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首页 >>文章

未参加生育保险,符合生育保险相关规定的女职工因生育或流产而产生的医疗费用应由谁来支付?

日前,国务院法制办负责人表示,为保证《规定》实施,一是明确了部门职责分工。

规定将女职工劳动保护监督管理体制由以前的原劳动行政部门一家调整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对用人单位遵守本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是规定了法律责任。之前的《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对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仅笼统规定给予行政处分、责令经济补偿、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依据《职业病防治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有关处罚规定,规定对用人单位违反女职工劳动保护的法律责任予以明确。

违反规定第六条第二款、第七条、第九条第一款的,按照受侵害女职工每人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违反规定附录第一条、第二 条的,按照受侵害女职工每人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违反规定附录第三条、第四条的,处5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 停止有关作业,或者提请有关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关闭。

■ 相关内容
·员工有错在先,公司可不办理离职手续吗?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关系即已经解除,......


·在校学生在学校组织下到指定单位实习期间遭受人身损害的,其损害赔偿责任应由谁承担?
      在学校的组织下,学生到指定单位实习是学校教学内容的延伸和扩展,在此期间,学生与实习单位之间并未建立实质意义上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身份隶属关系,双方之间不存在法律上和事实上的劳动......


·违反单身约定,公司能否解除劳动合同
      “单身约定”违法。《婚姻法》第三条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本案中,公司明显是对聂女士婚姻自主权的侵犯、干涉。而《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三)项指出,......


·非全日制与全日制用工的区分标准如何认定?
      1、非全日制用工与全日制用工的首要区别是工作时间的差异。根据《劳动合同法》第68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周工作时......


·专利权转让合同当事人的违约行为
      专利权转让合同依法成立,双方当事人都应依照合同约定完全行使其权利和履行其义务,受合同效力的约束,接受双方当事人的监督,但在合同实际履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往往会发生违反合同约定的如下......

·劳动合同到期未终止应否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到期,公司未与刘某某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刘某某继续在该单位工作,公司未及时与刘某某办理终止手续,刘某某继续工作,说明双方已形成了实事上的劳动关系,在此情况下,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关......

·社会保险待遇的具体损失如何计算?
      一、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一条的规定,证明社会保险已不能补办,这是请求的前提。根据现有的社保政策,一般情况下达到退休年龄的社保均无法......

·申请诉前停止侵权应提供担保
      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有证据证明他人正在实施或者即将实施侵犯其专利的行为,如不及时制止,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失,而向人民法院提出诉前停止侵权的请求状,申请人提交请求......

·漏诊构成医疗事故吗?
      被告医院存在的漏诊过失行为,与患者的不良后果之间存在着必然的因果关系,责令其承担民事责任是合理的。因为,根据民法理论,医疗行为引起侵权行为的民事责任有四个构成要件,即损害事实、行为......

·记名提单能够无单放货吗?
      对于记名提单无单放货案件,经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以案例的形式在2002年第5期《人民法院公报》和以判决书的形式在2002年第2卷《中国涉外商事海事审判指导与研究》上刊登的最高人民法......

·履约保证金的作用
      第一,更为适应建筑业市场的特点。建设工程项目是由建设单位投资,承建商负责建设施工。由于建设项目都是先订合同后施工,每个项目的投资对建设单位来讲,都具有风险性,选择好承建商就是极为......

·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是指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不征或者少征应征税款,致使国家税收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n......

·非法拘禁罪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
      一、法律条文--《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

·仲裁答辩状
      答辩人:××省××县××经贸公司地址:××县××路17号法定代表人:A职务:经理......


■ 法律问答
·您好,王律师!想咨询离婚的一些相关问题,谢谢
·这样子还能生育孩子吗?,男方离婚前生育有一女
·脾脏被切除要索赔多少钱
·现在重庆交通事故调解不是必程序吗
·婚姻纠纷,我要离婚
·您好本人于2018年6月25日因道路安全事故一事想咨询一下黄
·物业公司没与业主签定收费协议,擅自涨价,是否合法?业主汽车在车位被安保私自放进的
·身上有K粉,我朋友因身上有K粉被抓了加上他本身有案底现在大概会有什么处罚???
·面包车撞摩托车了 ,该如何赔偿
·承包土地证是我的名,被别人种了,因为06年父亲去世,被村收回
·2月5号晚上5点30左右走在道路右侧正常行走,被一辆小车撞了,当时肇事司机就送我
·老父亲以自己猜测,在家里、大街上大声说母亲偷人、偷人不止一次不止一回不同的人、孩子不是自己的、说母亲
·前在海南的工地上的工资欠到现在一直说没钱!怎么要回我山东人
·我爸在一家水产加工食品工作了十几年,老板也没有跟我爸签订劳动
·请问各位律师,我应该怎么办?
·工伤合同,我10级工伤好了后
·有个做装修的拿着别人公司的营业执照跟房东签的装修合同,在买建材的那里欠了钱,现在这个人找不到了,请问
·城镇医疗保险今天还可以交吗?
·我在工地干活,和木工打到一起了,他们六七个人打我一个人,没有
·关于宅基地房产纠纷的问题
·我上网立案没有通过,原因是不能证明对方是任城区人
·刚来工地一个月公司没买保险,设签劳动合同在工地受伤了,怎么做
·我离婚了,户口还在男方那里,如果再婚我怎么去弄户口
·朋友被捕,咨询接下来公安部门会执行哪些程序?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