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首页 >>文章

有一方要离婚财产用法律怎么分配?

造成夫妻之间离婚的原因有很多,而夫妻之间的离婚也会带来很多的问题。就我国目前的情况来看,我国离婚夫妻之间主要的两大纠纷就是孩子的抚养权归属问题,另一个就是夫妻双方的财产分割问题。而离婚夫妻在处理这方面问题的时候一般都选择通过法律的手段解决。那么,有一方要离婚财产用法律怎么分配?

一、有一方要离婚财产用法律怎么分配?

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五)其他应当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因这种约定如果是口头的,具有不确定性,极易发生纠纷,所以法律规定,该约定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认为在法庭审理中应当分清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共同财产,坚持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尊重当事人意愿,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合情合理地解决,并提出22条具体意见,其中第6条与现行婚姻法冲突,不再适用,其余各项还作为法院审理离婚时的依据, 具体包括:

1、夫妻双方对财产归谁所有以书面形式约定的,或以口头形式约定,双方无争议的,离婚时应按约定处理。但规避法律的约定无效。

2、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包括:

(1)一方或双方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

(2)一方或双方继承、受赠的财产(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3)一方或双方由知识产权取得的经济利益;

(4)一方或双方从事承包、租赁等生产、经营活动的收益;

(5)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

(6)一方或双方的其他合法所得。

3、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复员、转业军人所得的复员费、转业费,结婚时间10年以上的, 应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复员军人从部队带回的医药补助费和回乡生产补助费,应归本人所有。

4、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财产时,各自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双方所分财产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作者按:我认为此规定不太公平,如一方财产为5,另一方财产为3,差额应为2,财产为5的一方给对方2,财产少的一方变为5,财产多的一方变为3,是又不公平了。这是立法者的一个失误,但合理了又不合法,智者千虑,必有一失 )

5、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一方或双方受赠的礼金、礼物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具体处理时应考虑财产来源、数量等情况合理分割。各自出资购置、各自使用的财物,原则上归各自所有。

6、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婚后由双方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房屋和其他价值较大的生产资料经过8年,贵重的生活资料经过4年,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此条与该解释冲突,所以不再适用)

离婚夫妻在协议离婚的时候,在面对夫妻之间财产的分割问题上,意见很难达成一致。他们为了能够更好的解决离婚问题,都会选择通过法院来帮助他们解决。也就会出现我们社会上的有一方要离婚财产用法律怎么分配这样的问题。国家为了能够更好的处理社会上这样的问题,就制定了相应的财产分割规定。


■ 相关内容
·老人再婚后,对方子女对其是否有赡养义务?
      1、《婚姻法》第二十一条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子女不履行赡养义......


·离婚的程序是怎样的
      离婚的程序是非常简单的,但是离婚涉及的东西就比较多了,如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虽然离婚程序简单,但必须依据程序办事,那么,我们在下文为您简要分析一下离婚的程序是怎样的,希望对您有所帮......


·夫妻离婚财产孩子也分吗
      夫妻离婚财产孩子也分吗一、夫妻离婚财产孩子也分吗要看离婚时,孩子是否对家庭财产有贡献,而不是以孩子的大或者小来确定。如果有贡献,那么原则上就应当有孩子的分,如果离婚时,孩子还小,没......


·离婚后不给抚养费被起诉后会怎样?
      抚养费是指家长对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所必须的费用,随着我国离婚率增长,离婚后就抚养费问题起诉的也越来越多,那么离婚后不给抚养费被起诉后会怎样?其实在《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中......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的交际范围越来越广,涉及到的事情也很多,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的交际范围越来越广,涉及到的事情也很多,维权意识也随之增强。在某些情况下,涉及到法律问题或纠纷的,往往需要咨询律师等专业人士来解决。法律援助律师属于律师的一种,......

