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首页 >>文章

员工遭受工伤后,要如何进行工伤鉴定

员工要求工伤赔偿,首先要做工伤认定,然后进行工伤鉴定,而工伤鉴定直接关系到工伤赔偿的具体数额,因此工伤鉴定流程显得尤为重要。那一般在员工遭受工伤后,要如何申请进行工伤鉴定呢?这是很多人都搞不清楚的地方,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什么是工伤鉴定?

工伤是指劳动者在工作或者其他职业活动中因意外事故和职业病造成的伤残或死亡。所谓“伤残”,是指遭受上述伤害或职业病之后,虽经医治疗养,仍不能完全复原,以致身体或智力功能部分或全部丧失,包括五官、肢体缺损和智力丧失两大类。伤残表现为永久的,部分或全部丧失劳动能力。

遭受工伤的员工主张工伤赔偿须经工伤认定、工伤鉴定、赔偿三个阶段,其中工伤鉴定又称为劳动能力鉴定。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设区的市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其工伤有关事宜进行鉴定的行为。工伤鉴定的范围包括:劳动能力鉴定,停工留薪期鉴定确认,护理等级鉴定,伤残辅助器具配置鉴定等。

二、员工遭受工伤后,要如何进行工伤鉴定

申请工伤鉴定的程序一般为:

1)到企业所在地的(市)县、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障科领取工伤申请认定表,并详细填写表格,其中包括要求所在企业盖章同意伤者进行工伤鉴定。

2)因工伤而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应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或者其委托的代理律师按下列规定的期限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

(一)医疗终结前已经作出工伤认定的,应当在医疗终结后三十日内提出申请;

(二)医疗终结后作出工伤认定的,应当在作出工伤认定后三十日内提出申请;

(三)申请旧伤复发鉴定的,应当在病情发生后治疗终结前提出。

因病致残或非因工致残而申请的等级评定或其他鉴定的,按照相关规定的时限提出申请。

3)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一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被鉴定人或其近亲属提出申请的,被鉴定人应已满最短工伤医疗期且病情相对稳定;

用人单位单独申请的,被鉴定人应已满最长工伤医疗期且病情相对稳定。

4)受伤严重的,还可以由社会保障科介绍,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伤残鉴定。根据工伤鉴定结果,受伤人员可以获得相应补偿。

在申请过程中,如果遇到所在企业不同意伤者进行工伤鉴定的,那么伤者应当凭借与企业签定的劳动合同,证明劳动关系,才可办理工伤鉴定。因此,在此提醒您,在与企业签定劳动合同的时候,应该一式两份,自己存留一份。这样在出现纠纷后,才能切实保障自身的权益。

三、工伤鉴定具体包括哪些内容?

依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分级(gb/t 16180-2006 )》,鉴定结果分10个等级,其中伤残1—4级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伤残5—6级为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伤残7—10级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一级伤残

a. 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全靠别人帮助或采用专门设施,否则生命无法维持;

b. 意识消失;

c. 各种活动均受到限制而卧床;

d. 社会交往完全丧失。

二级伤残

a. 日常生活需要随时有人帮助;

b. 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床上或椅上的活动;

c. 不能工作;

d. 社会交往极度困难。

三级伤残

a. 不能完全独立生活,需经常有人监护;

b. 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室内的活动;

c. 明显职业受限;

d. 社会交往困难。

四级伤残

a. 日常生活能力严重受限,间或需要帮助;

b. 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居住范围内的活动;

c. 职业种类受限;

d. 社会交往严重受限。

五级伤残

a. 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偶尔需要监护;

b. 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就近的活动;

c. 需要明显减轻工作;

d. 社会交往贫乏。

六级伤残

a. 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但能部分代偿,条件性需要帮助;

b. 各种活动降低;

c. 不能胜任原工作;

d. 社会交往狭窄。

七级伤残

a. 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严重受限;

b. 短暂活动不受限,长时间活动受限;

c. 工作时间需要明显缩短;

d. 社会交往降低。

八级伤残

a. 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部分受限;

b. 远距离流动受限;

c. 断续工作;

d. 社会交往受约束。

九级伤残

a. 日常活动能力大部分受限;

b. 工作和学习能力下降;

c. 社会交往能力大部分受限;

十级伤残

a. 日常活动能力部分受限;

b. 工作和学习能力有所下降;

c. 社会交往能力部分受限。

申请进行工伤鉴定可以说工伤事故处理过程中的第二步,同时也是很重要的一步,毕竟确定构成了工伤之后,还需要鉴定职工的具体伤残等级,那么才能据此要求获得相应的赔偿。如果是工伤造成了死亡的话,此时可以获得的赔偿也是与工伤伤残的配出不同。


■ 相关内容
·劳动合同对于我们来说都不陌生,劳动合同的使用是很普遍的,政府
      劳动合同对于我们来说都不陌生,劳动合同的使用是很普遍的,政府也有劳动合同法,而很多人对于试用期还不是很清楚规定是怎么样的,那么劳动合同法关于试用期有哪些规定呢,我们就给您简单说明一......


