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判断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合同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还是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具体是指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劳动合同中明确规定了合同效力的起始和终止的时间。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关系即告终止。如果双方协商一致,还可以续订劳动合同,延长期限。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可以是较短时间的,如半年、一年、二年,也可以是较长时间的,如五年、十年,甚至更长时间。不管时间长短,劳动合同的起始和终止日期都是固定的。具体期限由当事人双方根据工作需要和实际情况确定
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长期在一个单位或部门工作。这种合同适用于工作保密性强、技术复杂、工作又需要保持人员稳定的岗位。这种合同对于用人单位来说,有利于维护其经济利益,减少频繁更换关键岗位的关键人员而带来的损失。对于劳动者来说,也有利于实现长期稳定职业,钻研业务技术。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都适用劳动的规定,固定期限合同到期即可以,无固定期限合同满足法律规定的条例即可申请解除劳动关系,当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关系时,需支付双倍的赔偿金。
从《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中我们知道,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无需提前三十日通知单位,即可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并有权要求得到相应的经济补偿(具体的补偿标准可参见于《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所以,案例中公司在没有签订合同的情况还规定不能辞职,或者辞职拖延发工资的行为显然不合理,李先生在证据充分的前提下,完全有理由要求该公司作出相应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