养费。”如具有劳动能力的,原则上应支付子女抚养费,因抚养子女是父母的义务,不能因暂时无收入而免除其义务,以保障子女的最低生活水平。(5)对子女患重病、出国读书(需经双方同意)等特殊情况,可超过上述幅度判决。 很多人认为,抚养费标准就是另一方收入的20~30%,这种观点不完全正确。除了参照工资收入比例的标准外,孩子的实际需要以及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也是相当重要的参考因素。教条地仅以工资收入的比例来计算孩子的抚养费是不妥的。
二、未婚先孕登记结婚会不会罚款

未婚先孕办理结婚登记不会罚款,但如果孩子生出来后六个月内仍没有办理准生证的,要被计生部门罚款才能上户,尽快去办理结婚登记以及准生证明,然后依法生育小孩。根据法律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因此,如果不到法定结婚年龄,则无法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如果没有结婚先怀孕的,只要在生育小孩前办理结婚登记,并向计生部门办理生育登记,计生部门不对其征收社会抚养费,也不会罚款。所以要是在结婚的时候只是怀了小孩,但还没有生下来,就不算违反法律,也不会被罚款。如果没有登记结婚而先生小孩是违法行为,要缴交社会抚养费,缴交标准按其生育小孩的时间及户口性质等情况来计算。没有结婚就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属城镇居民的,对双方分别按你所在市上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额为基数,属农业居民的,对双方分别按其户口所在镇(区)的农民上年人均纯收入额为基数,一次性征收2倍的社会抚养费。一般基本上都能处罚上万元。具体的在所在市的计划生育局都有计算标准。情侣居住在一起未婚先孕,在现实生活中是一件不光彩的事情,同时他也有可能会涉及到法律。未婚先孕不出抚养费怎么办?首先,女方一定要有足够的证据确定孩子是男方的,如果孩子是男方的,男方应当给孩子抚养费。如果男方拒绝履行自己的义务,那么你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进行起诉。



■ 相关内容
·离婚要负担多少子女抚养费
      父母离婚后,对未成年子女仍有相同的抚养责任,仍有负担未成年子女抚养费的平等义务,并且这种义务直至子女年满18周岁为止。那么,现实生活中,离婚要负担多少子女抚养费?这个问题,下文中为您详......


·夫妻一方起诉离婚可以吗?
      有的夫妻虽然想要协议离婚,但却发现无法协议离婚,在这种情况下可以考虑通过诉讼方式来解除婚姻关系。那实践中,夫妻中一方起诉离婚可以吗?这样的情况一般是算单方起诉离婚,那程序又是怎样的呢......


·离婚协议书能修改吗
      夫妻在离婚时都会签订一份协议,约定离婚的一些事项,就是离婚协议书。那么很多人很关心一个问题,就是离婚协议书能修改吗?离婚协议书怎么修改?我们为您整理了这篇文章,希望帮助您解决相关的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离婚财产分割做了哪些规定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人们的法制意识也在提高,更加懂得运用法律维护自身权益。在现实生活中,夫妻可能因为一些原因需要离婚,在这时就需要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双方可以协商,协商不成就需要......


·有限责任公司如何办理注销手续?
      第一步、指定日报刊登注销声明费用约300元人民币。时间3天左右。自刊登之日起45天后可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注销.第二步、地税所办理地税注销地税主要检查最近三年所有账目以及报税情况。有无偷税漏......

·关于劳动合同的规定
      关于劳动合同的规定随着我国的法律体制的不断健全也越加完善。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也变得越来越贴合实际。在劳动合同法中最关键的就是关于工作时间的规定。那么劳动合同法工作时间规定是什么样的?......

·受贿罪指的什么意思?与敲诈勒索罪的区别有哪些
      由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手里有一定的职务,因此请托办事的人往往就比较多,而这个时候也就会涉及到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送礼,从法律角度来看这样的行为属于行贿,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拿钱办......

·民事诉讼法拘传的情形有哪些
      民事诉讼法拘传的情形有哪些?在民事诉讼案件审理过程中,见到许多必须到法庭的相关人员,法院警察两次传票,没有正当理由不出庭的相关人员,人民法院派出司法警察,强制被传唤人到庭参加诉讼活......

·协议解除居间合同范本怎么书写?
      协议解除居间合同范本怎么书写?一、协议解除居间合同范本解约协议甲方(出卖方):乙方(买受方)甲、乙双方曾就买卖甲方所有的上海市浦东新区御水路199弄3号1502室(下称“该房地产”),......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怎么判刑
      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或者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本人不能说明其来源是合法的,可能涉嫌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当然,如果行为人的财产没有“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则不构成本罪。要是认......

·遗产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实践中,并不是死者所有的财产都是可以作为遗产,由其合法继承人来继承的。继承人想要继承遗产的,首先要确定死者的那些财产是属于遗产的,这就需要从遗产的构成要件分析起走。下面,我们就来告......

·协助组织卖淫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协助组织卖淫罪,是指协助他人组织妇女包括男性卖淫,即为他人实施组织卖淫的犯罪活动提供方便、创造条件、排除障碍的行为。(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治安管理秩序......

·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的辩护词
      1、辩护词之罪轻辩护从维护法律的公平公正、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角度出发,依据国家法律赋予的权责,提出以下几点辩护意见,请法庭在对被告人沈某某量刑时予以充分考虑。(1)、在涉案“某......

·我们都知道醉驾这个行为是违法犯罪的行为,严重的扰乱了社会经济
      我们都知道醉驾这个行为是违法犯罪的行为,严重的扰乱了社会经济秩序,以及损害了其他人的或者是自己的生命财产安全。这样恶劣的行为,应该及时的惩罚,防止犯过该罪的行为人还是继续犯同样的错......


■ 法律问答
·关于被打案件最迟好久报案有
·易地搬迁旧房必须得拆除吗?可以不拆出吗?
·叶兆伟副院长现在何处就职???
·网上商城购物法律咨询,你好
·故意伤害十级伤残的赔偿是多少
·我老公在温圳监狱服刑,我想写信给他是要写什么地址呢?
·拖欠工资怎么办?但是不知道工厂的厂名字,老板名字也不知道,有
·如何确定劳动关系
·我碰到一个合同骗子了,骗子利用签约的一些毛病采用起诉法院的手
·在高速上被后车追尾,我是网约车司机,希望他赔务工费,还有打车
·你好!物流公司欠我运费,已经要了一年多,今天说明天给,明天说
·我当时结婚领了结婚证,但是没有入电脑,当地政府有底子,我现在要离婚在民政社区找不
·房屋住宅基金,我想问问头段时间国家提倡的私房一次性缴纳的住宅基金和街道要求缴纳的
·经包工头组织去外地打工,包工头无故拖欠工资,求助无门
·你好,我想问医疗事故鉴定该怎么判定,我是下午4点拿到检查报告
·律师你好,朋友借我钱不还
·秦州看守所电话是什么号
·饭店客人吃饭签单,但是好几年了总是拖着不给,可以起诉他吗?要
·工伤法律赔偿,右手食指,右手食指,中指各断一节需赔多钱及等级呢?
·你好,我想咨询下,在捕鱼禁海期捕鱼,被抓,但没捕到海产品,也
·夜入民宅,持*伤人,一菜*,医生说骨折,派出所说,算不上行事案件,那算什么
·交通事故调节失败,判刑后还能在二审期间调解吗?
·我是大货车司机,我们拉的服装是大麻袋装的,一大袋要几百公斤,装货放还让我们垫付了二千多元,是收货方付
·在农村购买集体土地建房需注意什么?应该怎签协议?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