·没有报案可以要求交警处理吗?
      没有报案可以要求交警处理吗?一、没有报案可以要求交警处理吗?交通事故发生后,有条件报案而未报案的,事后能否要求公安机关处理?《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

·赠与合同怎么写,赠与合同签订的注意事项
      赠与合同怎么写,赠与合同签订的注意事项赠予是把自己的财产无偿送给他人,在实践中这样的情况还是不少见的。当然,双方当事人一把都会签订一份赠予合同,这样表示赠予真实存在。那么赠与合同怎......

·公司注册费用如何拿出
      公司注册费用如何拿出想必您都知道注册一个公司是需要交一定的注册费用的,这注册费用包括很多项,比如说执照费、印花税等等。想必您对着个也很好奇吧,那么现在就带您来好好的了解公司注册费......

·行为违法但不构成犯罪而被羁押国家应否赔偿?
      法院认为刘某某妨害公务的行为显著轻微尚不构成犯罪,遂判决其无罪。刘某某以错捕为由,向检察机关请求国家赔偿。根据法院判决,刘某某虽实施了一定的妨害公务的行为,但只是一般的违法行......

·伪证罪的量刑标准
      1、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

·未婚男子可以收养孩子吗
      未婚男子可以收养孩子吗很多时候收养孩子的都是以夫妻的名义共同进行收养的,当然,这还需要想要收养孩子的夫妻满足一定的条件。但实践中有的未婚男子也想收养孩子,那么未婚男子可以收养孩子吗......

·小孩子抚养费如何计算,给付方法有哪些?
      父母对自己的小孩有抚养的义务,抚养费是孩子成长过程中必须要支付的费用,即使父母离婚了,抚养小孩的责任还是要继续进行下去的。抚养费保障了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如果父母有一方拒付小孩的抚......

·传播淫秽物品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传播淫秽物品对于人民特别是青少年的身心健康会造成危害,也极易诱发违法犯罪活动。依法打击在社会上传播淫秽物品的犯罪行为,对于维护社会治安,净化社会空气,保护人民的身心健康,促进精神文......

·公司破产清算抵押物的效力
      公司破产清算抵押物的效力随着市场的发展,竞争也越来越激烈,一些公司竞争失败的就会破产,公司破产的过程是很复杂的,需要清算资产和抵押物。公司破产清算抵押物需要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确保......


■ 法律问答
·涉嫌卖淫罪
·你好潘律师,我是老集张国峰,国家征地我家核桃树柿树各二十棵,
·我被起诉了,本月20号要回去,可是我人在上海有特殊情况
·请问有这样一个叫广东港仁律师事务所的吗?
·你好,我想找张律师代理一个不当得利的案件,他是否有时间接
·彪弟你好,我是你汪杰哥,我们卅前亍拆迁己有多年,房子末还原,
·你好,我现在正在取保候审中,敲诈勒索罪,一共三个人,其他两个人跑了,因为我们和对方打架的时候我在场
·请问法院在网上拍卖商业银行股,一般所指什么股
·上班右手压伤截肢
·我申请被执行者我只知道他的性名地址电话不知道他的身份证行吗
·我要盱眙县律师
·我是青白江人,想买套安置房,又害怕二天房东扯皮。应该怎么办?
·他是否可以再要求分割?,我已办理离婚手续
·上班时,电瓶车撞了下班的,没有伤残,住院了。请问我需要赔付哪些费用。如果对方走工
·我叫卖家给我退款,他叫我把个人账户给他,他下个月10号给我打款,叫我到时候留意。
·离婚女方母亲以让女方跳楼为威胁不同意离婚,如何处理?
·一个人能交两份养老保险吗...”
·在昌图县给一个在辽宁送变电包工程得打工没给钱
·宋律师您好,请问一般的网络诈骗罪金额20万,能判缓刑吗?谢谢
·网上的聊天记录能作为法庭证据
·承兑汇票丢失,因承兑汇票丢失引起的
·各位律师帮帮我呀,事情是这样的:我父亲居住在一工厂的出租平房内
·15周岁的孩子在法庭上证言证词能作为法律证据吗?
·你好,你们事务所现在在哪里?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