·有劳务派遣的劳动争议案件怎么处理?
      有劳务派遣的劳动争议案件怎么处理?现在企业单位中,有一种不同于传统的用人方式,被您称作劳务派遣,劳务派遣虽说在提高派遣员工工作能力和提高派遣员工的职业技能等发面,发挥了很大的推动作......


·银行员工非法集资处理办法是什么
      银行是每天涉及到大量资金的一个场所,在正常情况下,人们把钱存到银行,既方便了自己,另一方面又为我国的经济运转体制带来了一定的灵活性和多方面的选择性。但是在某些情况下,如果银行的员工......


·劳动合同具备哪些条款,违反劳动合同怎么办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是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当约定劳动者的工资以及工作期限等内容,具体来讲,签订的劳动合同具备哪些条款呢?如果用人单位没有遵守劳动合同的内容......


·事故责任认定前可以拒付医疗费吗
      事故责任认定前可以拒付医疗费吗一、事故责任认定前可以拒付医疗费吗交通事故是突发事件,抢救受伤者刻不容缓,在抢救中所需的医疗费应当及时到位,不可能等到责任认定后或结案后再支付。我......

·职工在工作过程中因为工作原因而受到人身损害的话,是可以去做工
      职工在工作过程中因为工作原因而受到人身损害的话,是可以去做工伤认定的,当然此时也有可能造成职工的死亡。而因工死亡与因工伤残的处理是不同的,那么实践中哪些情况属于因工死亡呢?我们一起......

·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是什么
      职工的薪资的计算是有很多部分组成的,我们在进行计算的时候,福利费也是不容忽视的一部分。那么,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是什么呢?新准则的制定与以往相比有哪些区别和特点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

·员工与公司签订了劳务合同之后此时就已经建立了一段合法的劳动关
      员工与公司签订了劳务合同之后此时就已经建立了一段合法的劳动关系,但是以后如果出现了矛盾与纠纷那么这段劳动关系将如何的证明和怎样看待就是很重要的了,那么在在工作中如何看待事实劳动关系......

·施工时的工程质量监控主体包括哪些?
      施工时的工程质量监控主体包括哪些?一个建筑工程的质量对于整个工程来说都是非常的重要的,因为工程在建设期间,如果因为工程的质量出现问题,那么很可能造成事故的发生,但是对于很多人来说,......

·外资企业法主体是什么?
      随着贸易全球化以及各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很多外国资本选择投入中国,在中国建立企业进行贸易。我国外资企业不断在扩大,为了更好地管理,颁布了外资企业法加以规定。那么接下来让我们给您介绍一......

·城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安置协议
      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说明  1、本协议文本为示范文本,也可作为签约使用文本。签约之前,房屋拆迁当事人应当仔细阅读本协议内容,对协议条款及专业用词理解不一致的,可向当地城市房屋拆......

·企业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
      我国企业社会保险费用分析:(1)传统现收现付制度模式与管理上的原因:由于现收现付制度是用在职职工缴费积累来支付离退休人员养老金,而我国传统的社会保险制度又是以国有企业为主要供......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优先购买权
      1、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对外转让股份时,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2、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因为继承、被强制执行发生变动时,其他股东有权主张优先购买权。......

·企业单位女职工退休年龄
      近几年,国家对于企业单位女职工退休年龄不断的做出调整,人们期盼着的退休年龄越来越延后。退休年龄延后的问题一直是您关注的焦点,关于提出来的延迟退休年龄的最新消息和最新规定你了解多少?现......


■ 法律问答
·私人房地产能否过户,我们刚买了私人的房屋
·协议是否生效,请问以下是否在法律上生效、用不用到公证处公证?协议书1夫妻二人有一
·律师,您好!请问2019柳江区农村的危房之后建房有贫困补助么?
·离婚协议书原因怎么样写离的最
·我想问一下仲戈车可以取回吗?此役八年盗窃案。
·新年好!刘律师,三叔离世,无妻无子,爹奶不在,细叔把三叔存款
·打架,在工作期间为了工作事情
·工伤住院期间标准伙食费是多少?以及陪护人员标准是多少
·是否还有精神损失费,我上个月被电池炸了
·我一个朋友以带我干生意转一万不还
·因怀疑我老公和情人在某酒店某一房间开房偷情,结果我叫
·交通事故,两出租车都在直行线上行驶互相擦蹭是谁的错?
·找她要有什么好的办法,我一个朋友去年夏天的时候找我借钱
·村两委换届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效
·二审医疗纠纷律师
·你好我想需要一份劳务证明怎么
·你好请问停工留薪10个月是几级伤残,报销标准是多san
·超过多长时间工商部门会吊销执照
·农村自建房,阳台铝合金门窗自己买料,请工人代加工,收取加工费
·我在某厂干活自动离职欠我工资能要出来
·六月30号下午1:00左右,左手食指机器压伤。
·房屋买卖合同
·在拘留期问肥探望吗?
·我们都没有正式的工作,娃两岁之前是我带,之后是他和他妈带,她家里有一院房,我婚后一多因他们对我之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律师