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首页 >>文章

正规公司入职材料有哪些?

对于我们大多数人来说,能够找到一份心仪的工作是一件可喜可贺的事情,但是,我们在接收到入职通知书的时候,一定不要高兴太早,要准备好相关的入职材料。而且,大多数正规公司入职材料都是相似的,如果公司还没有给出具体的通知,我们可以先将一些相同的入职材料准备好。下面,我们会为您介绍都有哪些相同的入职材料。

一、正规公司入职材料
1、入职填写资料表;
2、体检报告, 证明员工的健康情况
3、原单位出具的离职证明或退工备案登记表,证明已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4、身份证、学历证书的原件、复印件(原件验证后当即退还本人,复印件存档);
5、本人发薪银行账号复印件
以上资料均需本人签字确认准确无误。
此外,入职时需要签核劳动合同、保密协议等相关资料,合在一起就成为一份人事档案。
二、如何进行没签劳动合同赔偿
1、要对未签劳动合同员工支付双倍工资的赔偿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但不满一年位于劳动者订立劳动的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
2、要对未签劳动合同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
在一个月的“宽限期”内,如果由于劳动者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的,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超过一个月的,由于劳动者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须依法支付经济补偿。
3、会承担员工随时解除劳动关系且不承担任何违约或者赔偿责任的风险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如果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员工提前解除,需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否则就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造成单位损失的,应该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如果单位没有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员工不但可以随时解除,而且不需要对单位承担违约或者赔偿责任。
4、会承担商业秘密得不到保护的风险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二十四条、第九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的条款;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但如果双方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约定保密条款或保密协议、明确保密范围和法律责任,用人单位就很难证明哪些属于商业秘密。若员工在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违反竞业限制的规定到与本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工作,无需承担违约责任,这对企业的发展十分不利。
5、会承担成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风险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就是说《劳动合同法》实施后,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超过一年的,就视为双方签订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我们在进行办理入职之前,一定要准备好入职材料,对于正规公司入职材料来说,我们一般是需要准备身份证、学历证明、已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等材料。另外,我们在进行入职之前,最好先和用人单位商议好劳动合同的事项,以尽量减免纠纷的发生。



■ 相关内容
·私营企业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私营企业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私营的企业其实是一个规模比较庞大发展最快的一种经营模式了,但是因为与此同时国家政府和社会的经济也是一起增长的,那么当国家想要修建新的楼房和建筑物的时候,......


·私募基金收购公司股权的优势有哪些
      私募基金收购公司股权的优势有哪些一、并购基金的含义并购基金,是指专注于从事企业并购投资的基金,是20世纪中期从欧美国家发展起来的一种基金形式。其通常的运作模式是以控股或参股的方式获......


·股份公司法人变更登记的条件是什么?
      股份公司法人变更登记的条件是什么在生活当中,只要公司是属于股份有限制公司的话,那么作为股东来说,自然有自己的一些基本权利。公司的任何一项决策都不可能只听从董事长一个人的意见就可以了......


·律师担任企业法律顾问的服务范围
         首先需要说明,律师不是法师,他所起到的作用是有限度的,并不保证客户的生意万事大吉一切顺利,就如同医生并不是神仙一样,并不是保证客户药到病除长命百岁的(插一句题外话......


·老公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离婚如何分割财产
      现实中无论是老公还是老婆其实都是有权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而此时并不会考虑其中是否有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过错行为。但在离婚的时候会涉及到离婚财产分割的问题,那其中老公离婚财产怎么......

·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入什么科目 人民防空工程,简单一点说的话
      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入什么科目人民防空工程,简单一点说的话人民防空工程就是为就是保护战争时的人员和掩蔽物资的用来放置空中敌军攻击的地下室,可见人民防空工程的重要性,那么人防工程易地......

·无罪判决和免除刑罚的执行
      《刑事诉讼法》第209条规定:"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无罪、免除刑事处罚的,如果被告人在押,在宣判后应当立即释放。"无罪判决是指人民法院依据刑事诉讼法第162条第2、3项规定作出的两种判......

·刑事诉讼法执行逮捕的规定是什么
      在我国,可以对我国公民进行逮捕的只有国家的执法机关,在取得相应的证件以后,才可以对公民进行逮捕。逮捕在一定程度上对于当事人来说是具有一定的人身自由限制的。所以为了确保逮捕,在执行的......

·服务贸易合同模板涉及哪些条款,合同成立的要件有哪些?
      服务贸易合同模板涉及哪些条款,合同成立的要件有哪些?一、服务贸易合同模板涉及哪些条款?(1)当事人条款。若当事人为同一国家居民,那么就应当写明各方的姓名或名称、住所或居所、联系方式等......

·办理廊坊土地使用证需要什么材料?
      办理廊坊土地使用证需要什么材料?相信您都知道土地使用证的用途是很多的吧,在土地被征收时可以凭借土地使用证获得相应的赔偿,拥有土地使用证,则可以排他性的使用一定面积的土地。廊坊土地是......

·生态环境损害的修复费用包括哪些?
      违反国家规定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生态环境能够修复的,国家规定的机关或者法律规定的组织有权请求侵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承担修复责任。侵权人在期限内未修复的,国家规定的机关或者法律规定的组织可......

·公司人格混同的行为认定
      公司之所以具有独立的人格,是以其财产和责任上独立于其出资人为前提条件和实质内容的,并因而具有了自己的独立的组织机构、名称、住所、所营事业等。因此以人格混同的外在表现为划分标准,公司......

·妨碍作证罪的立案标准
      1、妨碍作证罪的立案标准妨碍作证罪可以发生在刑事诉讼活动中,也可以发生在民事诉讼、经济诉讼或行政诉讼中,范围较广。但是如果行为人在刑事侦查或审判过程中,采用强迫、威胁、唆使或贿买等......

·江苏省人防工程平战转换暂行规定是什么?
      江苏省人防工程平战转换暂行规定是什么战争和平时间,各省市政府为了老百姓安全着想,一般会将人防工程作为平时的一般工程用来防火防灾,有的还用来进行租赁,一到战争时期则用来预防空袭。那......


■ 法律问答
·婚姻问题 感情不和有口角
·您好,我想问一下,c1驾驶证在实习期间,可以扣分吗san
·南京中北公司起诉江宁区国土局延迟交地
·关于工厂搬迁赔偿问题咨询律师
·幼稚的赔偿,您好:事情是这样的
·买楼首付我付的,一的房代儿子付的,装修钱我花的。如果两个孩子离婚房产怎么分
·楼上漏水!家里有墙纸和天花板损坏严重!
·门脸供暖,门脸供暖是每天多长时间
·买房子的经济纠纷
·我母亲于被人骗走, 在外地身故,骨灰被带到我当san
·车祸第三方受害者的一些赔偿问题,请老师回复
·随取宝的案子现在是个什么情况?我的钱还有希望要回来吗?
·想咨询一下劳动纠纷可以吗?
·就是争夺抚养权,国家规定抚养费是多少
·请问起诉离婚,男方不同意怎么办?
·我发了手持身份证给别人现在应该怎么
·本人向甲方借了9万,每月9千利息,现甲方以2分利息起诉我,于
·分期付款买车,车行收取手续费合理吗
·运输款问题
·我和妻子离婚,她起诉了我,我现在能不能反上诉
·先同居后拿结婚证的怎么判
·委托经营管理KTV合同,委托经营管理KTV合同怎么写
·我是农村的,我母就我一个女儿,父亲过世多年,母亲由我照顾,并一直住在我家,我现在
·交通事故索赔,货车在机动车道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